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李明博和朴槿惠主政韓國九年,檢法兩院有權的都是親信,卻難逃重判有罪是為什麼?

阿佩呀


李明博和朴槿惠主政九年,檢法兩院有權的都是親信,卻難逃重判有罪為什麼呢?


上圖:主審朴槿惠的大法官

韓國審判機構設置,大法院(最高法1個,首爾瑞草區),高等法院有5個,地方法院各地主要城市都有,還有家庭法院。

大法院首席大法官1人,有總統提名,國會批准,任期6年,不得連任,70歲退休;13名大法官,首席大法官推薦,總統提名,國會批准,可以連任,40歲以上,15年工作經歷,從事法律教學副教授以上,65歲退休。首席大法官有直接任命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首席法官和各級檢察官;大法官每位有三個助理法官,是各地首席法官和地方法官。可以看出,總統只有提名首席大法官的權力,還需國會批准,其他的與總統無關。韓國現任首席大法官是文在寅提名,前任首席大法官梁承泰是李明博提名,去年退休,今年1月24日,首爾地法簽發逮捕令被捕羈押,涉嫌任內濫用司法行政權。

從上可以看出,韓國檢法高層的任命,是相當嚴格,權力最大的首席大法官六年一換,且不能連任,大法官任命條件苛刻,總統無權插手,因此,法院和檢方有權者是李樸二人的親信不存在啦。只有一點關係,李明博提名的首席大法官梁承泰去年退休了,可以說即便是親信,與李明博和朴槿惠的判刑沒有“毛”的關係。

李明博案如今在高法二審,朴槿惠案在大法院待審,特別是樸案大法院三次延期判決,終判日是4月16日,要是證據確鑿,大法官不早就下判了嗎?何必一延再延呢?所以減輕判罰的概率很大,與總統提名誰當首席大法官關係不大,更沒有親信之說。


何由之


李明博和朴槿惠主政韓國九年。檢法兩院說了算的,都是他們二人提名任命。為什麼這二人,卻難逃法網。

俗話說得好,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老百姓說得好,不是不報,時候未到而已!腳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來的,不是別人潑髒水給燙的。


不能看到韓國三權分立,就不懂得什麼是韓國社會制度。

韓國憲法規定,韓國司法是獨立於政府之外;獨立於政治黨派的中立權利。也就是說,韓國總統沒有權利,指揮司法工作。要是下令指揮司法工作,司法部門接受了總統命令,下場就跟韓國大法院院長梁承泰一樣,被韓檢送進拘留所。

文在寅總統也一樣,他指揮不了韓檢;也無權過問法院工作。如果說文在寅指揮韓檢,指揮法院工作,哪怕是影響,或者過問司法工作,他就會面臨進拘留所,之後就是蹲監坐牢。

不管中國樸粉們信不信,韓檢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的“平頭二哥”,不是在戰鬥,就是在戰鬥的路上。對手就是韓國那些貪官汙吏,還有那些人模狗樣的總統們。


阿佩呀



任何一位韓國總統,都會扶植自己的親信。李明博、朴槿惠、文在寅無論在韓國憲法法院、大法院、檢察院和政府部門,當然都有自己的親信。朴槿惠遭到韓國憲法法院通過彈劾案的全部8名法官中,也有朴槿惠提名的法官。但是,這並不影響韓國司法對李明博和朴槿惠進行法律處理。


韓國立法、司法、行政相對獨立,韓國憲法法院、大法院、檢察院的有些官員,雖然是李明博、朴槿惠提名的,但並一定就是李明博和朴槿惠的親信;即使是李明博和朴槿惠親信,但李明博和朴槿惠真有問題,他們也可以而且必須獨立辦案。再說,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總統犯法與庶民同罪,司法部門辦案只管對方違反了什麼法律、犯了那些罪行、該判什麼刑罰,而不會管對方是什麼人,無論總統也好還是百姓也好,抑或就是司法部門的人,必須基本做到一視同仁。


應該說,李明博和朴槿惠是有罪的。要不,韓國檢方怎麼會指控他們這麼多罪名?李明博有10多項,朴槿惠有20多項;韓國法院怎麼會一審判決李明博15年,一審、二審判決朴槿惠24年、25年?李明博、朴槿惠目前的刑期,都可以看作是重罪,如果兩人真的無罪,估計怎麼都說不過去。當然,其中的政治因素也是有的,這一點也無需質疑。


