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隱瞞與欺騙的界限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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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有過很多別的女人,女人問男人:和別的女人有過嗎?

男人說:有。

如果問題僅此而已,既無隱瞞,也無欺騙。男人沒有良心上的過不去,女人也求得了一份真實的證明。

但好多時候,版本要繼續,女人問:有幾個?

男人:有幾個吧!

這時候打住,問題還是不多嚴重。

女人再問:嫖過嗎?

男人:沒有!

到這個地步,開始了隱瞞。欺騙也在醞釀之中了。

女人:瞎說?那次明明看見你和大剛進了那家歌房?

男人:哦?可能你看錯了?

這裡隱瞞不了的時候,欺騙要開始了。

所以,隱瞞與欺騙的界限也就慢慢出來了。

這種隱瞞與欺騙更多的是為了維持原來的和諧,窮追猛打有點不合時宜。

生活中的隱瞞與欺騙幾乎隨處可見。

其實仔細想想,不問無答,也就無所謂隱瞞與欺騙。

少問少答也算過得去,非得刨根問底恨不得把祖宗八輩查清楚,帶來的傷害不只是一方,是雙方。

所謂純粹的純潔,似乎不多。

我們說金無足赤的時候,已經承認了完美只是理想的東西。

鋼鐵對我們的生活作用巨大,但鋼鐵人士大多都知道,純鐵幾乎是少有人見過的存在。

冶煉一公斤純鐵的代價,比一公斤黃金還要貴,何況對於我們日常的生活也沒有多大的幫助。

關係,特別是夫妻關係,有時候稀裡糊塗反而是走下去的基礎,太刻意怎麼回事,有點過於吹毛求疵了。



木才不是鐵


隱瞞與欺騙的界限是什麼?這兩者有界限麼?性質不一樣,非得拉個界限的話那就是以誠相待!

隱瞞:可能出發點是善意的,也可能是有意而為之,可能某一天會說出事情真相,也可能永遠都不會說,你也一輩子不會知道;


欺騙:本身出發點就是惡意的,不打算讓你知道事情的真相,編造事實來敷衍你,意圖矇混過關。

人與人之間,有些事情可以隱瞞(誰都有一點隱私的),但是一旦出現欺騙,就失去了信任,那這份感情也是搖搖欲墜了。而戀人之間,最好坦誠相待,如果出現隱瞞欺騙,這關係就會出現裂縫,心裡一直會有個梗,老疑神疑鬼的,慢慢的,會走遠的!


熊貓媽咪記


☞隱瞞,內容是真相,方式是知道但不表達。

☞欺騙,內容一般不是真相,方式是知道真相,但傳達給對方的是假象。

☞善意與惡意,不能簡單論斷。一般的可以由結果反推。結果是好的,就可以認為是善意的,結果是壞的,可以認為是惡意的。

☞如果有善意的隱瞞和欺騙,結果卻是壞的,可以認為是好心辦了壞事。如果是惡意的隱瞞和欺騙,結果卻是好的,可以認為是惡為善果。

☞一般認為隱瞞和欺騙都是貶義的,是基於實事求是的基本論斷。但事實上,都得具體事物具體看待。並且,在我們的語境中,一般都是結論式的。正在隱瞞和欺騙時,對方是不知情的,只有知情了,才能論斷是隱瞞還是欺騙。





高歌吟詩


隱瞞和欺騙的界限。隱瞞是出於無奈,事情已經發生,自己不願意公佈於眾,擔心被人知道後會產生誤會,引起不必啊要的麻煩。不是刻意而為。

欺騙的出發點就動機不純,它是為了獲得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製造的假像。會給受騙者造成一定的危害。

比如某人為了取悅男友,隱瞞了自己曾整過容的事實真相。

又比如某保健品機構,欺騙老年人,將偽劣產品高價賣給老年人,從而謀取高額利潤。



山間楊柳枝


隱瞞是不告知事實;

欺騙是虛構事實。

不告知不代表隱瞞。

比如你去一家公司上班,並沒有告知公司你的婚姻狀況,等到某一天公司發現你是已婚狀態,問你當時為什麼隱瞞,你可能覺得不可理喻。因為這件事情對於公司方和員工方來說,是不同的概念範圍,你可能覺得我的婚姻狀況跟工作沒有關係,但是公司的人事會覺得關係很大。這種不告知是你認為沒必要告知,而不是刻意隱瞞。

比如你跟你的另一半結婚了,婚後生了孩子發現有某種遺傳病,你的另一半怪你結婚前隱瞞事實的真相,但是你可能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身體裡潛在攜帶哪種遺傳病。這樣的不告知就是不知情,而不是刻意不告知,並不是隱瞞。

所以,隱瞞其實很多時候是無可厚非的,隱瞞可能是怕對方生氣,怕對方擔心,怕對方因此受傷害,這個時候隱瞞其實是善意的。

我們每個人都有秘密,一個人不可能對他人毫無隱瞞,從人性的角度講,隱瞞是伴隨人一生的事情。

隱瞞是沒有目的性的,但是欺騙不同。

刻意隱藏某種真相,或者說虛構事實,以期達到自己的目的,就構成了欺騙。比如之前阿里的一個員工請了病假去國外度假,這在勞動法上就是“泡病假”,也就是說員工請了病假,公司有權知道員工的近況,身處的位置,因為在你請病假期間,公司是為你付了薪酬的。但是這位員工刻意隱瞞公司,不告知自己實際是出國休假,就是欺騙。

