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重庆一对母女一个月内吃饭逃单两次,被抓竟还理直气壮,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大头爸爸945


见过“霸王餐”的,但这吃上瘾的似乎还不多见。这对母女的脸皮实在够厚!

大约在一月之前一对母女来到重庆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上的某饭店内就餐,餐后二人逃单离去。时隔一月之后,这对母女故技重施,结果这次被细心的店员追到。面对店员的质问,其中那位女儿语气颇为理直气壮,最终店方报警后二人支付了两次的餐费。

是忘记买单还是恶意逃单?

吃饭给钱,天经地义!但是逃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确实存在。

逃单行为的发生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是食客酒醉糊涂、店家疏忽大意,二者相加之下发生逃单;第二种则是食客有意为之,刻意逃单后溜之大吉。前者我们可以看做是一种意外,毕竟食客主观上并无逃单的故意,而后者就是典型的吃“霸王餐”行为,主观恶意明显。

我们回到发生在重庆的这起事件来看,这对母女先后两次在同一家店里实施了逃单行为,第二次逃单后想要故技重施时被店员当场抓住,其中那位母亲解释道:忘记了!

真的是忘记了吗?我看倒是未必!

二人两次到店内就餐都是在大白天,而且不管是第一次也好还是第二次也罢,逃单之时二人都是非常清醒的,根本不是那种酒醉糊涂神志不清的状态。

对于吃饭给钱的道理她们不懂吗?很显然她们是知道的,因为她们不是傻子,是智力健全的人。

那位母亲所谓“忘记了”的说辞其实就是一种做贼心虚的辩解,因为她知道她们娘儿俩的行为是吃“霸王餐”,而这种行为一旦被人抓住那就很丢人了。

多次吃“霸王餐”的行为属于违法 应当予以惩戒

逃单行为,首先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应当从道德层面受到谴责,而多次恶意逃单则已经涉嫌违法。

这对母女连续两次吃“霸王餐”的行为属于无事生非,同时是对正常社会秩序的一种破坏,这种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对于寻衅滋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虽然这对母女在店员报警后支付了餐费,但是对于她们的违法行为我认为应当必须依法惩罚。否则吃“霸王餐”抓不到没事,抓到了补足餐费就行,这样的违法成本实在太低!

况且那位女儿在被抓之后尚且理直气壮,显然她对自己行为根本没有反省之意。

既如此,我想通过法律来让她们好好提高认识也未尝不可!诸君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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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丹妹


说个我同事吃饭没付钱的笑话。

两个星期前,我们同事四个人一起出去吃中饭。平时我们都是找饭店点菜、喝酒的,那天两个人下午要开车,不想喝酒,我提议在我家旁边的必胜客吃饭。

我们都没有吃过这样的店。

第一个人要了四、五个菜(他以为四个人在一起吃),没有付钱,直接端上桌子的;第二个人和我一起,微信代我的钱一起付了;还有一个在外面停车后进来。

吃完饭,上车走后,第一个同事问开车的:“一共多少钱?”他以为后来的一起结账。

开车的说:“我吃26块。”

“那我的呢?”

“我哪知道你吃多少啊?你没付钱啊?”

“没有付钱。”他又问我:“你们付了吗?”

“我们自己的付了。”我哈哈大笑说:“你吃霸王餐了。”

“那怎么办呢?那服务员为什么不来收钱呢?”他赶紧说吃了哪几个菜,要我下午去付账。

我晚饭后散步经过必胜客,进去说明情况,准备付钱。那里说算了,不收钱,希望以后来照顾生意。还客客气气的。

我同事丑了好几天,说以后再也不去大排档了,没来由的竟然吃了霸王餐,真丢人。

我看了标题,只能说那对母女是人品问题。


咚哧大哧460


这对母女的行为真的是可耻,如果不是在这里看到,小龙坎离我非常近,我竟然都不知道。

只是,很多人借机把此母女的行为打上重庆标签,侮辱整个重庆人还是有些不对头,重庆虽然是直辖市,虽然都喜欢自称耿直,但是,上千万的人,那里没有几个害群之马呢?偷摸扒抢一样的总有那么几个坏家伙,但这种人不代表整个重庆人吧!

重庆大部分的馆子都是先吃后结账,自然给这种人留下可乘之机,不过,这样的事情,你们问一下在重庆开馆子的,是不是经常遇到呢?有,但是很少!

