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小区地下车位无产权非人防车位,物业卖车位,没有车位不让进小区大门,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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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简单说一下吧。

首先说说产权,按我国现行法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产权有且只有三种形态:国有,专有(含个人共有)和全体业主共有。国有产权由法律确定,比如人民防空设施。其使用维护按《人民防空法》的规定执行。专有以登记为准,凭不动产权属证书行使所有权。除此之外的所有,归全体业主共有。

所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不动产都是有产权的,不存在无产权状况。题主所说的“无产权”,应该是指无权属登记证书。如果是这样的话,既没有权属登记,又没有法定国有,那就是全体业主共有。

再说“卖”车位。物权法定,不动产依法登记后取得所有权,因此,对于“无产权”的车位,物业公司是无法销售的,也就是没有资格“卖”。按常理推断,物业公司应该是在实施物业管理的过程中,收取管理费(包括代收场位租金)的一种方式。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管理费的收取年限不得超过一年,而租赁的最长期限为20年。如果管理费的收取搭代收租金的便车也收20年,那在很多地区是违法的。

再说“不让进”。这个要看授权是否合法。物业公司在小区内没有原始权利,物业公司的所有权利均源于物业合同,由业主大会(全体业主)授予。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业主大会的权利并不能由每个业主单独行使,它只能通过决定的方式行使。单个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只享有份额投票权。

接下来说一下身份。如果物业公司的管理权来源清晰合法,那他对车库的管理行为就是正常履职,无可厚非。而作为驾驶想要进场停车的驾驶人,无论其身份是不是业主,在这个关系中都是车位使用人,物业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的管理行为,无论是准进或禁入,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换句话说,只要物业公司的行为是符合合同约定的,那作为驾驶者就应当服从,无论他是不是业主,在这个关系中都是使用人。

这个问题涉及到很多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面临合法性检验。比如产权归属,“卖”是否合法,“管”是否合法,“禁”是否合法等等,具体判断,需要根据当地法规规章甚至行政文件来作出,而且需要依据物业管理合同,不能一概而论。

举个例子,如果业主大会将车库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那物业公司在管理中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进行管理就是正当的,有时候禁入也是必要的。比如共500车位,但需要停车的车辆是600辆,那势必有100辆车被拒之门外,这谈不上违法。


众里寻她仟百渡


昨天刚交付车位 10万一个车位 一个车库9.5万都是没产权的使用权70年 开发商不租只卖 小区不让车进去 小区周边乱停贴罚单 罚单大贵贵啊 维权结果就是踢球传球射门 老百姓哪有那么多时间踢球[酷拽]




艾欧歷亚


你说的是3个问题,1是车库的权属,开发商拿不出产权证,这车库能不能“卖”, 这是个水很深的问题,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向有关部门了解; 2,买车位, 即便是开发商的车库,也不可能给你车位办个产权证,而且据我所知,所有“买”地下车库车位的实际上是“长租”。 3 你没有停车位能不能进小区? 首先要明确的是不让你的车进小区,不是不让业主回家。那要看你小区的管理规约,物业保安只是规约的执行人。 如果规约没有规定。物业没有权力不让你车进去,如果规定车辆进小区必须要有停车证,那物业保安执行业主大会决议没有毛病。


用户67988553804


不少“购买”过车位的朋友都有过这样的经历:那就是开发商与业主说好是出售车位,结果签的却是开发商提供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或“车位租赁合同”;即便签订的是“车位买卖合同”,往往也存在无法办理车位产权登记的问题。

遇到上述问题,作为业主或多或少都有些疑虑或担心。大家想知道究竟为什么车位办不了产权登记,开发商又为什么会将“车位买卖”异化为“使用权转让或长期租赁”,业主对此又该怎样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的业主想争取车位所有权,有的业主索性将错就错,放弃车位所有权,只想按合同争取合法合理的车位使用权;但是,很多业主因为对车位问题没有深入了解都走了弯路、碰了壁。

为回馈网友和业主朋友的信任,本号从实践操作层面对此进行了分析;同时,还从立法层面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帮助大家认清问题的本源所在。

如果您想依法争取住宅小区的车位所有权,请看本号《无产权登记地下车位所有权纠纷与解决》。

如果您想依法争取住宅小区的车位使用权,请看本号《车位使用权转让是租赁还是买卖》、《车位长期租赁纠纷与解决》。

如果您想深入探究目前小区车位乱象的根源,从立法上完善车位产权制度,请看本号《小区地下车位产权之争的探析》。

总之,关于小区车位问题,看本号就够了。


以法正道


没车位,你进去停哪?消防通道?你不怕你家着火而消防车进不去吗?


懒惰的结果


地下车位无产权非人防,那么就要分析开发商为什么办不了产权,如果周边有小区有产权车位,一般来说你们小区的车位肯定算到公摊里了,也有可能因为个别原因达不到办理车位产权的要求,这时车位就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的车位物业出租,就没有租金的概念了,应该叫管理费,依据地方性规定管理费相对较少,且除去物业必要支出以外,其余收入规业主共有。 其次说的物业不让进门,这显然是违法的,直接报警,物业是管理服务部门,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执法权。


爱上一条街7


其实你自己也清楚,没买车位不可能停别人的车位,你就是想找人家物业的理,试想一下,如果小区停车全免费,也没物业管理,肯定是哪的车都进来到处乱停,同样也是没车位给你停车的,想让物业管理必须要给钱,这管理停车的费用肯定是停车的车主付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好事的


蓝夕阳836


地下车位,除过人防车位,有无产权都与业主无关,但是买车位的业主要知道此车位为无产权车位,并且合同会以长租的形式注明而非买。但是,有车位空余的情况下,不让业主以合法缴纳停车费的方式进小区就不合法了。


是甜不辣


我认为车库是为买房人准备的,买房人有权享受这个车位,和物业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卖房出现了五华八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我觉得定价单位应该给买房人一个正确答案,不要让买房人当冤大头!


红旺18


不合法,可谁又管得了物业呢?可谁又能管物业呢?物业是各个衙门的宝贝,为什么每个衙门都会主动地与物业站台,不愿为小区百姓说话,这其中的猫腻大家伙儿心知肚明!物业的保护伞,为什么打黑除恶的今天,就是打不掉,除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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