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黄勇、徐晓萍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黄勇、徐晓萍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被告人黄勇、徐晓萍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一案,已由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黄勇利用其担任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工程科科长、洪泽县水利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洪泽区农村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之便与洪泽区农村供水有限公司总账会计被告人徐晓萍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款审批、保管等职务之便,共同挪用其保管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款存入个人账户获取利息;被告人黄勇利用其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与被告人徐晓萍共同侵吞其保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款;被告人黄勇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或索要汪生军等人所送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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