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0 魏玉民检察长列席市法院审委会

魏玉民检察长列席市法院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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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玉民检察长列席市法院审委会

9月29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玉民依照法律规定列席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16次会议,对市检察院提起抗诉的3起刑事案件发表了法律意见,审委会当场表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玮主持会议。

魏玉民检察长列席市法院审委会

魏玉民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在新时代自上而下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于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牢固地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新理念,与审判机关建立既配合制约又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共同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王玮院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具体方式,具有宪法、刑事诉讼法上的依据,对于强化审判监督、提升审判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法院系统要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全力做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各项工作,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好宪法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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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审委会会议研究的3起刑事案件,系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和事实认定可能存在错误而提出抗诉的案件。在审委会上,魏玉民检察长就3起案件围绕严格执行司法解释关于食品药品类案件的刑罚规定、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类案指导统一法律适用、依法准确认定共同犯罪的主从犯等方面发表了具体详实的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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