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又一新型騙局曝光!“以房養老”,值得我們所有人警惕

又一新型騙局曝光!“以房養老”,值得我們所有人警惕


又一新型騙局曝光!“以房養老”,值得我們所有人警惕

2019年的爆雷潮一波接一波,保健品、網貸跑路、幣圈收割,如今輪到了以房養老。


這兩年,各地有很多養老機構跑路,比如北京的中安民生,使上萬老人中招,涉案金額超20億。


幾萬名老人含辛茹苦幾十年攢下的養老錢,瞬間化為烏有,其中還有央企職員、幹部家屬、大學教授等。


楊老太太與這家號稱主營養老相關項目的中安民生投資管理公司簽訂資產養老服務合同,中安民生公司將楊老太太的房子作為抵押,向第三方借款327萬元,公司每月向楊老太太支付16350元養老金,並代楊老太太向出借人償還利息。


但是,中安民生才支付幾個月養老金後就停止了,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楊老太太償還借款並實現對房屋的抵押權,而楊老太太最後人財兩空。


很顯然,這是中安民生和出借人設的一個局。


又一新型騙局曝光!“以房養老”,值得我們所有人警惕


這種打著以房養老名義的騙局很多,但是模式都一樣。


首先,一些養老公司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在老人密集的小區裡宣傳,或者開設保健品公司、養老器械公司,吹噓以房養老的好處,強調房子抵押貸款之後,養老公司領取養老金,且無風險。


其次,養老公司會介紹老人認識出借人,讓老人與出借人之間簽訂借款合同,並將房子辦理抵押。養老公司帶領老人去公證處辦理債權公證,如老人違約還款,則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養老公司會為老人的債務設定反擔保,從而打消老人的顧慮。


最後,養老公司將出借人轉到老人賬戶的借款轉走,然後每月向老人支付固定收益、替老人償還借款利息。過一段時間後,養老公司或突然“消失”,老人無力還款,則只能以房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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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發現,現在的騙子越來越狡猾了。


在中國有兩種錢最好賺,一種是孩子的錢,一種是老人的錢。


騙子就抓住了這個特點,尤其是針對老年人,不是理財就是保健品, 但是這種模式和養老騙局比起來還是太低級了。


養老騙局不急於成交,前期鋪墊很多、程序複雜,一旦成交,就是騙了老人一輩子的錢。


養老騙局通常有三個特點。


謊稱有政府背書或者打著國家政策名義。伴有一些法律程序、披著“公益慈善”的外衣,公司具備高科技技術、把自己包裝成高大上、富有愛心的養老機構。


以中安民生舉例,宣傳中借用了國家的“以房養老”政策,打著民政部、全國老齡委、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的名義,對老年人實施了欺騙。


而政府站臺的背景,無形當中成了對外宣傳的金子招牌,使得無數老人直接放下了戒備之心。


同時,為了讓老人們深信不疑,中安民生還安排老人與北京鼎馳匯鑫投資擔保公司簽訂了一份擔保合同,到公證處進行反擔保。


老人簽署的合同數量多,而且合同的內容也很複雜,如“雲養老”、“資產養老”、“季薪制”等。


老年人有幾個懂這些啊?


老人看了公證處、合同就以為一切合法了。


這種操作目的就是不讓老人搞懂。這樣老人就會完全被養老公司所左右。


其次,騙子會先給老人點甜頭,再做針對性營銷。


這種模式說到底都是擊鼓傳花,需要不斷拉人頭維持這個盤子。


前期,騙子通過超低價組織老人參加旅行團培養好感,或者在五星級酒店每天開介紹會,他們會“貼心”的為你準備下騙局。


給點甜頭就讓人信以為真。


人都有一個特點,就是喜歡貪圖小利,殊不知你貪的是利息,別人貪的是你的本金。


最後,直擊老人痛點,溫情服務是他們的殺手鐧。

針對老人的養老顧慮出發,那些孤單、有錢、不願麻煩子女的空巢老人,成了騙子們眼中的目標。


當然,這和中國社會的文化有很大關係。


中國現在養老這麼難,60歲以上老人高達2.5億,公立養老院床位提前一年預約,都不一定能排的上;


