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電摩國家標準正式公佈,廣大經銷商不用再賣超標車了!

近日,工信部向全社會公開徵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以下簡稱電動車新國標)反饋意見。並確定了該標準將於2019年1月1日開始正式生效。

電摩國家標準正式公佈,廣大經銷商不用再賣超標車了!

電摩國標的發佈,進一步補齊了電動車作為代步工具對速度需求用戶的缺失。對電動摩托車已經有清晰的定義:主要分為兩個大項,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又分為電動兩輪摩托車和電動三輪摩托車。

電摩國家標準正式公佈,廣大經銷商不用再賣超標車了!

電動輕便摩托車細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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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近一年的電動車整治,首先是電動自行車的新國標發佈,由於限速25千米/小時的強制要求,一度引起社會的廣泛爭議,歸根到底還是電動車新國標的要求無法達到消費者的真正需求。現在好了,電動車一下又分出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在速度要求上電動摩托車完全可以達到時速大於50km/h,標準中沒有對速度做出上限規定。如果感覺太快,沒關係電動輕便摩托車最高設計速度是大於20km/h,小於50km/h的速度,跟現在的“超標車”速度幾乎沒有區別。

各地政府雖然多數已經對超標車設置了過渡期,但是也設置了接受超標車過渡期的時間,同時嚴查經銷商對超標車進行銷售。其實是倒閉市場提前進入正軌管理的節奏。

對企業來說,電動車3C、國家目錄已經正式實施,之所以沒有全力進軍電摩市場,估計電動摩托車標準應該是主要因素,企業已經給折騰的夠嗆,沒有標準進入市場太過冒險,很可能一樣被查。現在好了最後一道難題已經解決,接下來就是企業憑實力爭奪市場的時候了!

有不少商家可能會問,不是標準將於2019年1月1日開始正式生效嗎?現在這段時間該怎麼過呢!其實不用擔心“標準”徵求意見稿說明中已經提到:“實施日期推薦按本標準發佈之日起執行。”也就是說這個標準根據需要是可以提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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