毛開雲



韓國總統的親信,一般是指就任後組建的內閣,比如總理、部長和秘書室室長等,並不包括司法機構的人員。即便朴槿惠和大法院前院長梁承泰關係不錯,也只是“私交”而已,談不上隸屬關係。韓國的排名是總統、國會、憲法法院、大法院、政務總理,從這個排名來看,憲法法院和大法院都有極高的地位。而檢察院隸屬於司法部,檢察官卻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上至總統下至一般公務員都可以進行調查,像前一段時間檢方對青瓦臺的兩個部門進行了收查。

檢查官非常熱衷於查辦總統的案件,一來顯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來提高檢察官的地位。但是現任總統有權對前任總統犯罪以及其他各種犯罪人員特赦,這是檢察官和法院不可阻擋的。


朴槿惠和李明博是親美日派,文在寅和盧武鉉是“仇日”的本土派。這兩派之間從親美日的朴正熙之後,就開始展開了激烈的政治鬥爭,也就是說另一派上臺,必然對前一派進行清算。不過,從金泳三清算全斗煥和盧泰愚,儘管罪行很嚴重,但是金泳三和金大中似乎都留有餘地,分別給予了特赦。然而盧武鉉的自殺和文在寅的上臺,包括文在寅與“樸家”結下的私仇,才真正使韓國的政治鬥爭激化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

李明博和朴槿惠只不過是韓國政治鬥爭的產物,說是產物,不如說是報仇。如果沒有文在寅與“樸家”的私仇和盧武鉉的自殺,或許朴槿惠和李明博不至於這麼些罪名、判得這麼重刑,即使判了重刑,文在寅也能夠特赦。但是到了現在這個地步,文在寅只能硬“挺”下去。


韓國的檢察院和法院只能順從韓國的政治鬥爭,也就是說,政治鬥爭越激烈,檢察官越能大顯身手,往往就成了現任總統的清算工具。那麼朴槿惠上臺李明博就能安然無恙呢?檢察官為什麼不直接去調查李明博呢?其實,這不僅僅李明博和朴槿惠是同黨同派,重要的一點是現任總統搞不搞清算運動,不搞,檢察官沒有證據也無法直接調查,搞,媒體成天報道卸任總統醜聞,檢察官豈能不介入調查,就像盧武鉉那樣,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盧武鉉家人的貪腐醜聞,當檢察官要傳喚時盧武鉉跳崖自殺。


再者,文在寅利用民眾支持者,在“倒樸”運動中整日要求搞清算積弊,朴槿惠被逮捕以後,清算李明博也就順理成章了。

韓國的檢察官和法院不是總統的親信,但能被總統驅使,這是韓國特定的政治氣候。文在寅下臺後,下任總統搞不搞清算,如果搞,下場會一樣。


適情雅趣


謝悟空! 根據韓國憲法: 韓國總統是韓國的元首、韓國最高行政長官和武裝部隊總司令,由全國範圍內的平等、直接和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任期五年,不得連任。同時,韓國實行的是總統、國會和法院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總統無權解散議會,但議會有權彈劾總統。這就決定了在韓國當總統,必須聽四方面的話:



一要聽美國人的話。也就是說韓國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這個國家是當年美國幫著打下的,如果沒有美國,也就沒有今天的韓國,這就決定了這個國家來路不正,不是韓國人建立的。既然是人家一手建立的韓國,那韓國還有什麼主權?朴槿惠的下臺,無不證明了這一點,由於朴槿惠在外交上不完全聽美國的話,被美國拋出了"閨蜜門"事件。



二要聽國會的話。這是由韓國憲法賦予國會可以彈劾總統的權力決定的,韓國總統如果和國會有矛盾,往往吃虧的是總統,因為總統沒有解散議會的權利,而議會卻有彈劾總統和制定法律的大權。



三要聽法院的話。法院最終決定議會彈劾總統是否合法,總統是否要被罷免。

四要聽民眾的話。總統是全民無記名投票選出來的,總統要為民眾負責。


李明博、朴槿惠 雖然在韓國主政九年,檢、法兩院都有他們的親信,但韓國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國家主權不完全由韓國人自己說了算,加上韓國實行的是"三權分立"政治制度,而且總統由人民直接選出,所以,總統光有檢、法兩院支持是遠遠不夠的。


知未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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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隸屬於司法部,而司法部又隸屬於總統府,但司法獨立性仍然得到保障,同時還受監於國會,這麼看起來是否覺得眼熟?沒錯,這套司檢體系正是韓國借鑑於美國。

