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洪泽区人民法院:精准执行继续进行

问题周会办 攻坚深推进

“基本执行难攻坚会战”打响以来,洪泽区人民法院举全院之力,以实战状态和军事化管理机制切实开展和推进会战工作,相继取得了积存案件清理质效大幅提升、结案数持续保持大于收案数、财产处置工作成效明显、评估拍卖工作更加规范、拒执犯罪打击及时有力等骄人战绩。

问题周周会办、攻坚层层推进是洪泽区人民法院在会战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一项有效举措,就是每周针对一个问题倒排工期解难题,每周挂图作战集中攻克一批类案。连月来,该院相继针对超长期案件、构成拒执罪案件、执转破案件等逐期开展会办和集中攻坚行动,真正做到了带着问题谋划工作,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复合效应。

第一周:针对案件存量大、分类分工无序的问题,集中开展案件类型梳理工作,分别将超长期案件、被执行人为三个以上自然人的案件、被执行人为五个以上集体组织的的关联案件、标的额超100万元以上大标的额案件等进行科学分类和统计,并研究制定一案一策,层层分解落实。五月份之前原有长期未结案件157件,经梳理后目前只有51件。实际执结率达37.33%,目前全市排名第一。

第二周:针对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偏软的问题,集中梳理拒执罪案件,专题研究拒执罪移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请党委、政府、区委政法委综合协调,自身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一举解决了困扰拒执犯罪难以落地的多个盲区问题,实现了依法打击的顺畅对接。期间,集中移送拒执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5起,比去年全年的总数还要多,对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第三周:针对僵尸企业困扰执行的问题,集中优势兵力对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进行专业化梳理,并积极向洪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请示沟通,全力争取政策支持和法律指导,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期间,集中移送执转破案件3件,一举解决了20多件关联案件。

第四周:针对案件财产情况底数不明的问题,动员全体承办人对所有的有财产案件进行梳理和分类,对于符合终结本次执行条件的及时终结,对于有财产的穷尽一切措施依法强化执行,对于需要移送评估拍卖的集中移送评估、拍卖。期间共移送评估、拍卖22件,26起动产或不动产成功拍卖,成交3700余万元。

第五周:为加大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力度,开展了“失信大曝光”专项活动,将50多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曝光名单,并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曝光。其中,自然人38人、其他组织12人。

第六周:为推进执行攻坚向纵深发展,集中开展了房屋腾空攻坚行动。小分队灵活执行,腾空房屋3所,“小标的”案专项清理行动,清案率达54.89%,高居全市法院前列,依法拘留阻挠执行涉案人员8人,罚款12.5万元。

担保责任大 签字须谨慎

“我只是债务的担保人,我又不欠他钱,凭什么抓我?”说这话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担保人易某。2017年2月,易某的朋友张某因做生意需要向刘某借款10万元,当时刘某一直支支吾吾不答应,张某见此便拉来同为刘某朋友的易某,对刘某说:“你信不过我还信不过他吗?我们两个人的面子还不值十万块钱吗?”此时刚刚喝过张某酒的易某也拍着胸脯说:“老刘你只管把钱借给他,到时候他还不上算我的。”说这话的时候,易某自以为自己很“清醒”,认为自己就是做个顺水人情而已。到时候就算张某还不上,又能把自己怎么样,毕竟借钱的和用钱的都不是自己。

转眼到了今年2月,约定的还款期到了,刘某反复向他们讨要未果,一纸诉状将二人告上洪泽区人民法院法庭,法庭经审理依法裁决二人共同承担偿款义务。案件转入执行后,张某跑路失踪,此时他已欠下200多万的债务,而其名下一幢房产早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执行法官依法传唤易某到庭谈话,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可易某态度十分恶劣,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只是担保人,不是债务人,要还钱找张某去,凭什么找他。对此,执行法官反复向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张某对此仍然置若罔闻,并且和与其争辩的刘某动起手来。执行法官见此果断下令对易某采取拘留措施。

在送拘的过程中,不知道易某是真不明白,还是心里明白了嘴上转不过弯,仍然反复嘀咕着:“我只是债务的担保人,我又不欠他钱,凭什么抓我?”

在拘留所里呆了两天后,易某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请求和解,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6月5日傍晚,洪泽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加班将其从看守所提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易某向刘某真诚道歉,向法官作了诚恳的反省,悔恨自己不该一错再错,不懂法律迫于情面担保是一错,不履行法律还动手打人是再错。鉴于易某的态度转变,刘某主动免除了易某的部分利息,易某将家人筹来的十万余元如数交给刘某,该案以一次性偿清结案。

案件虽然了结,而有着类似易某这样认识误区的被执行人和社会大众仍然不在少数。他们在作出担保时很少作慎重考虑,一方面是碍于情面,一方面是对相关法律稀里糊涂的同时还心存侥幸,认为担保责任不同于债务责任,要还钱首先要找债务人,与自己关系并不大。殊不知,法律明确规定,在连带责任担保中,只要你签了字,你就和债务人负有同样的法律义务。在此,再次提醒大家:担保有风险,签字须谨慎!

执前调解快 迅速领到款

“谢谢法官,你们这个执前调解就是好,让我这么快就拿到了钱,真是太感谢了!”在洪泽区人民法院的谈话室里,申请人一个劲地感谢案件原审法官陈书敬。这一幕起因于发生在不久之前的一起离婚诉讼案件。

朱某与郑某因感情破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经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归郑某所有,郑某给付朱某财产分割费共计六万元,于2017年年底前付清,郑某付清钱款后,朱某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调解书生效后,郑某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朱某无奈向洪泽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洪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申请执行材料后立即联系案件原审法官陈书敬。陈法官翻看卷宗后,觉得案件存在执前调解的可能性,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并向双方解释了执前调解省时、省力、省钱等诸多好处,建议双方选择执前调解,听说执前调解有这么多便利,双方一致同意调解。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上门做工作,朱某在两个星期内便拿到了钱,郑某在朱某的协助下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双方对处理结果都十分满意,这件事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当前,洪泽区人民法院依托该院“无讼村居”建设平台,积极推进立、审、执协调衔接工作,当事人申请执行后,由立案庭联系案件原审法官并由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执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转交立案庭立案。此举避免了当事人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将一定程度上降低案件受理数量,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极大节约司法资源,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降低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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