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如何看待“婚姻是反人性的,它終會在未來消亡”?

武哥書法秀


在巴拉圭的叢林裡,曾有一個原始的採集狩獵部落亞契人,存活到20世紀60年代,人類學家訪問過這個部落,與他們同居共處多年之後,暴力非常罕見。無論男女,都可以自由改變伴侶,不太看重物質,不執著於成功。最看重的是人際互動。


生活的很愉快。但老弱病殘會被殺害,因為沒有人管。而且初生的孩子看上去不健康,會被殺害,哭鬧會被殺害,不高興不想要會被殺害。這樣的社會你想回去嗎?按照人性自由主義的理論,為什麼這樣的原始部落最終會消亡,沒有發展下來呢?



所以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就沒有發展。人類經歷了幾萬年的艱辛歷程,終於可以區別於其它動物了,終於可以有尊嚴,文明,安全的活著了。人類為什麼還要發明出個婚姻制度來自己反自己呢?


據最新的生物科學遺傳基因學家發現有一種田鼠有忠貞的一夫一妻關係。而且遺傳基因學家聲稱已經找出了這種形成田鼠一夫一妻制的基因。只要加上這個基因,就能讓田鼠從愛偷吃變成愛顧家。想想這樣的基因工程是不是可以在人類身上如法炮製呢?基因工程能讓兩隻老鼠長想廝守,就能讓人類也彼此忠貞不膩。


展開你想象翅膀,大膽的設想一下。當人們選擇了結婚對象,不用發誓言表忠誠,只要在婚姻登記處打一針這樣的基因藥物,男女雙方誰想出軌都難了。不要不相信科學的力量,這一天或許真的能實現。


想象歸想象,回到現實來吧。雖然人性是向望自由的,但人性也是需要約束的,不然你還想上天了。放好一百個心,婚姻只會越來越健全,附合社會經濟和人類文明的發展,也會越來越符合人性向善的一面,不會消亡的。



要探討分析這個問題,我們不能脫離開人性的本質屬性。那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人性,人性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1、社會學對人性定義:


社會學家認為人性是在一定社會制度和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一種品性。他是有進化性的。因為人是群居性動物,人性中本身存在與身俱來的與他人共事的願望,對他人有同理心。人性中存在渴望幸福,渴望與自己相似的伴侶在一起。也渴望成功,有對自己在同類間的地位的關心,這些都是具有社會性的。


2、哲學對人性的定義: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性只有從社會性和階級性出發才能得出正確的解釋。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性有兩種,一種是無產階級的人性,一種是資產階級的人性,這兩種人性是不可調和的,只有鬥爭才能解決.


3、心理學對人性的定義:


人性心理學認為,人與其它事物分開的本質屬性有四種,人的存在性、生命性、社會性、精神性。這四個屬性對應了健康、成功(社會認同)、幸福(自我認同)、智慧。


從以上這三個方面對人性的定義來看,都存在一個共性,就是人性是具有社會性的。有社會性就存在暴力,盜竊,強姦,放蕩,疾病等。也存在階級,種族歧視。要平衡和避免這些現象的發生,當然就需要國家制度和道德約束了。



《人類簡史》裡說:一直以來,人類社會和家庭的維繫靠的是“無價之寶”,像是榮譽、忠誠、道德和愛。這不正是在說人性裡閃光點嘛。


我們都知道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婚姻是兩個家庭之間的事情。家庭是社會的最小單位,家庭的穩定就代表著社會的穩定。


在人類最初的發展史上,是沒有婚姻概念的,進化到後來,有了私有財產才有了階級,有了階級才有了民主和制度。


人類從父系制度到母系制度,再到一夫多妻制,一夫一妻制,最重要的一個決定性因素就是經濟支配權。在原始社會,男人因為強壯,力氣大,能採集到食物,所以男人佔有主導權。


人類在不斷在鬥爭中才進化到現在的文明時代的,婚姻也是基於人性的社會性和階級性而產生的。



現在,女性的社會地位越來越高,就是因為女人佔據了一定的經濟地位。女性在婚姻裡也有了更大的自主權,可以選擇不結婚。如果在結婚後生活不幸福,也可以選擇離婚。這些都是自由的。


