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 男子車內勒死情人後帶遺體自首

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和有夫之婦保持情人關係,卻發現對方還有其他情人,一怒之下,男子將情人勒死後,帶其遺體向警方自首。

男子發現自己的情人另有情人

孫某1981年出生,黑龍江人,長期在旅順口區居住。他有一個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的情人艾樂(化名),今年32歲,是有夫之婦。孫某發現,艾樂還和其他男子保持著不正當關係。

2017年7月9日中午,孫某決定和艾樂攤牌。他駕駛自己的東南菱悅轎車,拉著艾樂從旅順到大連。在一僻靜位置,孫某和艾樂在車內發生了不正當性關係。之後孫某翻看艾樂的手機,發現艾樂和另一個情人王某之間的微信對話,其中包括“老公咱倆結婚後能不能不立即要小孩”“過二人世界”等內容。孫某最終起了殺心,他用一根白色尼龍繩捆綁住艾樂的雙手,又用繩子勒住艾樂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

男子殺人後帶情人遺體自首

當日19時許,孫某駕車載運艾樂屍體到旅順口公安分局水師營派出所投案,到案後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7月10日他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4月4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定孫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艾樂家屬喪葬費以及為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誤工損失等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43483.5元。

宣判後,孫某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市中院依法將判決報請省高院核准。孫某的辯護人以“被害人有過錯,被告人屬於激情殺人,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好,系初犯”為理由,提出辯護意見。遼寧省高院複核認為,孫某因感情糾紛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孫某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犯罪手段殘忍,所犯罪行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本案由感情糾紛引發,有自首情節,故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孫某明知艾樂未離婚仍與其保持情人關係,不應認定被害人有過錯。近日,法院依法核准一審判決。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楊雪(報料人:@旅順突發;線索費:50元)本報有獎報料熱線 824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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