重庆直辖市不代表所有市民都高人一等,素质都高很多,我们和所有全国的老百姓都是一样,没一点特殊,有素质的就有,没有的依然没有,但是,喜客好客,不排外,热情和直来直去,是大部分重庆人的个性。所以,别把几个害群之马当成一概而论。

不过,说起逃单,不一定与文化这些有关,本人有一次因为儿子生日,去他读书的科技大学附近请客,第一次遇到先买单交押金,然后领筷子,吃完后检查餐具才退押金,感觉很不愉快,结果老板语出惊人,说经常有学生吃了逃单,才不得不出此下策,而且,奇葩的是,餐具还经常没了,而他的馆子,主要客人基本上都是大学生,你说他们都没有素质?没文化吗?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重庆也不例外,只是希望大家正确的评论,别用这种人来抹黑整个重庆的脸不!


微民视野


母女结伴吃霸王餐,被发现后居然叫嚣“我就不要脸”,看来他们是被抛弃的母女,哪个男人敢要这么不要脸的媳妇啊!

重庆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上的某饭店内,母女二人在一个月内两次来吃霸王餐。第一次逃单后服务员调取监控录像,对二人已有印象;不曾想二人二十天后再次上门,故伎重演,被店员抓了正着。吃饱喝足的母女理直气壮,蛮不讲理,幸好有警察叔叔到来,他们才支付了两次的餐费。

看母女二人表现,应该是一贯吃霸王餐的。建议重庆当地餐饮协会统计一下当地餐厅一年来跑单情况,翻看录像对比一下,将涉及两人逃单的次数统计以来,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就追究二人的法律责任。

就这母女的霸王相,肯定不会吸取教训,永不再犯。很多人习惯养成了很难改,尤其是恶习,更是不好改。如果不严惩这对母女,他们很可能还去别的饭店蹭吃蹭喝,至于是否还有其他劣迹,那都是说不定的事。

古人讲,贫贱不能移。一个妈妈带着女儿四处吃霸王餐,这种教育方式也是让人醉了。世界之大,不奇不有。这样的奇葩无底线,就该让法律教育他们。

很感兴趣,那家饭店叫啥名,一定很好吃。


入青0601


在重庆沙坪坝小龙坎正街店内,有一对母女一个月来此吃霸王餐,逃单两次,第二次被细心的店员发现了。所谓吃霸王餐,就是顾客到餐饮店大吃大喝但是没有给钱。




古人云,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孩子会打洞。有其母必有其女。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失败的母亲。吃霸王餐可以体现出这对母女道德素质低下,不诚实。做人最根本的要素就是要诚实,坦诚地对待他人和自己。一个阴险狡诈,诡计多端的人在社会上无法立足,更别说会交到知心朋友。如果说,她们第一次吃完饭忘记了结账,有时可能会有这种情况发生,那我们姑且相信她们。但是,第二次吃饭又忘记了给钱,这就说不过去了,你当群众是傻子,这么容易糊弄吗?



吃饭给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故意逃单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欺骗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五百以下;情节严重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法律,这对母女是要拘留并罚款的。



作为一个母亲应该要给孩子树立一个诚实,正直的榜样,而不是带着孩子一起做偷鸡摸狗的事,给孩子抹黑。吃饭逃单被抓竟然还理直气壮,真的不知道这个母亲是怎么当妈妈的。在做母亲之前请先成为一个好人,学会怎么做人,要不孩子的将来也会栽倒在自己手上。




母女俩以为这一次也能成功逃单,没想到被店员抓住了,还报警了。最后,不仅两次吃饭的费用都要还清,而且落得个臭名,大家都知道她们俩逃单,都看不起她们的行为。这就是吃霸王餐的下场。

感谢大家抽空阅读。对此事有自己看法的朋友,欢迎留言发表;同样,欢迎大家点赞关注。


秋KOU


有其母必有其女,餐馆吃饭花钱买单,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你说你们母女俩逃单一次就算了,干嘛非要屡次逃单,被抓后说句软话买单不行吗?干嘛非要惊动警察丢人显眼。下面看看这母女俩的闹剧:

餐饮店服务员说:二十多天前,店内坐满了客人,收银员在扎帐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桌客人没有买单。他们在不忙的时候调取店内的监控发现,有两名女顾客的行为有些不正常,半个小时以后,在两名女子吃完了饭。年轻的女子起身,朝着店门口走去。过了几分钟,年长的女子竟然也起身离开了。事后算账逃单的两名女子一共消费了79元,钱虽然不多,但是她们不买单,损失就得服务员承担。



