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为什么个人职工医保缴费中断数年后不准续接,要求重新入保?

嘻哈e追风


楼主您好,为什么个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中断数年后不准接续要求重新入保呢?并不是说不准重新接续,因为本身医疗保险中断的缴费年限是不能够来进行补缴的,所以说不存在不能接续的问题,因为本身你的这个职工医疗保险那么之前所缴纳的年限都是可以正常来累积的,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因为本身职工医疗保险也是需要累计缴费年限的,当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5周年以上,那么就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医保的待遇。所以说我们办理的这个职工医疗保险,那么对于自身来讲还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因为之前的不能够补交,所以说对于你个人来说是需要重新来缴费的,但是之前的缴费年限都是能够正常计算的,所以这一点也是不存在问题的。

那么之后交的这一次医疗保险和之前交的那一次医疗保险,二者可以相加累积计算,那么最终可以累计计算成你实际的一个累计缴费年限,不过医疗保险在重新交费之后,想要正常的享受医保的报销待遇,必须要满足连续缴纳6个月的时间,那么在第7个月的时候才可以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待遇,所以这一点也是比较关键的,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不要轻易的中断,因为一旦中断之后,就无法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待遇了。


社保小达人


社保中的养老保险是省一级统筹,而职工医保是市一级统筹,各地有自己的实施细则,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有一个连续缴费的概念。职工医保与其它医保一样,都是一年一缴,一年一保,停缴即停保,停缴三个月除了个人帐户的钱可以继续使用,住院就沒有了医保结算,续缴费也要延迟几个月才有医保。但职工医保有在法定退休年龄时连续缴费(一般省区是男25年女20年)即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我们和你一样都是同年度的国企改制下岗失业人员,但我们沒有象你那样停缴医保,因为领取失业金期间去医保办一个手续,失业保险所就帮缴24个月的医保,尔后按灵就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至退休年龄。虽然医保有缴费年限,但你不能停缴,停缴就是停保,所以有多少计发养老金的工龄,基本上也缴了多少年的医保。

你的失误是停了几年医保后前面的医保年限被”清零”(很多人不信这个”邪”),否则就沒有后面要补缴的情况。因为我们在2000实施医保前工龄可以计为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我们当地是退休时统计有20年(也只计20年)视同缴费年限,再有实际缴费5年即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实际上缴费就不能停)。

在办好退休手续后到医保审核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后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但补缴医保是沒有个人帐户的钱返还的。

你的实例证明了医保停缴过久真的是前面的年限被清零,再就是补缴可能比停缴付出代价更大。


执君之手观日落月升


这也是时下大家比较关心的热点话题。我个人觉得不允许补缴,这对个人来讲,没什么大的影响。

医疗保险属于保险性质比较高的社保种类,主要解决是生病看病就医的问题。也就是说你缴纳保险在前,看病就医在后,先缴纳医疗保险,才能享受看病就医,没有缴纳医疗保险的,生病住院时,肯定就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根据医疗保险的这个特性,所以医疗保险断缴后是不允许补缴的。试想一下,时间都过去了数年了,你再补缴数年前的医疗保险有意义吗?数年来自己都没有就医,那还为什么还要去补缴这个医疗保险呢?

我们知道,在职工社保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大家最为关心的两个险种。养老保险解决的是退休后的保障问题,也就是说缴纳了养老保险,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有退休金;医疗保险解决的是当前的问题,就是当前生病和看病就医的问题。一般来说,这个月没有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下个月生病住院就不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超过三个月没有交那医疗保险的,那么就有三个月的宽限期,也就是要六个月以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就意味着连续缴费年限中断。

当然医疗保险除了连续缴费年限外,还有个累计缴费的问题。累计缴费年限是干什么的呢?主要就是保障以后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用的。按照社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从业人员退休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在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对于退休前没有达到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补缴或是退休后继续缴费,直到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为止。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中断数年后,不允许补缴对个人的影响主要是累计缴费年限的计算问题,但是从看病就医的角度来看,补缴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对于在职职工是允许在退休前进行一次性补缴的,个别地方对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在退休前一次性补缴,但可以继续缴费,这对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就医问题是有保障的,没什么大的影响。


帮兄爱唱歌


职工医疗保险不仅中断数年不准续接,即使中断超过三个月,就不允许续接了。

其实这涉及到社会保险的补交政策。我们国家规定,社会保险不得随意补缴。

2016年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通过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只有我们在企业工作,因企业的违法行为没有交纳社保时,经劳动维权的有关法律文书,确立劳动关系后,可以补交社保。而且需要承担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同时没有缴纳社保期间的医疗费,要由用人单位按照医疗报销基金的相应比例承担。

而制定的医疗保险可以补交三个月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照顾下岗失业人员。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办事比较拖拉,会导致职工一两个月没有办理失业手续,也就无法交纳社保。所以,可以补交三个月是非常人性化的规定。

当然也有一些人担心,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够。如果是养老保险,需要延迟退休,继续交费,直至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了。如果是医疗保险,当地一般会给予相应的补交政策,一种方式是按照剩余月数一次性补齐,另一种方式是是按照在职职工的方式继续缴纳,一直到交费满足相应年限。青岛市按照剩余月数,一次性按照百分之百的缴费基数补齐;深圳和杭州是按照60%的缴费基数,一个月一个月的交,直至到达年限;烟台市是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自主选择,即使一次性补交,也要按照60%的基数,还是相当人性化的。



所以,社保如果有条件,经费就不要中断,因为社平工资涨得非常快,早交早划算,而且交费年限越长,退休待遇越高。


暖心人社


这个提问本身就错了,是可续交的。


爱看锵锵三人行


成都这边办理退休时要求医疗保险连续缴费15年,若有中断则需累计缴费20年。中断4个月内的可以补缴。医疗保险是市级统筹,各市政策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


123小明媚


沒听说此种情况!

比如:你2005年买断2015年60退休!工龄40年!05年前在单位缴社保(四险一金)!既使你下岗买断的"05一15年"10年未缴四险一金!

你照样可退休!!

但核你缴费年限就少10年!

如你75年参加工作到05年是30年!!

巳滿缴费15年和已滿医保缴费25年的"下限″!

可退休!


用户黄山路老芋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