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枣庄市民遭遇“双向收费”挺闹心

近日,多位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在枣庄客运中心提取包裹的时候,明明寄件人已经付过运费,提货时却要再交3到5元不等的费用。车辆到了以后还不能自己提货,只能到汽车总站的金马快运提取,感觉有些不合理。

市民李先生表示,“姐姐在山东招远通过客运车辆给我寄了两箱海鲜,寄的时候已经交了40元运费,可是到了站里提货还要交10元的提货费用。”这让李先生很不高兴,“当初就是感觉这样比较快,才走客运这个途径的,但是这样两头收钱感觉不太合理了。”

无独有偶,做电脑生意的市民王先生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这两天我济南的朋友给发了一些电脑配件,货是通过客车运输,已经给完30元的运费,可是到了这边还要交6元的提货费,钱虽少,但这两边都要钱是什么道理。”

就此事,记者来到了枣庄客运中心东侧的枣庄汽车总站金马快运了解情况,一到这里就看到地上堆了很多的包裹,一位工作人员正推着小车子将货物运到车上,另一位工作人员正在对来取件的市民进行登记。墙上挂着山东省枣庄市汽车运输公司枣庄汽车总站金马快运到站货物收费标准和客车运输价格表。其中到站货物收费标准一栏写着20公斤以下货物收取3元每件,不同重量收费标准也不一样,下面加盖了枣庄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的公章。

记者提起市民反映的问题,一位工作人员解释道,“寄件人交的钱只是运费,不包括我们这边的,这个费用叫提货手续费,一般货物都要给你拉到这里,工人还要给你运过来,然后还要进行保管,还要给你电话通知,都得产生一些费用,一般的货物都是收3到5元不等。即使从早晨5点卸货一直放到晚上10点,都是这样收费的,墙上有收费标准,我们不会乱收费,全国的客运站都是这样的情况。”

对于市民提出的为什么不能自提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自提很有可能会导致货物丢失,而且不利于车站的管理。放在快运,拿身份证登记后才能拿走,防止出现货物丢失的现象。据了解,现在在这里接运的货物一天一般在100件以上。

根据墙上的收费依据文件,记者查阅了山东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 鲁价格发2011 18号文件和山东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上面第三章,货物运价 第19条显示,货物运输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二十三条,通过客运车辆运输的小件货物运费,参照零担货物运输收费。但并未查询到提货手续费相关内容。

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了物价部门,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情况过去也了解过,这是一个货运公司,货运是放开的,不是客运,和车站不牵扯,不属于政府定价,有相关的价格公示,实行的是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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