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临清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巩固正风肃纪成果,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临清市纪委市监委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临清市刘垓子镇姜油坊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之才违规为他人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12月,刘垓子镇姜油坊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之才召开村两委会会议,研究发放村两委干部工资事宜,会议研究决定姜油坊村时任党支部委员、会计姜金鲁除领取其1800元工资之外,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以电话费名义,给予姜金鲁发放补贴共计1200元,经姜之才签字后,在姜油坊村级账目中列支。2019年6月,姜金鲁将违纪款1200元退回至刘垓子镇姜油坊村村集体账户中。2019年8月,中共刘垓子镇委员会分别给予姜之才、姜金鲁党内警告处分。
先锋办事处大桥居原党支部书记陈忠泽违规报销手机通讯费、汽车燃油费等问题。2014年1月至11月,大桥居经时任党支部书记陈忠泽签字,在居账上报销5名居干部手机通讯费、汽车燃油费等费用共计31547.7元。2017年12月,以上违规报销的费用全部退回至居集体账户。2019年9月,中共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工作委员会给予陈忠泽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刘垓子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吴振成违反规定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2月,经刘垓子中心卫生院时任院长吴振成签批,在该院财务账目报销购买副食费用共计14526元,其中违规花费3000元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2019年9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吴振成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净化思想,敬畏纪律,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围绕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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