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良庆区法院强制腾迁200多亩林地,18年“钉子案”终画句号

11月29日,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出动120多名干警,联合多个相关部门,对南宁市良庆区“牛乌岭”“坛湴岭”面积共为247亩多林地进行强制腾迁。至此,一起历经18年的“钉子案”终于画上句号。

良庆区法院强制腾迁200多亩林地,18年“钉子案”终画句号

腾退的林地。

据了解,此次强制执行的林地属于南宁市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良凤江公园)所有。在良凤江公园与南宁市良庆区玉洞村委第一队(以下简称玉洞一队)土地行政确权纠纷一案中,2001年9月12日,南宁市中级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依照生效判决书,玉洞一队应当将位于原邕宁县的一片林地,东至坛湴岭东面岭脚,南至六南岭西南面岭脚,西起坛天岭岭脊小路,北邻龙站岭岭顶,总面积共260亩的“牛乌岭”“坛湴岭”,退还给良凤江公园。

由于玉洞一队拒不履行,良凤江公园申请强制执行。2006年8月9日,南宁市中级法院于指定良庆区法院执行该案。法院2006年12月10日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多次深入现场做玉洞一队工作,均未能强制执行结案。经现场勘察及卫星地图确认,玉洞一队仍然占用上述涉案林地至今。因执行条件未成熟,良庆区法院于2007年2月9日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9年下半年以来,经反复召开各方协调会,且与当事人双方反复谈判协商,11月9日,在良庆区法院的主持下共同勘界完毕,确定实际应退还土地面积为247.7963亩,并进入定界埋桩准备阶段。地域内原村民种植的林木已经由申请人良凤江公园办理好砍伐手续,但部分村民仍对生效判决持反对意见,拒绝归还土地。该院遂决定开展强制腾迁行动。

11月29日,良庆区法院组织120多名干警,联合南宁市林业局、南宁市森林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现场警戒组、技术与施工组、林木砍伐组、现场鉴证组、应急处理组等共8个小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当日上午9时,强制腾迁行动开始,各执行小组前往执行标的所在区域。经过钩槽埋桩、砍伐林地种植的速生桉、装车、运输,多方配合,对涉案土地进行现场定界并清空红线内林木及附着物。当日下午5时30分清场完毕,法官将土地归还申请人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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