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護欄是維護
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
不僅能改善交通秩序,
保護群眾出行安全,
還能點綴道路風景、
美化城市環境。
然而,一些護欄卻被車輛撞壞
遺憾的是
駕駛員肇事後
選擇了逃離現場
.......
事情經過
9月11日早上7時許,黃岡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發區大隊接到電話稱:在城鐵黃岡西站站前路段交通隔離護欄被車輛撞壞20多米、撞破防撞桶2個,現場隔離護欄橫七豎八,東倒西歪,防撞桶裡面的砂土傾瀉一地,肇事車輛逃離現場。
接到警情後,大隊負責人馮建軍立即趕赴現場。經現場詢問得知,此次撞壞交通護欄設施一案發生在9月10日下午6點30分許。為確保站前行車秩序保持順暢,經現場拍攝取證和收拾殘留物後,大隊安排人員對撞壞的交通護欄進行清理,對路面沙土進行打掃,疏導車輛,恢復交通,有效避免交通擁堵和二次事故的發生。
經過縝密偵查,民警對9月10日下午6時30分正好途經事故現場的鄂J29****公交車駕駛員進行了調查詢問,在公交公司人員大力配合下,成功調取當日事發現場公交車輛行車記錄儀視頻監控,最終鎖定事故車輛是一輛灰色無牌四輪電瓶車。
據公交車駕駛員華某告知,當日他駕駛公交車進入黃岡西站,行駛至站前路段時,正好看見一輛灰色無牌四輪電瓶車因車控連續撞擊護欄,造成護欄及防撞桶損壞,當事人撞壞交通護欄後沒有下車而駕車逃離現場。
民警通過走訪周邊群眾、詢問目擊證人,最終鎖定禹王街道韋家涼亭村二組村民李某某為事故當事人,並依法對他進行書面傳喚。在鐵的事實和證據面前,李某某對自己駕車撞壞交通隔離護欄設施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駕車撞了護欄本不算一件大事
只要車主及時報警並進行賠償就能解決
但是卻總有些車主抱有僥倖心理
以為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溜之大吉
殊不知如此一來
交通事故便變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性質就升級了
黃岡交警提醒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駕駛證記12分,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蜀黍在此提示廣大駕駛員,撞了交通護欄、防撞樁等交通設施要馬上報警 !護欄屬於道路交通設施,是社會公共財產的一部分。安裝護欄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項減少行車衝突點、優化交通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交通參與者出行安全的重要保障。駕車撞壞交通設施後,駕駛員一定要及時報警處理。若主動報案,且交警確定駕駛員為責任人,則要求肇事者根據財產損失情況進行賠償。若有第三方責任險,該賠償金可由保險公司出。
若肇事逃逸的話,則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處理,保險公司不會對任何損失進行賠償。事故如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駕駛員除自掏腰包支付相應賠償外,還將擔負刑事責任。
審核:阮景紅
通訊員:陶德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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