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男子驾车撞人后逃逸
还好被警察蜀黍及时发现
被抓后不停地自扇耳光
可是他为什么要逃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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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8年7月4日15点40分左右,泉山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巡逻至湖北路与纺织东路交叉口时,看到路北侧斑马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轿车与电动车相撞,只见电动车驾驶员躺在地上,脸部左侧受伤,左肩部受伤动弹不得。
因为天空下着雨,交警立即救助伤者,并通知事故中队。此时,轿车司机边打电话边往北走,警辅队员朱峰见此情形立即将驾驶员控制,带到现场让给交警处理。
发生事故后轿车司机为什么选择逃跑呢?经询问,轿车司机姓窦,当天中午喝了些酒,窦某以为下雨交警不会查酒驾,便决定铤而走险自己驾车。本来心情就紧张,再加上酒驾以及雨天视线不好,左转弯时没有避让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将行人撞飞,医生初步诊断伤者肩胛骨严重受损,需要进一步检查治疗。
窦某则懊悔万分,现场自扇耳光,经酒精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含有75毫克酒精,达到了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不仅如此,窦某在2013年因为酒驾已经被交警部门处理过,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驾驶被处理过又再犯的,交警部门将对其升格处罚,除了罚款数额加倍(2000元),驾证还要被吊销,并且还要处10日以下拘留。窦某酒驾成本:B1B2E照吊销,罚款2000元,10日以下拘留,赔偿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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