就像美國總統特朗普在此次中期大選之前,共和黨控制著白宮跟兩院卻一樣被司法部的檢察官調查一樣,雖然韓國總統大權在握,甚至其在司法部跟大檢察院之中安插親信,但仍然逃不過檢方的調查。

關鍵在於兩點,首先三百員議席所構成的單院制國會才是韓國的最高機關,此前朴槿惠仍在臺上,給檢方下達調查總統命令的即是韓國國會,而這也是檢查敢於調查總統的最大底牌與合法性來源。

(國會議員要求調查朴槿惠)

其次,韓國檢察院施行的是檢察官獨任制度,不僅檢察官自己辦案自己承擔全責,同時如何酌情定罪,給予輕量刑法還是重罪判處乃至於無罪審判都可以由檢察官自己進行控罪,而在其案內,不管是是大檢察長還是司法部長都無權過問。

說起來檢察官如此大權在握,所涉弊案也可謂層出不窮,但之所以遲遲沒有的調整的原因,正是因為這一制度針對了韓國如今的財閥政治、官商勾結的現狀,成了懸在總統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以小制大,可以說東方的平衡政治精髓,在此處盡數體現。

(大檢察廳)

在朴槿惠倒臺之前,時任青瓦臺首席秘書禹炳宇就因被舉報涉嫌收受賄賂,而在首爾地方檢察廳接受調查,值得一提的是這位禹炳宇曾是韓國檢查系統的高級檢察官,級別待遇堪比部長,以至於受命調查他的首爾地方檢察官被媒體拍到向其低首哈腰,做足了後輩禮數,被曝光之後,因此引起韓國輿論一片譁然。

不過成為檢察官能夠制約總統的核心政治關節處,其實還是在於韓國如今所形成的“鬥爭公民社會”,由於韓國國家歷史在過去一直是處於“事大”以及“屈從”甚至“亡國”的地位上,再加上貧瘠的國土使其人民形成了偏激剛強的性格。

而自李承晚以來韓國經歷了漫長的軍政府時代,一直到80年代初方才民主化,時隔未久之下,革命式的政治雞血仍然蔓延在整個社會之中,配上黑金政治,這也就導致了人民對政治人物的“潔癖要求”——但有瑕疵,便“揭竿而起”要求汙點政治人物下臺。

在這種政治氛圍之中,形成了韓國政治集團的不穩定性,比如朴槿惠昔日所在的新國家黨就在十年之內兩經蛻變——從大國家黨重新清黨成為了新國家黨,又因為朴槿惠跟李明博的弊案,新國家黨又分崩離析。

因為新國家黨裡的其他政治人物,諸如國會議員,地方道府長官不願意被樸、李二人的弊案殃及池魚,害怕被選民恨屋及烏所做的政治切割。

這也就是為什麼朴槿惠跟李明博雖然貴為一國總統(或前任總統),也仍然不能左右檢方的調查,就算他們試圖授意在國會的同黨政治人物阻止干涉檢方的調查,但他們的同黨卻必然不願意為兩位一看就心虛的總統火中取粟,尤其是此前歷代被檢方調查的總統就沒一個有好下場的。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許多昔日都是兩班貴族出身的韓國政治人物哪裡會不懂呢?

正是因為整個社會的反腐底色,再加上檢察官的獨任制原則,使得哪怕樸李貴為總統,在檢查系統內遍插親信,可一旦事情敗露也仍然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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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因為朴槿惠執證期間韓國經濟形式不好、發展乏力,並且對反對派打壓過重、以至於執政黨的勢力過於龐大而分裂;另一方面是因為朴槿惠沒有處理好韓國周邊的大國關係,被雙方拋棄。

其實一開始朴槿惠是親中、親俄,在她的努力下,韓國和我國建立了更加密切的貿易往來、雙方關係也一直很好。

但是突然在某個時間,朴槿惠的態度驟然反轉、開始大力支持部署薩德。但不久,朴槿惠還是被彈劾下臺。

不過,奇怪的是,本來看似朴槿惠一意孤行的薩德部署計劃,在她被彈劾、自身勢力也被清洗的那段時間裡,部署行動不僅沒有受到任何阻礙、反而加速進行。

這就說明,在朴槿惠派系之外,有另一派人馬、另一方政治勢力一直在推動薩德部署。那麼一派人,是不是就是把朴槿惠拉下馬的政治勢力?他們是得到了誰的支持?

