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7 段茜 警惕“套路貸”下的陷阱,加大法律懲治的力度

以案說法

近日,一名即將畢業的大四學生終於鼓起勇氣走進西昌市公安局報案。

今年春節,該學生陷入一種新型的“套路貸”,從一筆到手2300元的貸款開始,短短的兩個月時間,她就被逼還10萬元。

據悉,該學生的遭遇並非個案。最近,西昌市公安局已接到多起“套路貸”警情,包括該學生在內的多名受害者報案。

段茜 警惕“套路貸”下的陷阱,加大法律懲治的力度

“套路貸”在民間借貸中呈高發態勢

由於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對經濟的管控能力較弱,以及不成熟的攀比心理,使得學生成為了許多網貸機構的目標消費群體。

曾經利用學生羞恥心囂張一時的“裸貸”“校園貸”在被各方媒體揭露、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後已得到遏制,並逐漸淡出公眾視野。

然而最近一種新型的“套路貸”又悄然滋生,其無形的高額利息以及威逼利誘催債手段,令許多債主頭疼不已。

段茜 警惕“套路貸”下的陷阱,加大法律懲治的力度

一名受害學生告訴成都商報記者,要還清之前的逾期欠款,就要進行翻倍的借款,“比如3000元逾期,對方就要讓你還6000元再加上逾期的費用,但是如果要借6000元,你再次借款就要寫下12000元的欠條……借款金額就會不斷被翻倍壘高,而實際拿到手的僅僅是第一筆借款。”最多的時候,一天需要還2萬多元。隨著借款和逾期次數增多,2300元借款“轉單平賬”就翻成了10萬元。

另一名受害學生告訴記者,因為錢不夠開銷,他在微信上找人借款1000元,同樣被“套路”,借款很快就翻到2萬多元。因借款逾期無力償還,該受害者及其家人每天被數十個電話轟炸,還將他的照片PS成色情照,發給他通訊錄的所有好友。

不僅是學生,一些工作穩定、但徵信差、急需用錢,在其它金融機構貸款困難的社會人士也是“套路貸”的目標對象。

段茜 警惕“套路貸”下的陷阱,加大法律懲治的力度

據《人民日報》報道,去年4月,重慶市民李某因急需用錢,便選擇了一家號稱“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汽車抵押貸款公司,李某將其名下的一輛奧迪汽車向該汽車抵押貸款公司辦理貸款。

雙方簽訂一系列借款合同,約定借款60萬元。該公司以風險擔保金、後期管理費、放款手續費、利息、紅包等各種理由扣除諸多費用,李某實際只拿到了42.5萬元。

李某按照約定在前兩期還款35萬元給公司後,該公司違反“不扣車”約定,以安裝GPS為由控制了李某的汽車,要求李某償還貸款及支付手續費。

李某被迫償還剩餘25萬元貸款,並支付近2萬元手續費贖回汽車。整個過程中,李某損失20餘萬元。

事實上,從2017年起,重慶公安機關不斷接到群眾舉報,稱該家汽車抵押貸款公司存在違法行為。

不僅在四川、重慶,“套路貸”在其他城市也很“猖狂”。近日,有媒體曝出深圳某市民陷入“套路貸”,在一年內由5萬元貸款“滾雪球”到負債340萬元。

段茜 警惕“套路貸”下的陷阱,加大法律懲治的力度

“套路貸”不僅違法,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在民間借貸糾紛中,也有不少“套路貸”的影子。在看似合法的借貸關係之中,深埋著重重套路。

有辦案人員介紹,“套路貸”是一種新型犯罪手法,通常以民間借貸為幌子,通過“虛增債務、製造銀行流水痕跡、肆意認定違法”“脅迫逼債”“虛假訴訟”等方式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違法犯罪行為。

其不僅直接侵害被害人財產權益,而且往往誘發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其他犯罪。一些“套路貸”造成被害人輟學、自殺、賣房抵債等嚴重後果,帶來了一系列想象不到的社會問題。

段茜 警惕“套路貸”下的陷阱,加大法律懲治的力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套路貸”案件涉案人員眾多、犯罪環節多、法律適用難,辦理時存在取證難等諸多難點。

四川謙亨律師事務所張天鴻律師對媒體記者表示,此類案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中央及國家各司法部門對此類案件提高了重視程度,並相繼於今年1月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在有關司法規範性文件中,對“套路貸”的構成及法律適用作了明確規定:對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議”“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強立債權、強行索債的,應當根據案件具體事實,以詐騙、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搶劫、虛假訴訟等罪名偵查、起訴、審判。

據悉,隨著網貸平臺全面整治的展開,全國多地也開始了“套路貸”的專項治理。

(立法網新媒體中心 段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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