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警营大讲堂”之学习《法治理念与交警执法》

古人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这句话说明了法令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6月5日,高速交警四支队八大队业务骨干吴康以“警营大讲堂”为契机,与全体民警共同学习《法治理念与交警执法》。

“警营大讲堂”之学习《法治理念与交警执法》

课堂上,通过播放精心准备的PPT课件,就法治与法治理念、交警执法的一般原则(合法性原则,程序正当的原则,保障人权的原则)、执法中符合法治的做法、强化舆论宣传等四个方面作详细讲解,期间,全体民警高度重视,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同时大队领导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切实树立群众意识。交通管理工作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解决执法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和谐警民关系。二是切实树立执法为民意识。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就要增强交警在交通管理执法中的执法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人权意识和法治意识,将服从法律、尊重法律、信仰法律、忠于法律的观念入脑入心,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执法、维护公平正义。三是切实树立责任意识。要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领导和民警身上,确保执法严格、公正、文明。使每一位民警都能认识到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是塑造交通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证,也是加强我们交警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通讯员 张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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