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劉玉東因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借款110000元,且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被梁園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王樓鄉王樓村1號。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執行案號:(2017)豫1402執307號
立案時間:2017年1月17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 劉玉東
年齡:48歲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 412301196811172030
執行法院: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6)豫1402民初1904號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告劉玉東等人向原告徐愛民借款110000元,並承擔利息。於2015年12月18日前履行完畢。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部分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無正當理由,據不履行生效判決、拒不履行和解協議。
戶籍所在地/經常住所地: 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王樓鄉王樓村1號。案件詳情: 徐愛民訴被告劉玉東等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於2017年1月17日訴至本院,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如數支付原告借款本金110000元及利息 。
聯繫舉報電話:17603708010
聯繫人: 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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