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17(801)《楚天法治》报道汉川检察院借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涉黑案件办理质效

2019/4/17(801)《楚天法治》报道汉川检察院借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涉黑案件办理质效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在修改后刑诉法颁布实施前后,在办理省挂牌督办的喻某等1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借鉴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做法,首次尝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举措,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该案共涉及11名被告人、9个罪名、21笔犯罪事实,但办理中没有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没有一天延缓起诉,没有一天延期开庭,在2018年11月12日法院开庭审理中一次审结,用时不到6个小时,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认罚,并在同年12月14日法院公开宣判后全部认罪认罚均不上诉,为高效、优质办理涉黑案件提供了范例。

扎牢扎实涉案证据

奠定认罪认罚坚实基础

该院提前介入喻某等11人涉黑案侦查环节,不断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确保案件事实确凿、证据充分,为推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宣传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精神,加快证据突破。该院在2018年5月18日批准逮捕喻某等8名主要嫌疑人前,就建议公安机关办案中注意宣讲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精神,与公安机关达成了在该涉黑案办理中尝试在宽严相济政策指导下体现认罪认罚从宽精神的共识,并通过侦查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宣讲认罪认罚政策,让犯罪嫌疑人知晓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政策,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通过开展认罪认罚宣讲,部分嫌疑人如实交待了各自犯罪事实,个别嫌疑人甚至主动交待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争取立功和从宽处理,从而加快了案件证据的突破。

二是召开联席会议,引导固定证据。该涉黑案件由于时间跨度长,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人数多,罪名和事实相互交织,尤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中暴力手段体现不明显,多为“软暴力”,案件准确定性定罪的难度更大。该院7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案情,研判证据,对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四个特征”,结合“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具体的案件事实,引导公安机关深入、细致地梳理喻某等嫌疑人犯罪事实,全面收集和固定喻某犯罪组织的涉黑证据。

三是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扎实、锁定证据。该院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前10天里,对喻某等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开展了讯问合法性核查活动,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形成有犯罪嫌疑人签字认可的核查笔录。核查活动中,既调查了解公安机关侦查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情形,保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对公安机关获取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固定,让嫌疑人对自己犯罪行为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增强认罪认罚的可能性和稳定性。

精准施策分化瓦解

增强认罪认罚工作效率

2018年8月1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该院经过一个月的认真审查,于2018年9月17日将1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起诉到法院。从案件审查到2018年10月26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颁布期间,该院主动作为,借鉴刑事案件认罪认罪从宽制度试点地区做法,多措并举教育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一是精准评估,掌握认罪情况。该院对侦查阶段各嫌疑人和移送起诉阶段各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1名组织领导者、3名骨干成员、4名一般成员和3名组织外涉案人员的认罪认罚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和详细评估。通过精准评估,及时掌握了各涉案人员的心理状态、认罪态度等具体情况,找准了推进认罚认罚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对策。

二是精准推进,加速认罪步伐。先是通过政策宣讲,帮助认清形势。利用到看守所提审的机会,及时向嫌疑人宣讲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包括部分地区试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神、即将颁布实施的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增加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内容,鼓励涉案人员真诚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理。通过针对性的政策宣讲,11名涉案人员中有7人明确表示认罪。其次通过增进互信,转化认罪态度。办案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他们的信任。2名被告人因对案件个别罪名定性有异议而认罪态度暧昧,办案人员及时对两人进行思想疏导和释疑解惑,两人先后表示认罪。再是通过持续分化,瓦解骨干认罪。主要通过各被告人之间存在的“‘付出’与‘收益’不平衡”等情况以及被告人之间存在的各种具体矛盾,对被告人内部持续分化、促其转变。被告人乐某、吴某是该组织中的两名骨干。两人被分化瓦解后,从拒不配合、拒不认罪,转变到主动认罪、悔罪,并积极指控该组织组织者、领导者喻某的部分犯罪事实。检察机关最后认定为一般立功,建议法庭对两人从轻处理。

三是精准借力,律师协助认罪认罪。办案人员在审查起诉环节中就加强与律师的沟通,与律师达成了鼓励教育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共识:通过律师进一步了解和印证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真实想法;通过律师向各被告人宣讲认罪认罚政策,重点算好认罪认罚“得失账”,促进被告人认罪认罚,被告人全部表达了愿意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的想法。

巩固认罪认罚成果

提升涉黑案件审判质效

2018年10月26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正式明确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院在距离本案11月12日开庭审理仅有两周时间里,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以修改后正式确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契机,巩固前期认罪认罚成果,提升案件庭审质量和效果。

一是“回头看”确保认罪认罚。期间,办案人员到看守所与被告人分别进行告知和沟通,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定,充分听取了各被告人意见,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进行再了解和再确认。特别是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增加的认罪认罚从宽条款进行了重点宣讲和引导,促使被告人认清现状,端正态度。在开庭前三天,办案人员再次到看守所与被告人面对面交流,了解被告人认罪态度有无变化,确保被告人庭审中认罪认罚。

二是“量刑建议”稳定认罪认罚。办案人员结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拟定了具体的量刑建议,同时向各被告人讲明了量刑建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主刑如何量刑、附加刑如何量刑,哪些依法予以了从宽处理等。由于量刑建议充分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精神,被告人均表示认可和接受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随后的庭审表明,各被告人在庭上得知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与之前向他们告知的刑期幅度一致时,在最后陈述中均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

三是“庭审策略”支撑当庭认罪。由于有先前围绕认罪认罚所做的工作基础,由审判长主持召开的庭前会议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等情况,确定了当庭讯问被告人的顺序、讯问方式和内容。在顺序上,确定先讯问认罪态度好,再讯问认罪态度相对较差的;在讯问方式上,对有异议的被告人实行单独讯问;在讯问内容上,先讯问个案事实,再讯问组织、指挥、邀约者、纪律规约、住宿等反映黑案组织等特征内容的事实。庭前会议还确定,按照被告人认罪态度进行庭审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按照一罪一质证、先组织个罪、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再被告人个罪的方式举证质证,对被告人一并认可的,一并“打包”举证,同时通过配合使用庭审多媒体示证系统、智能语音等设备加快庭审进程。该案于2018年11月12日开庭审理,计11名被告人、9个罪名、21笔犯罪事实,庭审历时不到6个小时,11名被告人承认了公诉人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认罚。11名被告人在12月14日法庭公开宣判后均不上诉,全部认罪认罚。

数百名群众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分别旁听了该案开庭审理和公开宣判后,认为该案庭审顺利、效果好,既体现司法机关出重拳、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又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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