私立高端養老機構動輒上萬的月費用,又超出了多數人的承受範圍。


老年人不願給子女增加負擔,這就是給了以房養老的詐騙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機。


同時,騙子們也非常注重情感營銷。


老年人,內心深處充滿了對疾病和死亡的恐懼,不少子女不在身邊的老人更是有強烈的孤獨感。


傳銷機構的推銷員隔三差五的來,叫爹喊媽比老人兒女還親。


時間一久,老人往往礙於情面,更願意花錢。


更可怕的是,很多老人發現被騙之後還不告訴子女,導致資金難以追回。


而騙子們卻能在收網後,再換個地方繼續行騙。


又一新型騙局曝光!“以房養老”,值得我們所有人警惕


“以房養老”騙局從表面上來看沒問題,仔細看卻很有問題。


國家批准的“以房養老”是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目前只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


但是,養老騙局卻不是。


疑點1,把房子抵押給擔保機構,房價估值過低、利息過高。


一套房子明明值500萬,但養老公司對其房價估值僅為300萬元,房價明顯不合理。


而老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往往大於10%,這筆借款利息由養老公司承擔,不僅如此,養老機構還向老人支付固定的養老金。


試想,什麼理財有這麼高的收益?股神巴菲特都做不到的。


疑點2,養老機構的盈利模式不符合經濟邏輯。


依養老公司的說法,其借款的目的是為了贍養投資的老人,目的具有公益性。但是其贍養老人的資金來源為何?其盈利模式為何?


這些都是不做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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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可還是有很多老年人受騙。


一旦上當,短期內損失難以追回。


養老騙局中,涉及法律關係眾多,追索鏈條長。


其中既有民間借貸法律關係、抵押擔保關係,又涉及老人與反擔保公司之間的擔保關係,涉及人數多,調查識別難度很大。


其次,老人舉證困難。


很多老人連自己籤的是什麼合同都不清楚,這怎麼舉證?


老人向養老公司追索債權,但是養老機構簽訂的合同亦不碰觸法律的紅線,就是合同本身存在欺詐,合同卻早已被養老公司收走,毫無證據,無從舉證。


又一新型騙局曝光!“以房養老”,值得我們所有人警惕


可想而知,這些無辜老人是最大的受害者,為了不讓老無所依的悲劇繼續上演,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反思!


必須承認,有監管的不到位。


因為,上面也加大了懲治力度。


11月初,民政部出手,發佈“養老機構失信懲戒黑名單”,一處失信、聯合懲戒、全國拉黑的格局將開始構建。


但是,法律有滯後性,更重要的還是以防範為主。


一是要提高防範意識,謹慎做到“三不”。不要道聽途說“誰誰投資掙了多少多少錢”、“公司多好多好”、“國家政策怎麼怎麼”等就輕易投資,經濟行為一定是有盈利邏輯的,不符合經濟邏輯的一律不聽。


不看公司經營的業績,不看公司經營的辦公環境,而是要看所簽署合同的內容,釐清合同關係,要看公司的經營資質,利用網絡媒體查看公司是否正常經營,看其經營的項目是否經過批准、備案。不要輕信利益許諾,過高的利益許諾不要相信。


二是要留存證據,積極維權。重點要留存其所簽署的合同,轉賬憑證,合同一定要自己留存,不要輕易轉賬給養老公司,


三,老人上當受騙,子女多多少少亦有責任。老人空巢危機,容易輕信他人的噓寒問暖。老人體諒子女,想為孩子節約養老成本,為子孫積攢更多的財富。


如果子女能夠對父母多用點心,平時多點溝通,多幫助老人分析,多提醒老人騙術高招,可能就會少一些騙局,少一些“老無所依”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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