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在中辦、中組部等歷練的他,“空降”地方

7月10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全體幹部大會,宣佈了中央和吉林省委關於徐家新、寇昉同志職務任免的決定,

徐家新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家福出席會議。

此前,吉林省高院院長、黨組書記由寇昉擔任,徐家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胡家福指出,這次省法院主要領導同志職務的變動,是中央和省委從全國全省工作大局出發,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交流精神,經過通盤考慮、認真研究、慎重作出的決定,全省法院戰線廣大幹警要堅決擁護中央和省委的決定,全力支持徐家新同志的工作,以永不懈怠的精神和一往無前的奮鬥姿態,努力開創新時代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在中辦、中組部等歷練的他,“空降”地方

他指出,徐家新同志政治素質好,大局意識強,善於從講政治的高度分析問題、開展工作;政策水平高,注重理論聯繫實際,自覺謀大局、抓大事,組織領導能力和改革創新意識較強;工作思路清晰,注重運用法治思維考慮問題、解決問題,處理複雜問題能力較強;事業心、責任心強,為人直率、待人坦誠,團結同志、廉潔勤奮,群眾基礎好。

胡家福說,省委相信,徐家新同志一定會不辜負中央和省委的信任,不辜負全省法院戰線廣大幹警的期望,奮發有為、努力工作,切實擔負起所承擔的職責任務,推動全省法院工作取得新進展、實現新提升。

徐家新表態稱,堅決擁護中央和省委的決定。到吉林高院工作,深感使命光榮、責任重大。在吉林高院歷任領導班子打下的良好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維護核心、絕對忠誠、聽黨指揮、勇於擔當;勤勉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服務大局、深化司改、基本解決執行難、智慧法院建設等重點工作上下功夫;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推動黨建責任層層落實落地,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堅持廉潔自律,自覺在法治的軌道上用權,自覺接受制約監督。在省委、省委政法委的領導下,不忘初心、砥礪奮進,與全體吉林法院人共同譜寫新時代吉林法院司法事業的新篇章。

在中辦、中組部等歷練的他,“空降”地方

“政事兒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徐家新的仕途履歷頗為豐富。此次履新前,他先後在福建省政府、重慶市委、中辦、中組部、最高法任職。

徐家新出生於1964年9月,1990年他從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系國際法專業碩士畢業後,就進入福建省政府法制局擔任幹部。此後他長期在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擔任秘書。

2000年3月,已是正處級秘書的他,調任重慶市委常委辦公室秘書,兩年後擔任重慶市委辦公廳副主任。擔任該職僅5個月時間,2002年12月他調任中央辦公廳秘書局擔任副局級秘書,3年後晉升正局級。

在中辦秘書局工作了5年時間,2007年12月,他調任中央組織部人才工作局局長、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知識分子工作辦公室主任。2011年11月,他開始擔任中組部幹部五局局長。

2013年1月,徐家新首次轉調政法系統,任職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此後還兼任機關黨委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至今次調整。

“政事兒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在今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徐家新曾就最高法工作報告進行解讀。

當時,他專門談到了“法官權益保障”的問題。他說,在本輪司法體制改革中,黨中央在完善司法人員權益保障方面出臺一系列政策。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目前來看,法官權益保障工作機制已基本形成。其中,“批條子”“打招呼”等違法干預辦案情形明顯減少,法官依法履職有了“防火牆”。

隨著徐家新任職吉林,寇昉的新去向尚未公佈。

“政事兒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近期,除吉林省高院外,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也有調整。

今年6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任命楊萬明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此前,楊萬明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目前,北京市高院院長一職暫時空缺。

徐家新簡歷

徐家新,男,漢族,1964年9月生,江蘇丹陽人,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系國際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

1983.09-1990.08 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系國際法專業本科、碩士研究生學習

1990.08-1991.08 福建省政府法制局幹部

1991.08-1994.01 福建省政府法制局科員(1992.09取得律師資格)

1994.01-1996.03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秘書(副科級)

1996.03-1997.03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秘書(正科級)

1997.03-1998.12 福建省政府開放辦經貿政策處副處長(正科級)

1998.12-2000.02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秘書(副處級)

2000.02-2000.03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秘書(正處級)

2000.03-2002.07 重慶市委常委辦公室秘書

2002.07-2002.12 重慶市委辦公廳副主任

2002.12-2005.07 中央辦公廳秘書局秘書(副局級)

2005.07-2007.12 中央辦公廳秘書局秘書(正局級)

2007.12-2011.11 中央組織部人才工作局局長、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知識分子工作辦公室主任

2011.11-2013.01 中央組織部幹部五局局長

2013.01-2013.03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2013.03-2013.04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機關黨委書記

2013.04-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機關黨委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

現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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