03.03 中国旧社会真的有“吃绝户”这种事情发生吗?

躲避因果


旧社会真的有“吃绝户”这种事情,我还是在之前帮忙整理地方志的时候看到过类似的事情。当时很惊讶,感觉这种事情的发生有悖人性,负责校对的牛老师告诉我:“这才是赤裸裸的人性!”

“吃绝户”是旧社会的恶习,也是人治社会的弊端之一。简单来说,就是一户人家的男主人死了,如果没有子嗣继承财产,或者女主人娘家人没有势力,就会遭到男方亲戚或者村里人的洗劫。基本上田产和值钱的物件都会被有势力亲戚瓜分,大到犁耙、推车,小到锅碗瓢盆、针头线脑,都会被抢走,而剩下的不好分的物件,他们会卖了一起吃大锅饭或者摆酒席。条件差点的也能吃几天,稍微强点儿的能吃半月,直到把这户人家的财产吃干抹尽,真正的做到了“吃绝户”。

而这户被“吃绝户”人家的寡妇如果年轻可能会逼着她再嫁,如果年老,就只能带着女儿去逃荒要饭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就是吃绝户的受害者)

“吃绝户”事件也从侧面印证了为什么我们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追求“人丁兴旺”,而重男轻女的观念在此也可见一斑。

与旧社会不同的是,法治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所以类似“吃绝户”的事情在几十年前早已绝迹。

但是,人性之恶确实令人难以揣测。现在虽然没有赤裸裸的“吃绝户”现象,但也有类似的事情。

离我现在的住所北边不到两公里,有一户人家发生的事情很让人无语。这家的男主人今年应该有50多岁了,是个重度残疾人,看样子是脊椎有问题,具体残疾到什么程度呢?我见过一次,他只能以一种古怪的姿势斜躺在轮椅上,一只手健康,另一只严重变形的手能够稍微活动。

他现在住的房子还是之前父母健在时修的一层瓦房。30多岁时,有人给他说了一个带孩子的媳妇,(人家承诺好好照顾他为他养老送终,当时村里管事儿的都写好协议了,就等着签字)但他的妹妹坚决不准他成家,说是怕房子给了外姓人家。

可恶的是,这个做妹妹的不仅常年拿着哥哥的低保和残疾补助,就连不菲的卖地补偿款也是她拿着,而且不管照顾哥哥,只是每月把米面买好送过来。她哥哥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多年没换洗过的,吃饭也是自己勉强做熟了而已。除了邻居偶尔送饭给他改善伙食,过年过节都没见过这个做妹妹的来给哥哥送过饭。

知情人说,那个做妹妹的巴不得哥哥早点死了,好把房子重新翻盖,偏偏这个做哥哥的虽然残疾却不生什么大病。期间也有人举报过这个做妹妹的,但是基本上都不了了之。

个人感觉这种行为虽然算不上“吃绝户”,但恶劣程度似乎并不亚于“吃绝户”。而现实中亲人为了金钱反目成仇,无所不用其极的例子并不鲜见。

为富最多不仁,穷凶却是极恶。我认为现在的这个穷是精神上的。


夜雨如书


解放前中国不管在哪,都有要生儿子传宗接代的传统,如果没有儿子,那么在家族里的地位低下,别人会看不起,甚至直接欺负你,你没有儿子,人家也不怕你报复。

解放前我爷爷娶了大奶奶生了3个姑姑,后来为生儿子,太爷要求爷爷纳妾,爷爷就又娶了我奶奶,生了4个姑姑和我大伯还有父亲。爷爷和大奶奶解放前做生意的,在当地不算很有钱,但是比一般人家还是要好很多。那时候爷爷和大奶奶信佛,长期吃素,而且十分虔诚,信行善休来世(后来了解其实被骗走不少钱,我奶奶说的)。

因为作俗家弟子,每月十五去庙里添香油,抽个签什么的。庙里说爷爷上辈子罪孽深重,这辈子要散财行善,才能修得来世圆满。老房子大嘛,十几间房间,爷爷把远房的一个没有儿子的表兄接到了家里供养起来,算是积德行善。

