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蜘蛛俠”坐上車頂 民警:立即取下

6月3日17時許,沙坪壩區110快處隊民警巡邏在大學城西路時,發現一輛白色轎車的車頂安裝了一個“蜘蛛俠”玩偶,民警立即指揮該車停靠至路邊,並對車主杜先生進行了法制教育。民警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一項和《機動車登記規定》第57條之規定,杜先生在車頂安裝玩偶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民警責令杜先生立即予以拆除。經過民警的教育,杜先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立即動手將“蜘蛛俠”玩偶從車頂拆除,並保證今後不會再犯類似錯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一項: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該類玩偶安裝在車頂時如果不夠牢固,那麼在高速行駛過程中,就可能會導致裝飾物脫落,對周邊的車輛和交通參與者造成傷害。此外,這類車外的裝飾物往往造型誇張,色彩鮮豔,吸人眼球,可能會引起其他駕駛員的過度關注,從而分散駕駛人注意力,容易發生追尾或者刮擦事故。

民警提示:廣大車主不要在車子外部加裝任何不必要的配件或裝飾,以免發生意外。

“蜘蛛俠”坐上車頂 民警:立即取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