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良慶區法院強制騰遷200多畝林地,18年“釘子案”終畫句號

11月29日,南寧市良慶區法院出動120多名幹警,聯合多個相關部門,對南寧市良慶區“牛烏嶺”“壇湴嶺”面積共為247畝多林地進行強制騰遷。至此,一起歷經18年的“釘子案”終於畫上句號。

良庆区法院强制腾迁200多亩林地,18年“钉子案”终画句号

騰退的林地。

據瞭解,此次強制執行的林地屬於南寧市良鳳江國家森林公園(以下簡稱良鳳江公園)所有。在良鳳江公園與南寧市良慶區玉洞村委第一隊(以下簡稱玉洞一隊)土地行政確權糾紛一案中,2001年9月12日,南寧市中級法院作出行政判決,依照生效判決書,玉洞一隊應當將位於原邕寧縣的一片林地,東至壇湴嶺東面嶺腳,南至六南嶺西南面嶺腳,西起壇天嶺嶺脊小路,北鄰龍站嶺嶺頂,總面積共260畝的“牛烏嶺”“壇湴嶺”,退還給良鳳江公園。

由於玉洞一隊拒不履行,良鳳江公園申請強制執行。2006年8月9日,南寧市中級法院於指定良慶區法院執行該案。法院2006年12月10日立案執行後,執行人員多次深入現場做玉洞一隊工作,均未能強制執行結案。經現場勘察及衛星地圖確認,玉洞一隊仍然佔用上述涉案林地至今。因執行條件未成熟,良慶區法院於2007年2月9日依法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19年下半年以來,經反覆召開各方協調會,且與當事人雙方反覆談判協商,11月9日,在良慶區法院的主持下共同勘界完畢,確定實際應退還土地面積為247.7963畝,並進入定界埋樁準備階段。地域內原村民種植的林木已經由申請人良鳳江公園辦理好砍伐手續,但部分村民仍對生效判決持反對意見,拒絕歸還土地。該院遂決定開展強制騰遷行動。

11月29日,良慶區法院組織120多名幹警,聯合南寧市林業局、南寧市森林公安局等單位,組成現場警戒組、技術與施工組、林木砍伐組、現場鑑證組、應急處理組等共8個小組分工負責、密切配合開展工作。當日上午9時,強制騰遷行動開始,各執行小組前往執行標的所在區域。經過鉤槽埋樁、砍伐林地種植的速生桉、裝車、運輸,多方配合,對涉案土地進行現場定界並清空紅線內林木及附著物。當日下午5時30分清場完畢,法官將土地歸還申請人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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