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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潘志荣公益诉讼办公室”联合达茂旗林业局深入达茂旗石宝镇西格少村、乌克镇窑壕村、小文公乡红房子村等地对非法套耕林地案进行实地走访,回访案件当事人,跟踪监督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4月份,我院针对7件非法占用林地刑事已判决案件,经过深入案发地走访调查,发现7件刑事案件被告人虽然承担了刑事责任,但仍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继续耕种农作物,林地植被一直未得到有效恢复。5月份,我院向达茂旗林业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达茂旗林业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非法占用林地的监管,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林地植被。
检察建议发出后,“潘志荣公益诉讼办公室”工作人员多次深入案发地向群众释法说理,告知他们破坏林地的对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的危害并与达茂旗林业局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尽快督促当事人补植复绿。
达茂旗林业局于5月30日书面回复了检察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巡查力度,并向非法套耕林地的当事人发放了多年生林木的籽种,聘请技术人员进行指导,督促当事人在套耕的林地上种植林木。但由于达茂旗上半年严重干旱,种下的林木种子一直没有发芽。
近期,连降几场大雨后,达茂旗全旗的旱情得到了缓解。“潘志荣公益诉讼办公室”工作人员再次深入石宝镇、乌克镇、小文公案等地实地监督植被恢复情况。通过跟踪监督发现,种下的多年生林木种子已经发芽,长势良好,被破坏的林地又绿了起来。
文 字: 王春霞
图 片:杨 强
编 辑:韩敦嘎
审 核:陆 龙
达茂旗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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