爷爷的表兄和老婆当时都60多岁了,爷爷供养他们。那表爷爷认我爸爸为干儿子,我父亲从小叫他干爷(我们本地叫法)。这爷爷表兄和老婆就只一个姑娘,经常也来看看两位老人。大概6年后爷爷表兄在我家去世,我爷爷出钱办的后事,我爸爸当的孝子,因为无后,还是要认个干儿子替自己没有的亲儿子披麻戴孝。

这个表嫂就是我父亲的干妈,小脚,从脚,小腿到大腿上缠了不少的白布,我们当地叫裹脚布(但是没有那么长,原因后面有解释)。我几个姑妈说我爸爸这个干妈从来不当他们面洗脚,夏天那么热,裹脚布发出阵阵恶臭,我几个姑姑好心让她脱下来洗下,打死也不脱。

期间解放了,爷爷因为成分问题下方劳改,死在了劳改的地方。爷爷一死,家道中落,我爸爸14岁就开始出去做工。爸爸16岁时,他干妈去世。

记得姑姑说那是个夏天。爸爸干妈去世后,她姑娘第一时间赶过来了。人去世后要净身,这是一个必须要做的事情。我几个姑姑准备帮忙,爸爸干妈的女儿拒绝,要求她自己给母亲净身。几个姑姑很奇怪。

后来姑姑说这个表婶奶奶的裹脚布里有很多金条,金首饰,还有麻将大小的金砖(我们这里金砖其实就是跟麻将大小差不多,大概50克的样子,不会很纯,我大伯有一块)。因为姑姑他们隔着门缝看到了表婶奶奶的女儿把这些都收起来了,看到应该不少。

表婶奶奶去世之前给了我爸爸一对金耳环和一枚金戒子,算是认这个干儿子留个念想。其它的东西应该是她和自己女儿之前就商量好的,她去世,她女儿把她身上的东西拿走。因为爷爷去世后家里被抄家(家里值钱的东西全部搬完了,当时据说木托盘拿了十几盘子的金银器物走,老家具能搬的搬,不能搬的就地砸,怕你藏金银细软,房顶瓦全给你揭开,地上掘地三尺的翻)。当时家里确实没有能力把葬礼操办的很正式。

当时据说这个表婶奶奶的几个侄子也来了,说什么表婶奶奶之前和这个表叔公一起做生意应该有钱,想过来分点什么走,表婶奶奶的女儿破口大骂,说你们没有尽孝道,想得什么?据说大吵一架。几个姑姑说要不是表婶奶奶的女儿来的快,那么她一分钱的东西都拿不走。

这个可能就是吃绝户吧,我说的这个是真实的事情,现在我妈妈戴的耳环有一对就是那表婶奶奶给我爸爸的,戒子后来遗失了,我也没见过。


傻58101466


肯定以及确定地说,中国旧社会真的有“吃绝户”这种事情发生!

“吃绝户”,被称为“最丑陋的历史糟粕”。


在科普之前,我想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我有个朋友的奶奶小时候父母走得早,家里只剩下了她。那时候她很小,大概只有几岁的样子。院里的叔伯大爷让她吃黄面糕,喝凉水饱腹,那个年代吃这个很容易死。

朋友奶奶当时小啥都不懂事吃过两回,后来有好心人告诉她这个不能吃,然后朋友奶奶死活不吃,靠生嚼白面才撑过那段日子。

你们说那些人为啥喊一个小女孩吃黄面糕?因为她家原来是地主,家里有钱、有地、有房!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 如果小孩也死了,就可以吃绝户了。

通过这个故事,或许大家会对吃绝户有个比较具体的概念。

吃绝户是旧中国的一个陋习,是人治社会下的一个产物。吃绝户简而言之就是当一家人死了后,无儿无女,村里的人以及他的亲戚们跑来将留下来的家产瓜分。不论是值钱的田地,还是像家里留下的破铜烂铁,村民都会抢着要。平时生病时看不到的七八姑八大姨这时都来了。族里有势力的人往往会抢走田地,因为在旧社会,人们认为田地是最重要的。

而如果是家庭的唯一支柱坍塌之后呢?那么孤儿和寡妇是被欺负的对象和被吃掉的人,除非母亲和家人能够帮助,否则,寡妇的未来生活不是被人霸占,就是沦为街头乞丐!


其实,“吃绝户”是一件值得被谴责的事,其中没有人性,只有贪婪和无情,完完全全展现了人性的阴暗面!


