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價格指數保險讓甲魚龍蝦“止損”

農民日報記者 楊丹丹

今年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養殖飼料及水產運輸不暢,很多地區的養殖戶因此損失巨大。而安徽兩地市的水產養殖戶卻因為提前購買了價格指數保險有效減少了損失。

蚌埠市漁業局去年年初主動與人保財險蚌埠市分公司對接,通過組織全市規模甲魚養殖戶召開甲魚目標價格指數保險座談會、在水產養殖培訓中邀請人保公司講解宣傳保險政策和知識等方式,充分調動養殖者參與保險的積極性,當年6月就簽單保費40.7萬元,賠付金額22.8萬元。並在年末積極對接甲魚養殖戶投保,承保109.2萬斤甲魚,投保規模養殖15戶,簽單保費106萬元。疫情發生後,各大城市主要水產批發市場消費低迷,甲魚價格走低,甲魚養殖產業面臨巨大損失。針對此次疫情導致的甲魚價格下跌及滯銷,人保財險蚌埠市分公司及時啟動疫情期間重大保險理賠案件應急預案,開闢疫情保險理賠綠色通道,迅速完成甲魚價格指數保險理賠,賠付金額234.69萬餘元。針對因疫情導致甲魚未能銷售的養殖戶價格指數保險期限陸續到期等問題,保險公司還免費為其延長保期至疫情結束,待損失確定後予以賠付。

無獨有偶。蕪湖市農業農村局從去年開始對該市小龍蝦規模養殖戶推行了價格指數保險實施方案。由政府財政承擔保費70%,養殖戶自掏30%對龍蝦市場價格進行了保險。一旦小龍蝦集中上市,銷售期內價格低於保單約定價格的,即視為保險事故發生,可享受一定賠償。這意味著,養殖戶的蝦稻田每畝只需自己掏30元,卻能保障養殖小龍蝦每斤16元的最低收益價。

“水產品由於其經濟價值相對較高,養殖戶的風險意識更強一些。價格指數保險恰好滿足了市場的需求。”安徽省漁業局負責人介紹說,價格指數保險充分體現了“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同推進”的新時代農業保險運行模式,新型價格指數類農業保險的穩定運營和完善成熟,也將為特色農業發展注入新活力,更好地滿足漁業行業日益增長的風險保障需求,為農民持續增收、高質量漁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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