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貴州網訊(馬會吉 本網記者 程曦)7月10日,茅臺收費站查獲一起通過ETC逃費車輛,追回通行費六萬六千九百元。
茅臺收費站查獲一起通過ETC逃費車輛,追回通行費六萬六千九百元
6月27日,茅臺收費站副站長馬會吉在對過往車輛進行圖片稽查複核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鄂AA2XXX的客車存在車型不符的情況,該車出站時電子設備掃描信息顯示為3型客車,但通過監控比對,根據多年經驗判斷,馬會吉認定此車車型存在異議。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當班班長陳缽立即打電話向交警部門確認,核實該車實際載客48人,為4型客車,逃費證據確鑿。
隨後,茅臺收費站通過後臺查詢該車的行車軌跡,發現此車一般都是5至8天就會在茅臺收費站下站,且一直都是以3型客車的記錄從ETC通道通過。
7月9日,該車來到茅臺收費站ETC充值點進行充值,發現逃費車輛後,ETC工作人員立即與茅臺收費站工作人員聯繫,併合力對逃費車輛進行了攔截,最終駕駛員在茅臺收費站工作人員的詢問下說出了自己有兩個行駛證的事實。
該駕駛員的兩張行駛證
據駕駛員陳述,自己的兩張行駛證一張是核定載人數為39人的3型客車行駛證,另一張則為48人的4型客車行駛證,而他卻一直在使用3型客車行駛證通行。
經過對該車偷逃通行費的核算,最終茅臺收費站為國家挽回了損失66905元。茅臺站此次查處偷逃通行費的行為,對不法車主形成了有效地震懾作用,維護了高速公路的正常收費秩序,確保了國家通行費“顆粒歸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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