現在看來朴槿惠態度的驟然反轉,是不是受到了什麼威脅,出於自身安全考慮、緊急彌補一下自己的某些“過失”。(這只是一種猜測,但韓國肯定有一個不滿朴槿惠親俄的龐大勢力——就是這個勢力,推動薩德)

朴槿惠既然被親美勢力反對,又在最後關頭背叛了親俄勢力,自然是遭到了雙方的拋棄。從國際環境來說,下臺是一種必然。



另一方面,朴槿惠的治理能力不佳,韓國經濟陷入發展困境。並且,由於某些原因,有很多人懷疑她的精神狀態(當然,也許是反對派的抹黑)。但她在經濟上沒有政績,韓國經濟困頓確實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韓國人民對於朴槿惠是又同情,又憤恨她的各種政治措施。朴槿惠也因為韓國的經濟困局、以及一些不當舉措,逐漸失去韓國民眾的信任。



對於內無民眾支持,外無任何勢力支持的朴槿惠來說,即便她和李明博扶持再多的黨羽,那些人也會紛紛背叛他們。也正是因為這些原本同一立場的“叛徒”,朴槿惠才會下臺、甚至被初步審判。



局勢發展到現在的地步。現任的韓國首席大法官已經變成了文在寅的親信,文在寅也在自己的任期內扶持了五位新任大法官。並且,新任首席大法官也主持了對前大法官梁承泰及其派系的清洗。


可以說朴槿惠和李明博的死忠勢力已經被清洗乾淨了,現在剩下的不是背叛者、就是文在寅的黨羽,在這樣的情況下,朴槿惠和李明博的刑期自然是“節節高升”。


垂垂老馬


法國,美國民主模式之病!

瑞士:

議會負責: 提議案。

人民負責: 公決。

政府負責:執行公決。

人民及議會負責: 監督。

政府,軍委各委員,司法,各部長,以及手下公務員……由議會招聘。

政府敢像美國總統特郎普,議會不給錢修邊境牆,政府就關門擺工?在瑞士,議會會按曠工立即解僱。還要追究關門損失責任。

鄉群,州群,國,公決都在網上點一下就完成。

一切權力人民公決決定,大國要干預都找不到代理人!有誰見過瑞士有黃馬甲?佔領伯爾尼?誰敢反對真正的民主價值觀,就是反對自己的權力。

議員工資按:基本工資+各人提議案多少?全民公決通過件數的多少?發放,兩年累計排名一次,淘汰倒數1/4的議員,增選補上。

議會設有每年公民提案獎。作為增選議員提名的優先門票。


瑞土3


李明博和朴槿惠主政韓國九年,法院內部都有親信,卻難逃重判有罪是為什麼?這說明韓國的法律高於總統權威,不管權力多大,親信多少,任何人犯罪被發現後,都會得到相應的懲罰;這也說明了韓國政圈太小,政府職員之間關係複雜,明爭暗鬥,激流暗湧。


朴槿惠與李明博

李明博和朴槿惠罪行的數量差不了多少,但朴槿惠與李明博的罪行性質上差別很大,以至於朴槿惠已經被彈劾,失去了總統身份,而李明博則是以前總統的身份被捕,享受部分優待。李明博和朴槿惠都曾作為韓國總統,檢察院和法院的親信中執掌大權的不少,但照樣也得被捕,這說明韓國的法律還是明面上我們所看到的法律,還是能見得了光的,至少韓國法院做到了違法必究。

韓國法院庭審


不過,這背後也隱藏著黨派之爭。李明博為什麼沒有在朴槿惠時期出事?因為朴槿惠和李明博同屬韓國自由黨,雙方不存在政治鬥爭,自然就不會查辦的太嚴格,因此李明博才可以在朴槿惠時期“明哲保身”。到了文在寅上臺,韓國變成了韓國民主黨執政,這就造成了民主黨對自由黨政治勢力的一次清洗,法院和檢察院都是大換血。而作為朴槿惠的親信,曾經韓國大法院的前院長梁承泰也難逃此劫——1月24日,梁承泰成為韓國政壇首個被批捕的前大法院的院長,涉嫌罪行40多項。

朴槿惠與梁承泰



這些都說明,韓國法律確實十分公正,但也難免也成為了黨派之爭所利用的武器,這些人把黑的說成白的,法律判他(她)無罪,也可以把白的說成黑的,法律判他(她)有罪。法律仍然十分公正,不公正的是在韓國灰色政壇下的那些惶惶的人心,只要黨派鬥爭存在,財團繼續背後干政,韓國政壇類似的事件就不會停止,總統深陷貪腐的醜聞還可能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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