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 宅家,還是在路上

宅家,還是在路上

終於出門了,真好;終於回家了,真好。

誰說了這麼經典的話,讓我毫不猶豫的對號入座: 說的就是我,就是我這號人。

不遠千里出門看花,回家才發現家裡的花也開好了。

春天的陽光下,微風裡,玉蘭樹斜斜的伸展著枝幹,無葉無綠,只是朵朵淡紫的花兒寧靜的綻放。那片片溫潤飽滿的花瓣,隱隱泛著綢緞般的光芒,那色彩太好看了,我取下過年時掛在樹下的紅燈籠,好了,這一樹的粉紫嫣紅已經點亮了一院的春。

海棠也開了,蘭花也開了。

只是出門幾日無人打掃院子裡一地落葉殘紅。

掃地,澆花。

洗衣,泡茶,煮一鍋紅豆粥。

家才是人生最美的風景。

我坐在玉蘭樹下大發感慨。

想起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提到讀書三境界,其實旅遊有何嘗不存在三重境界之說呢?

《人間詞話》中寫道:“‘昨夜西風凋碧樹,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此第一種境界也;‘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種境界也。‘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此第三種境界也。”

而旅遊的第一境界: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第二境界: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境界: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

我喜歡第二種說法,易懂又有禪機。

其實,旅遊就是花錢從自已活厭的地方到別人活厭的地方去。現在自然景色都還在,多了的是人氣和商業味,便是俗氣了,但更接地氣。只要你帶著平靜的心去欣賞人間的煙火,便又是一幅美景:你站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明月裝飾了你的夢,你裝飾了別人的夢。

據說胡適先生的南遊(在香港住了五天,在廣州住了兩天半,在廣西住了十四天),回來之後寫成了《南遊雜憶》,不但有山水、風俗的描寫,而且瞭解當地的宗教、文化、教育和國家建設,甚至不忘考證路上的一個塔。

我當然沒有胡先生的境界,但是每次出門回家都會寫遊記,記錄自已所看到的風光,人文,感受。

那時我在搜狐還是旅遊版面的名博主,記得有一篇《無錫有個西前頭》閱讀量25萬多,所寫的遊記經常被推薦至博客首頁,也常被紙媒體刊發。

其實,我去的地方並不多,因為種種原因,許多艱險的風光,可能一生都沒有機會親眼看到了。

以前出門常常舉著相機專注於拍攝山水風光,近年來興趣改變拍了許多自已的旅行照片。

在大自然裡,在山水間,留下自已的影像。

心態的改變是非常明顯的。

這次在理坑古村,因為我穿了一件大紅色的棉麻長袍,可能在那幽深斑駁的徽派民居中比較醒目,有攝影師上前和我商量能不能充當一回模特行走在小巷深處?

只猶豫了片刻我就答應了。

接過遞過來的青花油紙傘,攝影師教我舉過頭頂,再向左肩膀傾斜一些,長髮攏向一邊去,要作婷婷狀往前走走走。

拍攝結束後留下郵箱,他們會將好照片發給我,當然也會成為他們的作品。

這在以前是不可想像的。

同行的某人說我以為你肯定會拒絕呢,沒想到你這麼配合。

莞爾,人是會變的,現在我倒感覺這把年紀還有人請我當模特,難道不應該暗自竊喜一下並且順水推舟成人之美麼?

想想以前,我是一個多麼拘謹的人啊,不和陌生人說話是我的人生信條。

應該是不停的行走和閱讀改變了我。

在路上我絕對是一個隨和不計較的人,甘於吃虧,以保持愉悅的心情欣賞當地的風景,也讓風景愉悅一下心靈,反正是出來尋開心的,為什麼要讓一些小事情搞到不開心呢?

如果能在那美麗的風景中追撫往昔,從歲月的斑痕中看到歷史的過往,感受到當地文化,並獲得一些相應的知識,回家來寫幾篇萬眾喜歡的遊記,便是最高境界了。

休息幾天,再出門。

宅家還是在路上,一半海水一半火焰,冷暖自知,只要莫負春光就好。

玉蘭花開了。這棵樹是爸爸種下的,已經十幾年了。

宅家,還是在路上

宅家,還是在路上

宅家,還是在路上

小魚兒

宅家,還是在路上


茶,喜歡茶碗裡的一條銀魚。

宅家,還是在路上

宅家,還是在路上

春天啃蔗

宅家,還是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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