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假牌、套牌車輛
常常利用自己的“克隆身份”
在馬路上肆無忌憚的行駛
存在許多安全隱患!
大家也對套牌假牌恨之入骨
近日
就有這樣的兩部套牌違法車輛落網!
2020年2月24日,泉州泉港交警大隊接到一名山西車主電話舉報稱其有一部湘L**R22小車一直在山西行駛卻在泉港區有違章記錄,可能被套牌了。接到該舉報後,泉港交警大隊機動中隊中隊長郭維華立即組織人員開展調查。民警通過調取大量監控視頻及過車信息,於2月27日晚在泉港區學府路怡亭酒店路段發現該套牌車輛,並在現場抓獲該車駕駛員鄭某。經核實,該車行駛證發動機號碼與實際車輛發動機號碼不符,該車涉嫌套牌。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等待鄭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近日,泉州安溪人王某報警稱其摩托車閩C2XXRE車牌被人套牌,主要行車軌跡在安溪縣湖頭鎮郭埔村至金三角大酒店一帶行駛。安溪交警大隊湖頭中隊民警街道報警後通過監控研判,於2月25日11時20分許在嫌疑人許某家門口將其抓獲,抓獲時許某剛好從家裡將摩托車牽出準備出門。
經詢問,許某對其在摩托車閩C2XXPL號牌中中的字母P、L添了幾筆使其成為字母R、E字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交警提醒:
假牌套牌不但不利於執法監管,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秩序,而且危害交通安全,損害公眾合法權益,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假牌套牌行為一旦被查實,將面臨法律嚴肅的處罰。為了避免愛車被套牌,車主朋友們請養成定期檢查交通違法記錄的習慣,一旦發現非本人的交通違法記錄,請及時向交警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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