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長沙縣檢察院公訴39名涉惡團伙成員

長沙縣檢察院公訴39名涉惡團伙成員

星沙時報訊(記者 張興莎 通訊員 伍飛 王景田)7月6日,長沙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梁某某、李某某、冉某某等39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向長沙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7年3、4月份以來,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李某某、冉某某為首,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39人為骨幹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採取天津天獅傳銷組織的形式,在長沙縣星沙街道松雅安置小區、開福區四方坪雅雀湖小區內,以網上加好友聊天,並假借談戀愛、介紹工作等名義將被害人騙至長沙的傳銷窩點。

被害人來到傳銷窩點後,便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並收繳被害人手機,切斷其與外界的通訊聯繫,再通過給被害人上課洗腦的方式,引誘被害人交錢申購不存在的產品。在被害人不同意購買產品的情況下,傳銷窩點人員採取毆打、威脅、潑水等方式,強迫被害人交出隨身財物及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等支付密碼,並使用手機錄取被害人的視頻後申請網絡貸款。

案件中,受害人的財物在短短几天時間內被洗劫一空,更有被害人在一週時間內損失將近20萬元,該組織涉案金額達58萬餘元。另外,被害人損失了財物後,傳銷窩點人員仍會對其實施控制,再讓被害人將身邊的親戚、朋友騙到傳銷組織。有的被害人被非法拘禁幾個月之久,給社會、家庭帶來了極大的不穩定,擾亂了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長沙縣委政法委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方案,長沙縣公安局在偵查期間,多次邀請檢察官提前介入,提前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確保每一份證據都能夠作為指控犯罪的利器,並對該案下一步的偵查取證提出建議,偵查人員也按照建議進行了取證。

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後,由於該案人數較多,案情較為複雜,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公訴部門成立了專案組集中審查。針對本案的證據狀況,長沙縣檢察院先後兩次將本案退回補充偵查,並派檢察官參與證據的補強工作,通過證據的補強,更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更好地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熱點新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