文明社會沒有了包辦婚姻,沒有了買賣婚姻。給了人很自由的選擇權,可以自由戀愛,找一個愛的人結婚。也可以不結婚。但畢竟大多數的人都有結婚的意願。


基於人性中對成功的渴望,對地位的關心。一些多金的,社會精英們婚姻的選擇面更廣,自由度更高,婚戀資源就會更大。無疑,男女選擇配偶的竟爭性就變強。


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希望在自己心儀的人面前是個成功者,是最好的自己,於是一切的社會活動才變得有了意義和價值。這同時也在促進人類的發展。



婚姻還有一個功能就是繁衍後代,以此來延續人類。


無論男人還是女人可以對自己不負責任,但必須對孩子負責,無疑婚姻就是個培育孩子最好的社會細胞。所以在這種意義上來說,婚姻是具有社會性的。這是一種生而為人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


如果沒有了婚姻的約束,孩子由誰來撫養?那不到處都是野孩子了嗎?有孩子的夫妻雙方離個婚,孩子都要變得沒人管了。


如果不存在婚姻的約束了,那麼人類還能存在下去嗎?


所以只要人類社會不滅亡,婚姻就會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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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我想說這麼一句:婚姻是反人性的,但是不結婚卻是反人類的。也許你不贊同我的這句話,我是這麼認為的,有興趣的話就看看吧。

之所以有人說婚姻是反人性的,是因為這樣的人認為婚姻會約束人的一些自由,比如追求異性的權利,因為結了婚之後就代表一種責任,需要對結婚對象負責,對婚姻負責,對家庭負責,對孩子負責,但是人生來又有追求異性的慾望,比如男人看到美女就想多看兩眼,女人看到帥哥也願意多瞅一會,結了婚的人也一樣,雖然自己的老公很帥,或者老婆很漂亮,但是看到心儀的異性還是會喜歡,甚至會心動,更有不少人會想去追求,這就是人的天性,也可以叫人性,因為人類長時間的進化過程並沒有要求一夫一妻互相忠貞,也許是為了人類生存繁衍的考慮,人類的性向是異性間都有追求的慾望,所以喜歡不同的異性也算是人之本性,這種本性和忠貞不渝的愛情並不矛盾,即便是非常相愛的夫妻,也會有對別的異性心動的可能。




但是如果走進婚姻的殿堂的話,特別是現當代社會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就需要有對自己的愛人忠誠的責任,這就對人的嚮往追求異性的本性有了約束作用,婚姻所反的,也就是這方面的人性吧。

但是對於發展到如今階段的人類社會而言,婚姻制度又是人類所必須採取的生命繁衍和代際傳承方式,試想一下,現在的人類不採用婚姻家庭這樣的方式,又能採用什麼樣的方式繁衍和傳承呢?如果還採用原始社會母系氏族或者父系氏族那樣的方式,勢必會因為男女關係的混亂而發生打架,打仗,戰鬥或者戰爭,看看雄性哺乳動物為了爭取雌性而進行的打鬥就知道了,所以婚姻家庭仍然是人類繁衍和傳承的最好方式,在現當代社會反對婚姻制度,基本上就是反對人類的正常發展,本質上是反人類的。

那麼婚姻制度會一直存在下去嗎?目前來看它應該還會存在很長一段時間,雖然現在出現了一些單身貴族,不婚主義者,但是這樣的人畢竟是極少數,婚姻家庭仍然是人類社會的主流,但是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婚姻家庭模式也會受到挑戰,並且有最終消失的可能,比如隨著醫學技術的發展,將來的人類的繁衍將告別女人生孩子的方式,而人類智慧的傳承也不再需要家庭教育,而是一切工廠化進行,孩子們由生育工廠負責生育,知識的傳承只需要植入一個芯片就行了,而且有教育和智慧輸入工廠負責智商和情商以及智慧的打造,到了那個時候,婚姻家庭模式或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不過人類只要分成男女兩性,那麼仍然有產生愛情和結合的需要,男女在一起生活的模式也仍然會存在的。


