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30高層兩梯兩戶142平方,公攤面積29%,公攤面積合理嗎?

灬丨追夢赤子心丨灬


合理不合理?要看題主是已經買了房,還是正在看房而打算買。如果是買了房,即使不合理也會變成合理的。當然,這是玩笑話,

從題主的戶型面積及結構以及樓高來看,跟本人目前住的相似。我這裡不說合理不合理,只說說 幾年居住下來的感受吧。

本人目前住的是31層的,也是一個單元四戶兩部電梯,還有樓梯。兩部電梯是連在一起的。當然,還有通訊小間、電錶小間、水錶小間等。四戶的面積有140多的,有170多的。

客觀地說,以前沒有住過這樣的樓房,也不知道這些,剛開始的時候不太適應,也感覺很不舒服,就是心裡會抱怨一些開發商的不是,公攤面積大,另外就是層高低。但是後來想想,這麼多的公共的面積,還有走道、候梯間等等,肯定是要分攤到四戶人家啦,不可能開發商白送吧。即使開發商表面上說是白送,他們也肯定會把造價分攤到室內面積的單價中的。

從居住下來的感受看,公攤面積大的小區,生活的舒適性是要高得多的,如電梯間較寬敞、兩部電梯門外走廊寬達2.3米,公共走道寬達2.1米,裝修搬傢俱等等都極為方便,而且還有一面非常好的自然彩光,空氣流通非常好。後來到了一些一單元6戶、8戶的,一出電梯門,候梯間只有1.8米甚至1.6米,走道極窄,而且電梯門口沒有自然彩光,一年四季都要開著燈,就非常不適應了。後來,也聽本小區的許多業主有同樣的感受,說現在到單元戶數多的鄰居那裡串門,都覺得很不適應,感受極不舒服,覺得還是自己住的地方好。

另外,四戶人家兩部電梯,平時乘坐電梯也不擁擠,基本就碰不到電梯裝滿人的情況,一般就是三四人。不像一單元8戶甚至10戶的小區,電梯常常是滿的,而且乘坐電梯時等候時間長,電梯運行中也是在多層樓層間停住上下人。這些都是舒適的地方。

但是任何東西都是利弊相當的,有利就會有弊的,比如戶數少,電梯的維護成本分攤下來就會有點高。但是這裡還要介紹一個情況,因為本人是業委會主任,對這些情況非常瞭解的。比較下來,戶數少,電梯的維保費用、年檢費用分攤到了各家,好像覺得高。但是,如果監管得好,電梯故障率大為下降,也會降低費用的。而本小區除了物業費外,每月每戶還有30元的公共電費,這些就包括公共照明、電梯電費、二次加壓供水電費,以及電梯維保費、電梯年檢費在內,這些都是剛性支出。另外,我們還籌集了應急備用金,歸各單元業主自行管理,遇到物業公司合同範圍以外的電梯的零配件、如鋼繩等要更換時,就由各單元快速決定,快速購買零配件,讓電梯維保員快速更換,不影響大家出行。而這個應急備用金制度,上週還有幾個到房管局舉報投訴,反饋到小區後,結果這幾個被業主大微信群裡罵得不輕,又進行了一次投票,都造成繼續執行備用金制度。

另外,因為戶數少,只有四戶,鄰里關係也要好得多,而公共空間大,幾家商量後,把公共空間簡單裝飾裝修一下,也是非常溫馨的。如果戶數多了,還不好做這些事呢。

有要交換高層電梯房居住經驗、管理經驗理的朋友,請關注“銳眼說小區”,大家一起共同交流吧。圖中照片是電梯候梯間,很寬敞的。


銳眼說小區


你這公攤29%大了!

應在24%以下為合理的!

為什麼?且聽我來給你分析。

首先"30層″為高層住宅。兩梯兩戶?實為一電梯一步行梯。正確表述為:一梯兩戶型(步梯肯定應有,一般不作解釋為:兩梯)

第二,因屬"高層建築"這消防要求就應規範了,步梯也是一種"消防疏散"通道,但目前光有這一消防措施尚不完善!

因此,一般設計"一梯兩戶"型高層,實為兩個"一梯兩戶"型運用"外接連廊″相連接為:"兩梯四戶"型高層(一個大單元內分兩個單元)!

這個"外接連廊"即為:加強型消防通道了!

也就可以一部電梯有故障可從"外廊"通過另一部電梯上下了。

當然"兩電梯四戶″型也加上兩步梯!

按本文中大家不分"步和電梯"則為:兩梯兩戶,四梯四戶!正確表述?即為:兩梯四戶"中間帶外連廊″!