娱哥有话说


“吃绝户”这种事情在旧社会是司空见惯的。我第一次接触这个词,是在读了《王氏之死》后知道的,让我大为震惊。

什么是“吃绝户”呢?简单的说,就是过去一户人家由于绝了男丁再加上女方家庭弱势,就会遭到男方亲属或者村里人有组织的抄家。这些人会把受害者家里所有的东西抢走或者变卖,然后用变卖所得在受害者家里办酒席,直到吃的干干净净、一文不剩,把这户人家吃绝了。寡妇要么改嫁,要么卖身为奴,要么背井离乡,自生自灭。



实际上继承权是“吃绝户”的关键所在。由于在旧社会,女性没有继承权,所以一户人家一旦绝了男丁,只留下寡妇和女儿,那么男方的男性亲属就享有了继承权,可以随意处置财产。这是明清时期遗留下的惯例。这些亲属为了达到目的,往往会逼迫寡妇改嫁,或者设法害死年幼的男孩子,造成无男丁的事实,然后霸占财产。《王氏之死》其中就有类似的故事。所以看到这里,大家或许会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人丁兴旺”、“吃人的旧社会”这些概念有更深的理解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就是典型的“吃绝户”受害者,也是旧社会农村黑暗生活的真实写照。



那么为何这种残忍的陋习会存在这么长时间呢?因为旧社会人们普遍贫穷,而吃绝户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发财的机会,白拿白吃白喝,何乐而不为。另外,这又迎合了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可是这些人就没想过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在自己家里该咋办?估计他们也想过,不过和绝户发财带来的利益相比,这些可能性后果就被选择性无视了。

所以,这种现象会在历史中存在这么长时间,被反复上演。


石头说历史


别说以前了,现在的部分农村,男的去世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男的兄弟都会把这家财产瓜分了,赶走母女俩,你打官司就算赢了人家就不执行,钱财拿走全家跑出去打工,这种事多了去了,还旧社会,新中国到现在都有。我女同学她爸2006年车祸死了,赔了二十多万,还有家里楼房存款。都被她叔伯在她奶奶领导下瓜分了,还把他们母女俩赶出去,我同学户口上的她妈妈这里的,她妈上午五点去早餐店工作到十一点,下午四点去火锅店工作到晚上十二点,打工两份在市区给买了房子,就这她叔伯奶奶一群不要脸的还要去抢夺,后来她们便宜卖房去了外地,再也不回来了,有些人恶毒起来是要吃人不吐骨头的。


做一个美腻的女胖子


我说的不是"吃绝户“,是痞子的持强凌弱,我爷爷的爷爷弟兄两个,一个没子女,我爷爷的父亲年纪轻轻就去世了,等我爷爷的二爷去世时事来了,我爷爷弟兄两个年纪小撑不了事,靠爷爷的母亲(我叫老奶)料理,有个本家的和爷爷的母亲一辈,欺负我爷爷小,要给本家叔过继,座在我们家看着,不准乡亲去邦忙,我老奶一个小脚女人和两个孩子没办法,我老奶就到娘家给本家说了情况,她本家叔带了一二十个人和厨子,招待客人,上坟挖墓硬是没用我们村的人,等出殡时痞子座在门口挡住不让出门,老奶的娘家人抬棺硬过,并在出门的时候估意用棺村压了他一下,顺利办完了丧事,保住了几十亩地和宅院,痞子也在三十多岁时死了,当然我老奶的叔叔也带有黑道性质,痞子和侯耀华的性质差不多,只不过一个不得成,侯耀华得成了,假如活侯的侄女有本事来个窝心刀,让活侯跟他兄弟作伴也未尚不可,因为作人得讲良心。


行伍牙将


旧社会中确实存在吃绝户的事情,小时候我还听老人说过这种事情,大抵是某家破败的房子,那是多年以前那家人家里遭遇了变故,然后家里只剩下女人和孩子,然后就被亲戚抢了家产。这种“吃绝户”往往是发生在农村地区,说实话这种事情不能拿人性来说事,而是传统文化中的一些糟粕在作祟。