本想着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的是过了二十几天这逃单的两名女顾客再次来到了店里消费。 原本想着,这两位顾客可能之前是忘记买单,如果去要可能会发生争吵或者误会,只要这次她们能够正常买单就不计较了,可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两名女子在消费了100多元,又打算一前一后离开了店里。因为上次的事情,服务员对她俩已有警惕,马上将刚刚走出店门的两名女子请了回来。 但是这两名女子还是不想买单,无奈,他们只能报警,在警方的协助下,店里调出了她们两次逃单的视频,两名女子在真相面前最终支付了两次的餐费。 让人意外的是,这两名女子既然是母女关系。


3

如果真的是“忘记买单”,一个月内出现两次,那也有些说不过去。毕竟人家服务员都把你们抓住了,你们还不承认。真不知道做母亲的怎么教导的女儿,是不是有了外孙女也这样做榜样呢?


虽然钱不多,但这已经不是钱的事了,而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了。


新零售区块链时代


怪不得有些餐馆现在是先买单,后上菜。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个别人恶意逃单。

在餐馆里吃饭买单,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在沙坪坝小龙坎正街的一家餐饮店内,有两名顾客来店内消费,一个月内的时间,竟然出现两次没有买单的事情。

其实吃饭真花不了几个钱,但被人如果当场抓住,真的很丢人,一般人都会自觉的付钱,即使现在没有拿钱,或者钱不够,下次也记得补上,现在谁还愿意为了几个钱被人看不起,

但总有些个别人,没有素质,这种人当然很少,但还是有的,这不,就出现了一对母女两人,恶意逃单,以为别人忙,不注意,想一想,别人辛辛苦苦忙一整天是为啥,不就是挣钱吗?人再多,都不会忘记收钱的,结果这两位母女就自作聪明,一次没有付钱就算了,第二次还没有付钱,这次,被人认出了。

这也说明一个道理,有些人如果占了别人的便宜,或许很快就会忘记,但吃亏的那个人心里就不容易忘记,所以,占便宜的事还是少做,占小便宜吃大亏,这话没有错

一个月在同一家饭店连吃两个月的饭,还不想付钱。这位母女应该就是当地人,或许饭店里就有认识的人,多丢人呀!

一般人也就笑笑把钱付了,可这母女两人还理直气壮,结果在警方的协助下,还是把钱付了,哎,让人说什么好。

看来是什么人都有,如果大家碰到了这样的人,还是离得远一些,这种人可从不吃亏。


社保店小二


霸王餐吃上了瘾,一次不够来两次,要不是店员抓到现行,是不是还要有三次四次?

事件

一个月前两个女子就逃过一次单,在监控画面中看的清清楚楚,没想到之后又来了。这次依然是故技重施,当被抓的“现行”时,年纪大的女性表示忘了,据店主描述,年纪小的哪个大声争吵,语气理直气壮。

(图片来自看看新闻视频截图,仅为描述和评论)

“上坟烧报纸”

忘了,怎么可能连续忘了两次,出现在同一家店里也真是说明她们胆子大,也把别人当傻子,不怕被认出来吗?

对于店主描述的情况,年轻女子还争吵,那正是说明她理亏,只能借助大嗓门和无理吵闹才能掩盖自己的尴尬。

在这家店出现过两次,那别的店呢,是否也经历过两位女士无情的“惠顾”?

总结

吃饭付账是在合理不过的事情了,这个真是妇孺皆知。倘若生活真的有困难,也不至于吃不起饭吧,或者好的吃不了,稍微差一点的总行吧。最后在警方的介入下,两名女子还是把钱还给了店家,这何必呢?弄出这等丢人的闹剧。

“霸王餐”与偷、抢何异?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可不是这么理解的。


泊图泊途



吃饭逃单,坐车了逃费,旅游逃门票……捡了大便宜,这等“好事”应当值得弘扬下去。于是,一部分人开始分分效仿,而且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重庆这对母女,不就是这类人的代表吗?不就是这个种社会现象的缩影吗?