科普大世界


其實我也曾經想過,婚姻是什麼。

其實需要定義的是婚姻的概念。

其一,法定夫妻關係

夫妻關係是唯一不由血緣關係產生的財產繼承關係,源於兩人需要生活在一起而共享財產。無論在你們婚姻中怎麼處理金錢關係,在法律上總由一個夫妻共同財產的概念。有人會問:我為啥要跟別人共享財產。這就像一個盟約,約定我們這輩子就生活在一起了,成為一個團體,共享財富,共同撫養後代,具有分割不開的共同關係。正因為這些共享、共同責任,這個團體才會穩固。這個其實也是社會發展到現在,社會結構保持穩定的一種模式。數學上最穩定的三角結構:父母和孩子。找到任何一角,就能找到整個三角形,而整個社會就是由無數個三角形組成。你說這個婚姻制度會不會消失?



其二,一對一的男女關係

如果撇開法律上的夫妻關係,談談男女的一對一關係,提問者所謂的反人性,出發點應該是覺得終身一對一的男女關係,違揹人的本性。人本能會不斷地對異性產生好感,這種觀點會覺得婚姻束縛了人的本性。我不否定持這種觀點的人,但就現在的社會模式下,大部分人仍然會保持這種一對一的關係,因為無論是情感上還是物質上,這都是性價比最高的方式,除非你願意花費額外的成本。當然享受生理愉悅那些人不在本次討論之內。另我自己個人的觀點是:在有限的生命裡,當你遇到對的人、生活穩定之後,很難再喜歡上別人了,可能我的生活比較平庸,不如某些人那麼精彩。


夾腳拖鞋鴨子


一夫一妻的目的,就是為了固定人的性伴侶而誕生的,但是這個目的實現了嗎?顯然沒有,不能說百分之百的人都至少和兩個以上的異性發生過性關係,但可以確定的是一個人的生命只要活過40歲,一輩子就不可能只和一個人發生過性關係。這樣看來,一夫一妻的本質基本就不成立了。



既然本質不成立了,為什麼婚姻還是要求一一夫一妻呢?很簡單:是為了保證女人的權利,也是女權崛起的象徵,如果沒有了一夫一妻的婚姻保證,男人就可以沒有任何顧慮的找女人了,女人有了孩子,都不知道是誰了?顯然人類是回不到目系社會了,所以,只能用婚姻來保證女人的權益。

按照人類的發展,取消婚姻的步驟預測如下:

1.國家以後認同男女朋友在一起的時間,就是法律規定的伴侶時間,在這個時間內,出了問題就是規定時間伴侶受益!比如,剛認識兩個小時的男女在一起,兩個人在賓館開房,突然男人去世,那麼男人的財產,就成了這個女人的。



2.懷孕生孩子,不在是女人的專利。男人在現代醫學科技之後,也可以生孩子。只是方式不同了而已。這樣,以後就不是"一對夫妻只要一個孩子"而成了"一個人可以隨意選擇要不要孩子"不管男女都是自己說了算。


3.男人與女人釋放性行為,除了女人或者男人以外,很多機器人都可以替代了。

以上是我自己想法!不認同可以說說自己的。


新零售區塊鏈時代


我覺得“婚姻是反人性的,它終會在未來消亡”是非常有道理的!

首先,結婚雖然宣稱以愛情為基礎,但是實際上,愛情在婚姻的長跑中,其作用不斷的下降的。因為,愛情並不能解決婚姻過程中的,柴米油鹽醬醋茶;更不能解決婚姻過程中的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問題。但是可悲的是很多人都以為,在婚姻中只要有問題的時候,就以為是因為當時沒有愛情或者感情不夠造成的。實際上,這是嚴重錯誤的!

