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 “創衛”為了什麼

我客居的這個城市,這些年不斷遇到“創衛”(創建衛生城市)。“創衛”時街面乾淨了,河水變清了,佔道經營的沒有了,不錯。但是,飲食店也關門了,小商小販也“消失”了,買菜、吃早點也困難了。身歷其中每每多有感慨,都忍不住想問:“創衛”為了什麼?

為了能回答清楚,不妨先用排除法,“創衛”不能為了什麼。

不能為了表面。每次“創衛”,那些“露臉”的地方,都弄得煥然一新。我住的附近有個露天夜市,因飯攤累月經營,地面積下了一層厚厚的油垢。“創衛”時環衛工人專門用水槍噴射,才使地面露出了“真容”。然而,一些“死角”就享受不了這樣的待遇了。一次我到公園一稍為偏僻的公廁方便,只見裡面汙穢遍地,不堪入目,且還無水可衝,而又恰恰是在“創衛”期間。重表沒錯,連表面都搞不好,你這“衛”又從何創起呢?但重裡才見真功夫,才是腳踏實地的幹事。只重表不重裡,“創衛”不過是在重演“假把式”“花架子”的套路而已。

不能為了檢查。每次“創衛”陣仗最大之時,必是上級檢查或驗收之日。此時,大街小巷站滿了“紅袖章”。灑水車早晚定時噴灑,甚至噴灑過度。小區裡的垃圾桶都換成了新的。市區的人工河,幾天前都變成了“清凌凌的水”。凡是有可能造成灰塵和汙染的工地和企業一律停工。小商小販和炸油條、賣胡辣湯的則都不準出攤,原來繁華的市井街道,一時真如網上漫畫《清明上河圖之城管來了》那樣,商販都跑得無影無蹤。而檢查或驗收一結束,街面就像解除了警報一樣,一切又“捲土重來”。這幾乎成了這些年“創衛”的一種“模式”。

“創衛”是個系統工程,靠這種“一陣風”式的應付,顯然無濟於事,乃至勞民傷財。而應該建立一種具有持久、強大生命力的機制,以科學和民主的制度設計奠基,以明責、落實、監督、獎懲為手段,形成上下同心、朝野合力、全民參與、重在平時的“共創”局面和文化。若此“衛”很可能會不請自到。

不能為了政績。前些年,某市書記高升,“政聲人去後”坊間有這麼一段順口溜,“不抓工,不抓農,抓了一個衛生城”,顯然諷刺他靠“創衛”博位。此言或許有失公允,但不可否認,有人還真把“創衛”當成“政績工程”,作為向上晉升的資本,事例就不說了。想說的是,某項工作一旦列為領導的“政績工程”或“形象工程”,就註定要變質變味,最終淪為“形式工程”,乃至“豆腐渣工程”“害民工程”。“創衛”云云,也同樣避免不了這樣的命運。

寫到這,“創衛”為了什麼,應該已有些答案了,但最終的答案是:為了提高全體市民的生存環境和幸福指數。習近平總書記說:“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創衛”無疑也涵括其中。但是,人民是分階層的,有窮人和富人之分。富人多追求高品質的生活,窮人則考慮的是怎樣養家餬口。“創衛”應當兼顧這兩方面的需求。當二者發生矛盾時,竊以為應向窮人和民生傾斜。為了城市的光鮮和“整齊劃一”,而犧牲窮人的利益,是不可取的。比如街頭賣混飩的下崗夫婦,那個流動攤很可能就寄託著他們一家老小的全部希望。老人看病,孩子上學,買房租房,未來憧憬,恐怕全賴之於它。“混飩攤”在城中應有一席之地,我想與“創衛”並不矛盾,也是一個城市應有的功能和溫暖。

又想到了習近平總書記的話:領導幹部“謀劃工作要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要運用法治方式,說話做事要先考慮一下是不是合法。”毫無疑問,這段話也應為“創衛”所遵循。然而,現實中卻有太多的遺憾。我住的這條街道,一位大嫂做的豆腐腦很好吃,但前些天,門店一直關著。後來我問她,怎麼連著幾天都休息呢?她說“創衛”了,不讓賣,就是做好了人家也不敢來吃。她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又是店內經營,每月還要繳租賃費,怎麼能讓人停業呢?這個損失誰補呢?然而,類似的事情卻很多。權大於法,權力逼著權利服從,用這樣的方式“創衛”,即使成功了也是失敗,因為它是以犧牲法治為代價的。但這樣做的又豈止一個“創衛”,這足應引起我們的反思和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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