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分手後遇見前任是一種感受:願此生不復相見,從此山水不相逢

一個人的三方面,你會怎樣排序。

分手後遇見前任是一種感受:願此生不復相見,從此山水不相逢

有人問我,分手後還記得自己的前任嗎?怎麼說呢,記得 顯得自己花心,不記得,顯得太薄情;其實我覺得,那個人就好比我走在路上不小心撞到樹上了,很痛,以後我走路都會繞著這棵樹走,可能很久以後,我就會不記得撞的有多痛了,但那棵樹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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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我越來越覺得喜歡上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就太沒意思了,不是因為太難過,也不是覺得自己可憐,就是覺得一點意思 一點勁都沒有,無趣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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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絞盡腦汁去贏得那個人的愛時,那意味著這段感情不值得,愛是你情我願 水到渠成的事,是輕鬆寫意的,它本不應該有這樣的算計和痛苦,如果愛的路上血淚斑斑,那愛已失去意義。

撞見前女友是什麼體驗,來看看網友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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