其次,婚姻是不是完全不要愛情就可以一直存在呢?實際上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如果兩個人完全按照生意合作伙伴的模式維持婚姻,行不行呢?實際上也是不行的。因為,現代社會的經濟形勢變化異常複雜,很多夫妻如果遇到經濟方面的問題,就只能想公司那樣破產。但是,這樣孩子就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可見,婚姻雖然貌似是一個男女組成家庭的最合理的方式,但是實際上婚姻並不符合人性,並不能解決很多人類社會的問題。未來必將被淘汰!


地震博士


我可以毫不猶豫的回答你:這種觀念是違背馬克思科學社會主義制度家庭婚姻觀的!

馬克思的共產主義世界觀將來要消滅人剝削人,人壓迫人,國家要消亡,但不等於家庭婚姻也要消亡!倫理道德也要消亡!近親之間是絕對不能亂性的!

也可以說這種觀念是資產階級對共產主義的妖魔化!

我要問提問者,這是誰的結論?


綜改1


這句話至少前半句是有道理的。為什麼說婚姻是反人性的呢?因為就人性而言,喜新厭舊是其基本特徵。婚姻問題也如此。別認為喜新厭舊很不好,其實人性這個特徵,是社會發展,人性進半的原動力。如果不是喜新厭舊,人類今天還在茹毛飲血,馬革裹屍。科技發展,生活改變,均有賴於人性的喜新厭舊的動因。但對一個社會而言,為了保持文明與和諧,勢必要以一定的婚姻制度來約束與限制人的喜新厭舊,並以相應的道德規範和法律制度加以維護。所以現在實行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純粹是社會穩定與和諧的需要,而不是人類本性的需要,某種意義上,就是反人性的了。社會上經常有所謂婚姻出軌,就是因為當事人未能以一定的道德觀念來約束人性的喜新厭舊所致。

至於說到婚姻的消亡,現在不能認為是有道理的。因為這個問題同社會的物質存在狀況和意識形態的發展緊密相關。至少在現在還看不到婚姻會消亡的徵兆。也許會有那一天,但那也是在很久遠的將來,現在最多隻能作主觀臆測,而很難下實質性的結論。所以不能認為是有道理的。


老馬1679696


這個觀點太激進,還太絕對,我個人不太認同。

我認為婚姻不會消亡,未來兩性關係會朝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在2000年美國的一項調查中發現,有43%的美國成年人單獨生活,在所有的單身母親中,有41%的單身媽媽既不是離婚或喪偶,而是未婚狀態。 還有調查數據顯示,在英國,只有五分之三的同居關係以後會轉為婚姻。

發達國家的婚姻都已經是這樣的了,未來我們也有可能會變成那樣,進入婚姻不再是維繫兩性之間關係的唯一途徑。

再來看下過去的兩性關係。

在距今250萬年前,也就是石器時期的早期,學者們發現一些兩性上的禁忌開始在人類社會中出現。最早的禁忌是婚級制,也就是伴侶只能在同輩之間尋找,不同輩份的人不能在一起。

到了舊石器時代的晚期,也就是距今4.5萬年前左右,人類從生活實踐中意識到相近血緣的男女結合會對後代產生極大的危害,於是兄弟姐妹之間的結合也被禁止了。男性只能找不同血緣的女性進行婚配,就這樣族外婚也就開始了。原始族群逐漸分化,產生了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社會組織,我們把這樣的單位稱之為氏族公社。這就是母系公社的雛形。(為什麼是母系?因為那時女性能容易獲得食物等資源,地位自然高點。當時處於舊石器時代,男人狩獵的工具不行,比不過採集的女性。)

到了距今一萬年前左右的新石器時代,農業畜牧業也在發展。人類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學會了將植物種子種在地裡,簡單進行耕種,原始農業產生了,同時,人類也學會了將捕獲的動物馴化,圈養起來。隨著工具的進步,男性的優勢慢慢發揮出來,地位也上升了。

