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燒了一堆垃圾,收到2000元罰單

執法行動燒了一堆垃圾,收到2000元罰單

本報12月5日訊 垃圾、秸稈隨意露天焚燒,產生的煙霧不僅汙染空氣,焚燒者還有可能受到行政處罰。這個處罰可不輕,個人可罰2000元以下,單位則可被罰10萬元以下。

長沙天心區的鄧某就因為隨意焚燒塑料、泡沫垃圾,被城管部門處以2000元罰款。今日,鄧某前往城管部門交了罰款。

11月18日16時20分,天心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大託鋪中隊執法人員巡查至天心區大託鋪街道黃合村下中棚組架管場時,發現有人正在此處露天焚燒垃圾,執法人員立即制止了這種違法行為,並對當事人鄧某進行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通訊員 任金海

記者 楊潔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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