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3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謝某友等14人涉惡犯罪一案。
據瞭解
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在
東莞市虎門鎮富紳水產市場
實施
敲詐勒索、強迫交易
尋釁滋事、非法拘禁
等違法犯罪行為
為非作歹,欺行霸市
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
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指控稱
從2016年年初開始
被告人謝某友、謝某立(另案處理)
共同出資成立了
東莞市沿江富紳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經營位於東莞市虎門鎮連升路宴崗大道旁的
虎門富紳水產市場
經營期間,謝某友相繼聘請了被告人胡某文、鄭某華、譚某霞、林某嚴、鄭某成、李某茂、黎某雄、何某其、梁某樂、周某軒、王某雲到市場工作。
為通過暴力、威脅手段控制市場,謝某友還聘請了被告人熊某橋、胡某學及陳某林、何某生、陽某、閆某剛、周某善、劉某華、舒某華、楊某彬(後8人均另案處理)等人以“食品安全員”的名義充當市場內保。
為達到非法斂財的目的,謝某友等人長期有組織地通過鎖車砸車、恐嚇毆打、威脅滋擾、強制停業、沒收貨物、罰款等暴力、威脅手段,對停放在市場外公共道路的車輛強行收取停車費、對市場商戶強行收取“食品監督費”、壟斷市場冰條和海鹽銷售。
逐漸形成了以謝某友為首要分子,胡某文、鄭某華、譚某霞、林某嚴、熊某橋等人為重要成員,王某雲、胡某學、鄭某成、黎某雄、何某其、梁某樂、周某軒、李某茂等人為成員,
人數眾多、層級分明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歹,欺行霸市,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
法庭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
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並充分發表了意見
14名被告人及其15名辯護人到庭參加了訴訟
部分被告人家屬20多人參加了旁聽
該案庭審從上午9時30分開始
到晚上20時結束
本案將擇期宣判
這般惡劣的行為絕不能在我們身邊再度發生
如果您周邊有這樣的惡勢力
請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平安虎門才能幸福虎門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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