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微商”卖手机只收钱不发货,诈骗17万遭刑拘

扬子晚报网7月13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栖公宣) 今年年初,栖霞区摄山派出所接到市民小李报警称,自己通过朋友花了8388元买手机,却一直未收到货。警方顺着这条线索抓获嫌疑人刘某,原来刘某在朋友圈发了大量手机图片,伪装成微商诈骗了17万元,目前被刑事拘留。

原来,今年1月底时,小李在和朋友聊天中透露,自己准备买一台新手机。小李的朋友立马表示自己朋友圈有一个卖手机的,虽然自己没买过,但看对方朋友圈似乎生意很不错,价格也公道。小李一听,便立即让朋友将刘某推荐给了自己。

加了好友后,刘某十分热情主动给小李发了手机的照片和视频,小李看后十分满意,便向刘某咨询了手机的价格。刘某称既然是朋友介绍来的,一定会给小李最优惠的价格,但是要先汇钱,再将手机寄给小李。

小李表示有点疑惑,刘某立刻解释道因为自己给小李的价格比市场价便宜1000元,所以要先汇钱走个账,再安排寄出手机。小李心想,这价格的确划算,想把握住这个机会,而且又是朋友介绍的,应该没有问题,于是将8388元转账到刘某的账户。

可是三天过去了,小李却迟迟没有收到手机,想要询物流情况,却发现自己已被刘某拉黑了。发现被骗的小李立即向警方报了警。 经过深入调查走访,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刘某,并于今年6月27日于广州成功将嫌疑人刘某抓获。

刘某交代,其一直零星地打散工,收入不高,可是看见身边朋友都换了新手机,所以他也想换,可考虑到价格问题,他就在网上加了不少微商。

每天看到这些微商发朋友圈,且生意很好的样子,刘某便动起了歪心思:何不也学着他们在朋友圈发起广告招揽客户,但是只收钱不发货?没想到在连续发了多日朋友圈后,还真的有网友找到刘某买手机。

第一次成功收到钱,尝到甜头后,刘某便一发不可收拾,四处加好友、发帖卖手机,累计涉案金额高达17万元。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购买商品应选择正规渠道,才能确保售后保障,切勿贪图一时便宜,更不可轻易汇款转账,谨防上当受骗。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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