或许有人会说我上纲上线,不就是两顿饭钱嘛,何必如此揪着不放。但就因为我们的“宽容大度”,纵容了他们无视规则的坏毛病。

“霸王餐”吃多了就好比“夜路走多了撞鬼”,遇见人你还有说理的机会,遇见那玩意儿,你就只能付出某些代价了,至于什么代价,就看它什么心情。


事件回顾:

2018年3月30日报道,重庆沙坪坝小龙坎正街的一家餐饮店内,有两名顾客来店内消费,一个月内的时间,竟然出现两次没有买单的情况。

据餐饮店服务员介绍,二十多天前,由于店内坐满了客人,收银员在扎帐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桌客人没有买单。通过调取店内的监控发现,有两名女顾客的行为有些异常。


半个小时后,两名女子吃完了饭。年轻的女子先起身,朝着店门口走去。几分钟后,年长的女子也起身离开。

两名女子一共消费了79元,虽然钱不多,但是客人如果没有买单,这损失还得服务员承担。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就在几天前,这两名女顾客再次来到了店里消费。


原本以为,这两位顾客可能之前是忘记买单了,只要这次能够正常买单就不再计较,没想到,同样的桥段竟然再次上演。

这次两名女子一共消费了100多元,吃完饭后,两人一前一后离开了店里。


经历了上次的事情,服务员们的警惕性有所提高,将刚刚走出店门的两名女子请了回来。

起初两名女子理直气壮地拒绝买单,后来报了警,在警方的协助下,两名女子才支付了两次的餐费。


陋习得有规则来约束

贪小便宜、吃霸王餐、逃票等,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在某些人身上或者自己身上或多或少会夹带的陋习。

这样的习惯,早已有之,传到今天不曾断过,保存和继承得相当完善。仿佛某些人血液里就有这类基因似的。

其实,这东西不是娘胎里带来的,但是能从娘那里习来,从家庭中获得滋养。


打从出生开始,我们幼儿时期就是一个快速学习成长的时候,学走路、学说话、学吃饭、学养成某种习惯,都是这个时期的产物。

而偏偏这个时期,又是我们学习能力快速暴增的时候,孩子啥都不懂,于是大人怎么做,孩子就怎么做。大人身上有什么习惯,孩子照旧一律接受,无论好坏。


即便长大了,受到教育的规划,但儿时的习惯却很难改掉,特别是习惯成自然的陋习。

所以,请各位家长注意,你们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他将来成啥样,与你密不可分。

如果你们不愿意改,不愿意教好的,那就让社会的规则替你管教孩子了。


有个网友说得特别好,“管教孩子有三个地方,家里、学校、监狱,你选哪里,哪里就是你的归宿!”

如果有一天你的孩子犯了法,违反了社会规则,遭到法律的制裁,你别社会冷漠,人性凉薄,因为这都是你自找的。


许狱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母女结伙逃单,逃得掉饭店的账单,但逃不掉人生的账单,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事件概述

在一月之前,一对母女来到重庆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上的某饭店内就餐,餐后二人逃单离去。时隔一月之后,这对母女故技重施,结果这次被细心的店员追到。面对店员的质问,其中那位女儿语气颇为理直气壮,最终店方报警后二人支付了两次的餐费。

这么不要脸的人是怎么练成的?

我们一起来关注几个细节来分析一下这么不要脸的人是怎么练成的:

1.母女结伙来逃单,畸形家庭教育!

这说明一个问题,逃单已经变成了这个家庭的文化,是受到鼓舞和支持的,甚至逃单成功在她们的心里是有自豪感的。一个已经丧失了“明是非、懂对错”的底线教育原则的家庭中,教育出来的孩子是非常可怕的,这些人是极其自私的,如果还有暴力倾向,请务必要远离他们吧!

2.在同一家店逃单两次,这是经验之谈!

她们想故伎重演的原因是也许她们认为这个商家在结账管理上存在缺陷,所以可以比较容易逃单成功,难道这是一种经验之谈吗?

如果这是一种经验之谈,说明她们逃单的地方远远不止是这个商家,只不过这个商家发现了她们的逃单行为而已,还有更多的商家也许并没有发现她们的逃单行为,所以这让她们更加肆无忌惮!

3.被抓后还能理直气壮,不要脸到极致!

这是种什么样的精神?这是一种把不要脸发挥到极致的精神!这种人不光是极其自私,而且还不择手段。

逃得掉饭店账单,但逃不掉人生账单

一个极其自私,爱占小便宜的人,是让人非常讨厌的。

她们会利用人们的善良通过通过自以为是甚至是违法犯罪的手段来获得利益。

这样的人,会让朋友害怕,会让同事讨厌,会让上司失望,其最后的结果是:

没有朋友!没有朋友!没有朋友!

逃得掉饭店账单,但逃不掉人生账单!

保道,乃保险之正道也!我愿为中国保险业正名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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