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微信群高价卖口罩,罚10万元!多地曝光违法卖口罩“微商”受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

部分不法分子

威胁到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

扰乱市场秩序

受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严厉查处

微信群高价卖口罩,罚10万元!多地曝光违法卖口罩“微商”受处罚

请看典型案例:

1月27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袁某达销售口罩的行为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通过微信群销售口罩,将进价10元/个的“环球”牌KN95口罩按30元/个的价格销售。当事人行为涉嫌哄抬价格,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盘州市市场监管局拟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微信朋友圈售卖假冒“3M”口罩,立案查处!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魏某私家车的后备箱查获1500余只口罩,其中有部分涉嫌假冒“3M”牌口罩,还有部分口罩没有任何产品标识,执法人员现场对这些涉嫌假冒的口罩予以扣押。

微信群高价卖口罩,罚10万元!多地曝光违法卖口罩“微商”受处罚

微信群高价卖口罩,罚10万元!多地曝光违法卖口罩“微商”受处罚

当事人魏某表示,其从外省采购了这批口罩,在购买时没有核验供货方资质,也没有索要进货票据。这批涉嫌假冒口罩总计1600只,从2月5日开始在微信朋友圈销售,目前已销售100余只。

对于当事人魏某涉嫌的无照经营、销售三无产品、商标侵权等多个违法行为,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后续将予以严肃查处。


微信朋友圈售卖“三无”口罩,立案查处!

2月5日,根据群众举报信息,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检查当事人杨某某销售口罩的行为。

在接受调查询问中,杨某某承认自己从2月2日起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N95口罩的事实,并交待了口罩供货人是外地的一位微信好友,他口头预售的100只“N95口罩”上仅有“PM2.5”字样,包装内外均无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这100只口罩,并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杨某某预售的口罩为普通口罩,供货人从生产厂家的进货价为1元/只,卖给杨某某的销售价为20元/只

据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透露,供货人涉嫌存在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已将有关证据材料移送供货人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微信朋友圈售卖假冒“飘安”口罩,立案查处!

2月9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当事人王栋玉和于胜磊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口罩,执法人员现场发现“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6600只、“漂安”一次性使用口罩4220只,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目前,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


微信朋友圈售卖假冒“三无”口罩,立案查处!

近日,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与公安联合出击,对当事人吴某住处进行搜查,在其住处和车中现场查获涉嫌假冒“3M”口罩265只,无中文标识、无厂名厂址“KF94”口罩660只,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问题口罩进行查扣。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微信群高价卖口罩,罚10万元!多地曝光违法卖口罩“微商”受处罚

微信批发销售假劣口罩,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2020年1月30日,湖南省醴陵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根据日常巡查发现市场售卖“三无”口罩的线索,在武深高速与沪昆高速互通交汇处查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4箱(共4200只)。

经查,当事人易某共购进该批口罩174箱,共计174200只。其中170箱(17万只)已于当天9时左右卖出运走,易某共收取货款29.36万元。进一步深入调查查明:

该批口罩供货人为蒋某、徐某,具体由蒋某负责组织货源、徐某通过微信对外批发。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批口罩送检,结果为不合格。

鉴于此案已经涉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市场监管部门于2020年2月2日将此案移送醴陵市公安局,目前涉案人员蒋某、徐某已投案自首。


微信售卖假劣口罩9万只,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2020年2月3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下级局上报的案件线索,组织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对广东邑铠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伪劣口罩近3.9万个。

经查,广东邑铠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7-28日通过微信向高某、郭某(已刑拘)购进了假冒“飘安”品牌的一次性使用口罩9万只。至案发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扣押3.9万只、4万只流向重庆地区(已通报重庆市市场监督局)、1万只在案发后由江门市公安机关扣押。市场监管部门将涉案口罩送检,结果为不合格。

此案货值金额为12万元,当事人已涉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2月4日,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案移送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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