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 林口縣社保局發佈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林口縣社保局發佈重要通知

2018-05-03 林口縣社保局

根據黑人社規【2018】5號文件規定,“按城鎮個體勞動者辦法參保或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後的斷保欠費人員,2019年3月底前可按原政策規定補繳斷保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金及利息,2019年4月1日後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因此,請廣大斷保職工及個體參保人員務必在2019年3月25日前辦理斷保接續及中斷繳費的補繳業務。流程如下:

一、原國有或集體企業未參保職工,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人員:攜帶本人檔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身份證、戶口複印件到社保一樓大廳辦理補費審核認定,並填報《黑龍江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補費審核表》,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二、原國有或集體企業已參保繳費職工,現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未接續人員:持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備案表、身份證、戶口(及複印件),到社保一樓大廳辦理接續補費手續。

三、已經以個體身份接續養老關係或以自由人身份參保的人員,參保期內有斷繳的應在文件規定期限內持身份證及時到社保局一樓大廳辦理補繳。

上述通知內容涉及廣大參保職工切身利益,請互相轉告,以免影響享受退休待遇。

林口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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