第三,為什麼設計有"外接連廊"呢?

我們要知道,如無"外接連廊"?則"兩梯四戶″型,中間戶要與"通風豎井"相伴!這就說:中間戶南北不通透,廚房和衛生間無窗對外,有窗對外?那也是對著"通風豎井"開個窗?裡面黑柒柒的無光還會"倒灌豎井內臭氣"!

這"中間戶″型肯定不好!

所以,最佳設計即為:一梯兩戶中間有個"外廊″連接另一梯兩戶型,組成一棟"兩梯四戶"型帶"外廊"的樓型!

第四,我們要知道"高層″公攤18層以上的高層原則上公攤不應超24%!如超?則設計不合理!但不違規!國家對公攤上限無限制!

但在"設計規範″上有個界定標準!"小高層″18層以下不超過18%,"高層"為不超過24%!

另除去"公攤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也應去除,然後得到你的"套內面積"即"地毯面積"或"使用面積″!

何為:套內建築面積呢?即:你與隔壁的"牆體″,你套內房間牆的隔斷,比如:三室二廳兩衛一廚?就比二室一廳一廚一衛的"套內建面″大!因為:內牆多了幾道因此而大了!

一般套內建築面積為:15%!當然這是上限,內牆越多,廳室越多"建面"就越大!

所以一套100建築平方米的房,"地毯面積″有65平方米?此房就算可以的了!

第五,因此講:公攤29%?有點不合理!你這只是"公攤面積"還尚末去除"套內建築面積″呢!實際"使用面積″是多少?自己量一量吧!


用戶黃山路老芋頭


首先看戶型,雙戶雙梯,這樣的戶型一般空間格局好,公攤相對大些,具體到公攤多少,應由合格的正規的測量單位來測量。大致可以說的是公攤看的見有管道井(水錶,電錶,暖氣等設施),樓道,樓梯,電梯等。看不見的公攤有內外牆等面積。所以高層目前佈局合理的公攤面積一般在18%至25%,多和少都可能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如戶型過多或過少卻會導致公攤面積過大,如回遷樓一個單元有十幾戶,密度相對過大,導致公共過道就佔了公攤的百分之八十,最後公攤有百分之三十。公攤面積相對高的問題主要有兩點。1是樓層的佈局和設計不合理導致公攤面積過大。2是開發商故意攤大是人為作假造成的。至於你說的29%公攤不好說,但好算,你可把外圍測量一下,大致就能知道建築面積。。。。


手機用戶72213391963


不要誤導公攤面積合理不合理。公攤面積計算是有一個統一的計算規則,開發商開發房屋,一定要有公共屬性的空間,比如樓梯間、電梯間等,這是我們房屋功能的一部分,建設這部分空間是和套內空間一樣花費成本,所以這些公共屬性功能一定要有。公攤面積所佔比例根據戶型以及是否多層、小高層、高層有關,比如一梯多戶或者大戶型房屋,樓梯基本面積固定,一套樓梯對應套內面積越多,分攤比例就越低;再比如多層如果沒有電梯,它的公攤面積相對較少,小高層和高層有電梯,相對公攤面積就較多。因此,公攤面積沒有絕對合理不合理之說,一般開發商設計戶型都要進行充分論證,一定儘量減少公攤面積,保證套內面積最多,這也是開發商產品競爭的一個重要一點。頭條裡總有人說這個公攤合理不合理,公攤面積計算不是開發商自己定的規則,是政府統一確定的,房價高低不是因為這個規則導致的,一套100平米房屋100萬,套內面積如果是80平方米,按套內面積算就是1.2萬/平方米,按公攤就是1萬/平方米,開發商該賣多少錢還是多少錢。


護花使者與牡丹花


2梯2戶,建面150,套內114,我找誰說理去?



大無疆


建築面積255.6,公攤32.3。公攤大小與戶型設計、電梯間多少關係大。



大海中的小浪花


中國人民在中國有合理的地方嗎?


用戶106071224621


兩梯兩戶,30層高層在30%內已很不錯了


雨城小李


公攤規則的背後是誰,誰又是公攤規則的制定者和審核者,開發單位拿出這個房屋敢這樣賣,相關房屋測量單位不出具測量報告,開發也是不敢賣的,根源上不解決,永遠會亂下去。


江水豔陽


公攤這個概念,本就不合理,別說29%,存在就是個傷民概念,要是好的話,外國為啥都不用,香港為啥用了又取消了?就大陸用的風生水起,一萬個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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