這種需要大量體力勞動的生產模式,讓男人可以要求有自己固定的伴侶了,這就是對偶婚,一夫一妻也就開始了。

可是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每一個生命的終極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DNA傳遞下去,自己留下的子孫後代存活的越多,就越成功。所以男性會不滿足於一夫一妻,特別是那些有錢有資源的(沒錢沒資源的沒那本事)。可是如果任由資源分配不均,會造成動亂。所以就得采取各種手段維護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隨著社會的發展,婚姻所帶來的益處在逐漸減少,再加上人們思想觀念的變化,兩性之間的關係也在慢慢變化。至於未來會變成什麼樣?誰都不知道。


不曬太陽的貓咪


現代意義婚姻關係是兩種關係的合併,一種是宗教意意上的感情結合關係,另一個是一個雙方自願的共同居住的經濟協議。

兩個人感情關係,一定是各種各樣的,你們倆的感情只有你們自己知道。 所以傳統社會里為各種各樣的感情協議制定了各種“格式合同”,比如天主教的合同裡面是“反同性婚姻”,而新左派自由主義的信仰的格式合同裡是“必須接受同性婚姻”。 這時候突然冒出一個政府來規定婚姻的格式合同,所以就看信仰哪方的人多羅,少數服從多數嗎!可當少數派不那麼少的時候,法律就麻煩了。 所以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至今矛盾重重。 根本原因,法律規定的格式合同,在“同性婚姻上”只能二選一,選哪個都有一堆人不滿意。 人類在這上面的共識只會越來越少。

再說經濟協議,當人都很窮的時候,夫妻雙方的經濟關係很簡單,能吃飽活著就覺得不錯了。 這時候法律規定財產共有天津定義,無非共有那幾斤糧食罷了,這種協議沒人會反對。 可後來,人變富了,夫妻需要共有的東西越來越多,什麼房子啊,車子啊,股票啊,上輩遺產啊...婚姻法一句雙方共有根本說不清,所以把經濟關係說的越來越細,什麼婚前房產計算這類東西就出來了啊。 可大家的發展趨勢肯定是越來越富,經濟關係越來越複雜,婚姻法管這麼多,先不說幹嘛要管,婚姻法有能力管的清嗎? 迴歸本質,經濟協議是雙方自願定立的經濟關係,夫妻你情我願,你們怎麼個經濟關係,自己找個律師寫好了,幹嘛花納稅人錢去管那些細節。 婚姻法,說的是感情,就不該扯經濟問題。

好吧,婚姻制度這樣看,還能有什麼用。

實際上,很多國家意識到這一點,已經在改變了。 前面有人說,法國的結婚人群不到1/3。 事實上,按中國意義上的那種婚姻去看的話,法國結婚的人1%都不到。 法國比較聰明,既然傳統難變,就完整保留了傳統婚姻制度; 同時又加了第二類婚姻關係“同居協議”。 同居協議只涉及經濟關係,從頭到尾結婚兩個字都沒有。 只是政府在稅收等公眾問題上,視同居協議比照婚姻進行。


如是有為


混賬邏輯!


人性?……到底是人之初性本善?還是人之初性本惡?


至少我們知道……人的天性中,一定是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惡的一面!就如同有這麼一句話:


戰爭,源於人類的固有的一些性格:憤怒、自大、頑固,不怕死和對權利的慾望;而他的結束又是因為人類的其他品質……勇敢、堅定、無私、忠誠、以及對自由的渴望。


那好,既然是人性,既然是天性……如果不加引導、不加控制、不立規矩,不守規則,那麼這個世界會是什麼樣子?


你可以說發動戰爭的人也是人性的選擇,那反對戰爭的呢?……就是反人性了?


你也可以說自私自利見利忘義是人他天性,那見義勇為善良大方……就是反人性了?


不要把自己的淫慾天性,當做理所當然必須要得到承認的事情;我只能說,你的人性不能稱其為人性,而是獸性,是尚未進化完全的獸性!


對了,厭惡不守群體規則的人,也是一種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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