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5 最新:农村土地这样征收才合法!

随着全国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农民朋友的法律意识日渐增强,越来越多地农民朋友不仅只关注最后的补偿多少,也开始从源头关注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定流程是什么呢?

最新:农村土地这样征收才合法!

一、征地报批

1、拟征地公告

征地用途、征地范围、征地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信息要依法公告。发布单位为县或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资源局)。公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和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征询村民意见

就征地公告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意见,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分别处理协调解决。组织部门为县或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所在乡镇政府。

3、组织听证

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村委会和村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依申请举行。

4、实地调查登记

应当对地籍、地上附着物等进行实地调查确认。组织部门为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现场填制调查结果一式三份,由自然资源部门、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确认无误签字上报。

二、征地批复

1、批准机关

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只能是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2、报批材料

“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

三、批复后

1、征地公告

收到省或国务院批准用地批文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公告。发布公告的部门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实施张贴公告的单位可以是村委会。

2、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人限期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3、拟定征补方案并公告

征地公告张贴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补方案的批准单位为市县级人民政府。

4、组织听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村委会和被征地村民忧不同意见等要求,有权提出听证。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依申请组织听证。方案确需修改的,改后公告。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5、落实征地补偿

必须先安置后拆迁,解决好被征地村民的居住问题,在征补方案批准日期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及社保等费用,切实做到“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组织部门为市县自然资源局。

以上为农村土地征收的最新程序规定,拆迁补偿源头和过程直接影响到补偿结果的合理合法性,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备注:国土资源局和城乡规划局更名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进行了整合。百姓手中的文件因时间原因可能导致署名单位名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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