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 昔日友邻“对簿公堂”,原来是一扇窗、一堆柴惹的祸.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

近邻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

总免不了因为日常琐事

发生或大或小的摩擦

北京昌平法院积极推进诉源治理

将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

释法明理、“对症下药”

巧妙化解邻里间矛盾纠纷

11月28日上午,北京市昌平法院沙河法庭副庭长刘敏法官将法庭搬到了昌平区四家庄村村委会,公开审理了两起具有普法意义的邻里纠纷案件,引导村民和谐处理邻里矛盾。

昔日友邻“对簿公堂”,原来是一扇窗、一堆柴惹的祸.

早上九点,小院里早已提前布置好庭审席位,旗杆上悬挂的国徽映着朝阳烨烨生辉。此时,院子里也已经来了很多旁听的村民。

昔日友邻“对簿公堂”,原来是一扇窗、一堆柴惹的祸.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请合议庭入庭,随着法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一起去看看刘敏法官

是如何化解邻里纠纷的~

不顾承诺私开窗户?邻居诉封堵后窗

被告董某宅基地上二层房屋在原告宅院的正南边,原告称,被告曾经承诺村委会和原告,建造房屋时一层后窗户低于后墙高度,二层房屋不留后窗户,但在房屋建造完成后的2019年4月份,被告私自在其楼房二层开窗户,可以通过窗户看到原告家的情况,原告认为此举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自己生活产生了影响,于是将董某诉至法院,要求将后窗堵死。

昔日友邻“对簿公堂”,原来是一扇窗、一堆柴惹的祸.

被告辩称,房屋建好后发现屋内黑暗、潮湿,不通风无法正常居住,只能通过后墙开窗的方式解决房屋建造的缺陷,且没有法律依据要求打洞开窗还要经村委会批准和原告同意。

昔日友邻“对簿公堂”,原来是一扇窗、一堆柴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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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原告认为被告言而无信,对立情绪严重,要求必须堵上窗户。法官耐心梳理案情,迅速找到了矛盾的焦点,一是新开的两扇后窗户是否对原告隐私权造成侵害;二是原告主张的侵害是否只能通过封堵窗户的形式来消除。

昔日友邻“对簿公堂”,原来是一扇窗、一堆柴惹的祸.

在勘验中,法官在当事人陪同下到被告家查看了窗户高度,并到原告家实地查看窗户对其产生的影响,同时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并一一记录附图。在了解双方家里的实际情况后,法官决定从中斡旋,引导双方找到一个替代的方法,来打破目前对峙的僵局,以一种折中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下一步,法官将联合村级调解组织继续开展调解工作,力求真正解开双方当事人心中的“疙瘩”,恢复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

乱堆柴火引发火灾?邻居诉损害赔偿

被告赵某和另一邻居段某长年将自家柴火堆放在原告李女士后墙处,因担心安全隐患,原告李女士多次劝说被告赵某将柴火挪走,但迟迟没搬。临近春节的某天晚上,柴火突然着火,将原告家外墙烧毁、墙体保温层破坏、空调外挂机烧毁。于是原告李女士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财产损失。

昔日友邻“对簿公堂”,原来是一扇窗、一堆柴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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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被告你一言我一语中,刘敏法官逐渐了解了双方的争议焦点,一是原告李女士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二是造成火灾的柴火系被告赵某与邻居段某共同堆放,被告是否应承担责任以及他们之间的责任该如何分配。

昔日友邻“对簿公堂”,原来是一扇窗、一堆柴惹的祸.

经勘验查明,原告李女士家北侧围墙确有过火痕迹两处,现场显示空调外挂机、房屋墙外保温层多处损坏。李女士因与段某已私下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故并未将段某列为被告。在起火原因不明的情况下,两堆柴火的主人可能都对火灾的发生负有责任,但责任大小暂时无法区分,根据“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刘敏法官通过辩法析理,原告李女士申请追加了另一堆柴火的主人段某参加诉讼,段某也愿意参加诉讼帮助查明案件事实。三方分别就责任主体和责任承担方式发表了意见,同时各自提出了调解方案。但因差距较大未能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关于责任分配问题,刘敏法官表示将尽快做出判决。因引发火灾的原因不明,责任承担人可待查清火源源头后,另行向外来火源的责任人追偿。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整个庭审顺利结束。此次审理的两个案件具有普遍的法律提示意义,快速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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