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7 “愛心媽媽”為何一夜之間天使變惡魔?

“愛心媽媽”為何一夜之間天使變惡魔?

舒聖祥

(此文發表與澎湃評論,此為原汁原味版。)

“愛心媽媽”李利娟,因為“21年來耗資數百萬收養118名遺孤”蜚聲全國,沒想到,一夜之間她居然成了犯罪嫌疑人。如此驚天大反轉,一時引發輿論譁然。有人嘆息扼腕,也有人懷疑追問。

5月4日,河北武安市民政局牽頭,聯合相關部門,以連續四年未參加年檢為由,對李利娟的愛心村依法予以取締。5月5日,李利娟又因涉嫌多起敲詐勒索犯罪、擾亂社會秩序犯罪,被刑事拘留。

在過去多年的新聞報道里,李利娟的形象始終帶著愛心光環。早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她就成了百萬富翁,多年來一直堅持收養棄嬰,不得已賣掉別墅,在礦井邊修建愛心村。即使被查出患有早期淋巴癌,仍努力賺錢養活這些孩子,2006年被評為感動河北人物。

而在武安當地最新的通報裡,李利娟更像是一個借慈善之名斂財的“騙子”。經初步調查,李利娟在武安有多處房產,在邯鄲也有房產,平時不在愛心村居住,名下有路虎、奔馳等豪車。李利娟名下存款有2000多萬元,美金2萬元。

說實話,做慈善沒有錢是萬萬不行的。李利娟十幾年前就有百萬財富,家裡有別墅,說明具有一定經商才能。加之李利娟名下有鐵礦,從她每天在朋友圈曬出的愛心捐款看,數量也不少,公安機關查實的個人財產,也許不能說明太多問題,至少不能算是違法犯罪的直接證據。

李利娟是否涉嫌收養被拐賣兒童,是否涉嫌擾亂社會秩序,存在敲詐勒索行為,這些事情,才是公眾最為關心的。在辭藻的堆疊下,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文字塑造成另一個人。真正重要的,是具體的事實,是實證的“實錘”。

愛心的歸愛心,法律的歸法律,這一點認識必須要有。既不能因為一個人做過善事,就不依法問罪;也不能因為一個人犯法了,就否定其曾經做過的善事。應該一分為二看待,而不是,若非天使,就只能是魔鬼。

只是有一點奇怪,愛心村從2014年開始就沒有年檢,按照法律規定,連續兩年沒年檢就該撤銷,為何之前一直沒有撤銷,而是現在?同樣,倘若李利娟涉嫌敲詐勒索之類犯罪行為,為何之前一直沒有抓?

李利娟說,之所以愛心村在2013年以後沒年檢,是因為“他們說以後不用年檢,這是便民簡化程序”,這一說法是否屬實,暫且無法證實。但李利娟幾天前在朋友圈稱,愛心村被取締的導火索是當地引進的格力項目,倒貌似得到了官方證實。

“新武安”所發文章《從冰山一角看“愛心媽媽”李利娟的兩面人生》中,列舉了多項李利娟涉嫌敲詐勒索事項,其中就包含某企業架設電纜通過愛心村上空一事。格力武安某高壓線遷建項目因需移入李利娟持證的鐵礦內、經過愛心村上空產生的糾紛,是否的確是關停愛心村、拘留李利娟的導火索?

自李利娟1996年開始收養第一個孤兒,之後16年,是她以個人力量填補了本應由政府部門兜底的空白,這一點無可否認,因為武安公辦福利院直到2012才有。民間收養行為當然需要規範,但也不能簡單否定一切,將特定歷史背景下類似“愛心媽媽”的善舉,一律歸入惡的範疇。

生在人世間,你我皆凡人。人無完人,做了很多好事,也幹了不少壞事,這樣的人很多。善舉應該肯定,罪行也該懲處。只不過,希望當地官方能夠公開更多的事實,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尤其是,地方因為某個企業而抓人的案例,最近實在有點多。事實越清晰,信息越透明,公開越及時,越有利於消除輿論的困惑與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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