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2019年是不是強制執行交養老保險?

AB小鬼難纏


樓主你好,首先你對這個養老保險的理解是有一定的誤區的,並不是說所謂的強制繳納,因為作為企業單位的在職員工來說,那麼企業單位具有不可推卸的一個責任,這是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的,所以說企業單位給自己的員工交納社保是屬於法定的責任,如果不交的話,它是一個違法的情況。

但並不是說每個人都是企業的在職職工,或者說是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那麼對於沒有工作單位的這部分靈活就業人員,或者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這部分人員,它實際上就是一個自願的原則,你可以找也可以不交,而且有的人只想在交滿15年以後不打算繼續交了,那麼這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所以說基本上是沒有強制一說。

只不過有一個最大的變化,就是2019年社保稅改,那麼社保稅改它的目的,就是要求企業單位按照自己的員工總數和員工本人的一個工資標準來繳納社保,大約也就是說會要求全員去購買一個社保待遇,當然主要指的是企業的在職職工,還有就是一定要提高員工的一個繳費標準,也就是說要按照自己工資標準來繳納社保待遇,那麼會有一個這樣的變化,實際上也談不上是強制性的,它也是屬於一個法定的義務。


懂社保


從國家層面上來說,為了保證社保資金池子不見底,保證退休老人真正能老有所養,很有必要!但目前為止還沒有政策,但從延遲退休、社保費用改有稅務徵收等預熱或施行,強制繳納社保應該為期不遠了!

個人見解,不喜勿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