虛構事實不代表欺騙。

在審訊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審判官為了引導犯罪嫌疑人說出事實,經常會巧用語言模糊的詞彙誘導其說出真相,比如“你的同伴已經全部都說了,你也趕緊承認了”“我們都知道怎麼回事了,你自己看著辦吧,承認了,肯定對你好處”。這個時候,審判官可能並不知道真情真相,可能只在是虛構事實,但並不能構成欺騙。這是一種謀略,也就是戰場上說的“兵不厭詐”。

從“行為”的角度考慮,隱瞞和欺騙的界限是很模糊的,有很多的主觀性,但從“結果”的角度考慮,隱瞞和欺騙明眼人一看便知。


叔弋言


回覆誠邀:隱瞞與欺騙的界限是什麼?

我個人認為對一件事情隱瞞,要分兩個層面來解讀。

其一通常大多數情況下,是出於對他人的善益隱瞞。

其二:不想傷害到對方→求得雙方能和平共處。



換言之:欺騙就有違道德也就是做人不作為的一面。

交友亦如此,世間紛亂,亂相敞目,混沌蒙心,濫竽充數,濫交一個虛偽的人,悔恨交加,玩物喪志者遠離。

守得住這條正道,才能在萬千人當中,交下最值得交的那個;在萬千中選擇,選出最有意義的那種,若能如此,便是不枉此生。


爾虞我詐,故意為之,萬丈深淵,罪不至死,恃財傲物,恃寵而驕,恃強凌弱,恃才放曠。

獨善其身,橫豎狹路相逢勇者勝!及可控,似是而非,感恩別人,幸福自己。


芳華自傲嬌


於來答,

我問你,你不說,這是隱瞞! 我問你、但你說的卻不是事實,這是欺騙


欺騙是無中生有,而隱瞞是掩蓋事實,

其實兩者,都差不多,都是掩蓋,或者虛構一個事實,

對事務的本身,隱瞞也就是欺騙的開始,

有時候隱瞞也是一個好的方法,為了不讓對方擔心,去隱瞞一些事情,善意的隱瞞,可以理解,但是隱瞞的次數多了,就變成欺騙了,這是一個變化,

但是欺騙就另一個性質了,騙人本身就不對,

騙人是違法的,它本身就是為了自身利益去騙取利益,欺騙也是,欺假,詐騙,用虛偽的言行隱瞞真相,使人上當,

不管是欺騙,還是隱瞞,都是不對的。




糖火燒


在這裡很榮幸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我認為生活中的隱瞞與欺騙幾乎隨處可見,其實仔細想想,不問無答,也就無所謂隱瞞與欺騙。少問少答也算過得去,非得刨根問底恨不得把祖宗八輩查清楚,帶來的傷害不只是一方,是雙方。所謂純粹的純潔,似乎不多。

接下來我為大家分享一下這個問題,我希望我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能夠幫助到大家,也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我認為人與人之間,有些事情可以隱瞞(誰都有一點隱私的),但是一旦出現欺騙,就失去了信任,那這份感情也是搖搖欲墜了。而戀人之間,最好坦誠相待,如果出現隱瞞欺騙,這關係就會出現裂縫,心裡一直會有個梗,老疑神疑鬼的,慢慢的,會走遠的。

我認為在華而不實的謊言欺騙中寧可不拆穿謊言,寧可冷漠沉默明哲保身,用善意的謊言圓滿確實存在的惡毒攻擊漫罵搬弄是非挑撥是非和各種矛盾使化解冰釋前嫌,重歸於好。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在這裡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同時我希望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在這裡,我祝願大家在新的一年有一個美好的開始,美好的生活,還有每天開開心心的生活,還有快快樂樂成長,謝謝!



克城咩


其實隱瞞和欺騙實質上的意思都是做了對不起邇德事.

只是性質卜一樣而已.

隱瞞是說他做了某件事後.卜想讓邇知道.或者說是無心做德.

怕邇知道後會生氣會影響邇們感情.也就是非原則性的問題.

而欺騙,它的出發點就是要騙邇某件事.

這件事本卜善良..

一個是中性詞,一個是貶義詞.

邇看呢.?


QYZ情感驛站


隱瞞與欺騙是什麼界限,隱瞞事實本身一種欺騙。關於界限,哪就看看事實嚴重性,如是傷天害理事,人命關天,感情欺騙都屬於隱瞞事實的真相。這不但傷人傷自,害人害自,還破壞了社會和諧,給事情增添了添堵,給事實製造麻煩,損耗時間、在浪費時間。

大事小事,個人事也好,隱瞞事實,欺騙他人,是一個不良的行為,重則圍法,輕則無信用度。

主要是個人事,個人事隱瞞等於欺騙自己,欺騙自己等於,你意志力早已被事實吹毀毀滅,難以體槓。特別是面對感情,面對自己喜歡的人和事…什麼都敢做敢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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