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08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4日下午15: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永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2人,代表股份541,901,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117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股份494,051,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5.691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7,850,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425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2,030,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736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1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3114%;参加网络投票的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850,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425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872,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62,0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0%;反对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侯旭昇律师、李亚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浙江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08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自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2018年6月26日、7月3日、7月10日、7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2018-050、2018-053、2018-054),2018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2018年7月25日、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2018-062、2018-064、2018-069),2018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以及2018年8月25日、9月1日、9月8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2018-082、2018-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聘请的相关专业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目前有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仍处于商讨、论证阶段。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08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通知,获悉世纪地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48,987.157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31%;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45,838.0598 万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93.57%,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39%。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世纪地和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续如果出现平仓风险,世纪地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补充现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世纪地和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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