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自首”方式讓警察蜀黍都笑了

今天要講的這個故事

有些讓人哭笑不得

故事中主人公的操作

讓“見多識廣”的交警蜀黍都驚呆了

這種“自首”方式讓警察蜀黍都笑了

看到這張車輛號牌了嗎?

故事就圍繞它開始了

4月7日上午10時50分許,來賓交警稽查布控系統發現一輛桂G牌照的黑色越野車出現在來賓市區,該車涉嫌套牌,於是對其進行監控追蹤。讓人沒想到是該套牌嫌疑車輛竟然直接開到了高速公路二大隊門口,駕駛員下車後就進入大隊違章處理大廳處理違章。

這種“自首”方式讓警察蜀黍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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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說:最危險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這位違法司機可能就是基於這一“小聰明”

大膽地將套牌車開到了交警隊門口

隨後,民警在違章處理大廳找到了車輛駕駛員韋某,韋某承認了自己使用套牌車的交通違法事實。

這種“自首”方式讓警察蜀黍都笑了

據駕駛人韋某供述,4月2日,其從廣東返回來賓做清明時,因想躲避高速公路上的電子監控處罰,所以將車輛的車牌號最後一位數“7”更改為“8”,這輛車的真實號牌為桂G130*7,更改後則變為桂G130*8,以此來逃避法律的處罰。

這種“自首”方式讓警察蜀黍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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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韋某實施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高速公路二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處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同時並處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這種“自首”方式讓警察蜀黍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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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利用車輛“克隆身份”

想在馬路上肆無忌憚行駛的狡猾司機

違法使用假牌、套牌車

不僅會擾亂正常的交通秩序

還會損害他人利益

隨著企業陸續復工復產,一些套牌車、報廢車駕駛員,心存僥倖,認為交警要防控疫情、還要護航企業復工復產,可能會無暇顧及查套牌車、報廢車,故而頂風作案,駕駛違法車輛上路。

這種“自首”方式讓警察蜀黍都笑了

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交警蜀黍有著緝查布控系統和天眼的科技“加成”,不管你是採用故意遮擋、汙損、偽造、變造、套用其他車輛號牌的方法來逃避交通法規處罰,但凡你有違法行為,來賓交警都能全方位的“打”到你。

這種“自首”方式讓警察蜀黍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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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號牌是車輛依法上路行駛的身份標誌

上路行駛時必須安裝合法合規的號牌

並保持清晰、完整

廣大駕駛員要嚴於律己

不要抱有僥倖心理,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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