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殺人回憶》真凶確認

因為微博上現在放出的內容基本都一致,沒什麼能夠分析說明的地方,所以我乾脆去查了韓國的原消息。得到的更多的細節如下:

  1. 原案情

本案在韓國被稱為“華城連環殺人案”。受害者共計10名,信息如下(真名隱去)

a 1986年9月15日,71歲女性,發現地點為華城郡臺安邑郊外田地,有性侵痕跡,勒死。追訴時效2001年9月14日。

b 1986年10月20日,25歲女性,臺安邑灌溉水渠中,有性侵痕跡,勒死。追訴時效2001年10月19日。

c 1986年12月12日,25歲女性,臺安邑稻田中,勒死。追訴時效2001年12月11日。

d 1986年12月14日,23歲女性,華城郡正南方郊外稻田,有性侵痕跡,勒死。追訴時效2001年12月13日。現場遺留了犯罪嫌疑人的毛髮。

e 1987年1月10日,18歲女性,臺安邑稻田,有性侵痕跡,勒死。追訴時效2002年1月9日。

現場收集到了嫌疑犯的精液,血型為B型。

f 1987年5月2日,30歲女性,臺安邑山中,勒死。追訴時效2002年5月1日。現場發現嫌疑犯的鞋印。

g 1988年9月7日,52歲女性,華城郡八灘面的灌溉水渠中,勒死。追訴時效2003年9月6日。

h 1988年9月16日,14歲女性,臺安邑自家中,勒死。現場殘留嫌疑犯毛髮。案件已偵破。

i 1990年11月15日,14歲女性,臺安邑山中,性侵痕跡,下體被塞入圓珠筆、鋼勺、叉子,現場發現嫌疑犯的精液和白頭髮,血型為B型。追訴時效2005年11月14日。

j 1991年4月4日,華城郡東山中,69歲,性侵痕跡,勒死。現場發現嫌疑人毛髮。追訴時效2006年4月3日。

一共十起案件。

(其中1988年9月16日案件,最終被證明為一名尹姓22歲男子,因為暗戀該被害者的姐姐,趁深夜潛入被害者家中,將被害者誤認為她姐姐,施暴後為防止事情敗露而下手滅口。該尹姓男子之後在調查中被證明並非其他案件兇手。1989年7月27日,尹姓男子因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2. 線索

除了大部分通過作案行為進行的分析,以及目擊證人所以提供疑似犯罪嫌疑人的特徵之外,所有10起連環殺人案中,僅有4次警方採集到了犯罪嫌疑人的DNA證據:發生於1986年12月14日、1987年1月10日、1990年11月15日 和 1991年4月4日 的四起案件。

《杀人回忆》真凶确认

3. 搜查規模:

警方及特別機動隊動員:167萬人次

搜查對象:21000人

DNA鑑定:571人

毛髮鑑定:180

指紋鑑定:40116人

4. 目前已知的犯罪嫌疑人情況:

目前53歲,於2000年代因一起姦殺女性案被判有罪,判處無期徒刑,目前仍在監獄中服刑。

警方在2019年7月,曾將第5起殺人案中的精液樣本提取的DNA,與韓國刑事犯罪人員DNA庫進行比對,最終確認了DNA比對結果完全一致,因此才開始確認這名服刑人員就是“華城連環殺人案”的真兇。

第9起案件的精液提取DNA,在2019年9月中旬完成,與該服刑人員的DNA一致。

第4、10起案件的毛髮的DNA比對,還在進行之中。

但那並不是說,所有10起案件中,只有這兩起案件是該53歲男子所為,其餘都是模仿犯罪 —— 事實上能夠被證明的模仿犯罪,只有一起,而且從作案手段和地點上來看確實具有很大的區別。

其餘9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和時間的相似性極高,更可能是同一名犯罪嫌疑犯所為。

《杀人回忆》真凶确认

5. 案件追訴時效問題

韓國在2015年8月實行了《刑事訴訟法改正案》,將殺人案件的追訴時效取消。然而由於本案的所有已知案情,都已經在這次改正立法前過了追訴時效,因此即使最終韓國警方通過DNA鑑定,確定了這名服刑人員確係“華城連環殺人案”的真兇,也無法對其追加任何的處罰措施。

關於更多的真實連環殺人案,歡迎去“蜻蜓FM”,收聽由我和日談公園出品的《李淼談奇案 —— 連環殺手篇》。

《杀人回忆》真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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