一般绝户的意思就是家里没了男人,而且大多是孩子不大且是女儿,这个时候就会被认为是绝户,当时没有所谓的财产法和婚姻法。旧社会一些族长和乡绅,对于这种事情也是觉得理所当然。因为在男权社会和三从四德来看,没有了男人也就意味这一家没有了主心骨,也就是算不上一个家庭。

“吃绝户”往往是认为这一家已经算不上存在,因为只剩下孤儿寡母,生了个男孩还好一点,那么还会认为这一家至少有个后,这时乡绅和宗族看在这丝血脉的份上,不会允许其他人“吃绝户”。但是一旦这种情况变为一个女儿,那么所有人都觉得理所当然,这种文化导致的一种思维局限,造成了吃绝户这种恶性事件。

在10年的时候,我曾经赶赴一些偏远地区进行一个月的志愿活动,当时就感觉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非常严重,当时村里有一家人是三个女儿,结果导致他家在那个村里地位不高,走路都抬不起头。说实话当时我就想就这个问题做一个研究,就是这种思想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因为很难想象,封建社会的残余中,重男轻女居然可以影响中国几千年。


小司马迁论史



红蓼5084564509184


有,我小时候经常听我奶奶愤愤不平地提到她家族里的一个堂弟,说这个人霸占了她父母的家产。

我奶奶是独生女,按照乡间规矩,女孩不能继承财产,所以在我奶奶还未出嫁时,族人就开始觊觎她娘家的财产,并且选了她的一个堂弟作为继承人。我奶奶和这个堂弟,天然地成为竞争者,堂弟觉得她是一个会偷走自己财富的贼,我奶奶更是想不通,自己爸妈的钱,为什么会落到这个堂弟腰包里。许多年之后,我奶奶一说起此事,还是愤愤不平。

张爱玲母亲黄素琼的经历,也体现了传统社会吃绝户的恶习。黄素琼是遗腹子,她在母亲的肚子里,父亲就去世了,除了姨太太的腹中胎儿,再没有别的子女。于是族人们虎视眈眈,守在产房外面,一旦姨太太生的是女儿,就把包括大太太在内的娘几个扫地出门。还好后来生的是龙凤胎,但是,在张爱玲带有自传体性质的小说《小团圆》里,母亲却私下里告诉张爱玲,弟弟是从外面抱进来的,并不是姨太太的孩子,当然,也未必是黄家血脉。

类似的故事非常多,其实不但是中国,英国的继承法也使得吃绝户的恶习得以存在,《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姐妹的故事正是因为无法继承财产而已,还好这种恶习已经消除了。


闫红说



用我们如今的思想和观念去看“旧社会”时期某些地方所谓的“吃绝户”,就会觉得不可思议,有悖人伦,但其实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人们精神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对于“吃绝户”的现象早已是见怪不怪,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也许这就是最真实的人性,而让人惊叹的是没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恶。

所谓的“吃绝户”就是家中的男主人死后,家中没有子嗣继承家中的财产,就会遭到男方家里七大姑八大姨,甚至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们的洗劫,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会被瓜分,大到田地房产,小到锅碗瓢盆,对于不太好分的那就变卖成钱,在死者家里摆席吃大锅饭,人多吃上几天基本上就把这家吃的干干净净了。



而这家的女主人的出路就是被逼回娘家改嫁,这是最好的结局,最坏的结局就是被男方家里亲戚贩卖给外地,得到的钱财男方家人平分。那些不愿意回娘家改嫁,也没被男方家人贩卖到外地的女主人,就算就留在村里也会被一些光棍们和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欺负。因此很多时候女主人遇到这种情况通常都会改嫁,离开这个早已经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家”。


可见那时候农村家里有个男孩是多么的重要,很多的女人自20岁从结婚就开始生孩子,有的到了30岁还在生,就是想着家里男孩越多越好,长大了家里人丁兴旺,在村里也没人敢欺负,就算吃糠咽咸菜也要生孩子,一只羊也是赶,一群羊也是赶,于是一年又一年,孩子一个接着一个,那时候大家都穷,谁也不笑话谁,大家笑话的谁家孩子少,谁家没男孩,大家都以家中有几个男孩为荣。

社会环境不同了,年代也变了,如今的社会是看谁有钱,有钱就有好的生活,而那时候的社会是比谁家孩子多,有孩子就不会受到欺负,就不会变成“吃绝户”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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