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新疆社保缴费基数上调至5032元,你的工资及待遇或将受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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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社保缴费基数上调至5032元,你的工资及待遇或将受大影响!

新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新疆2018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4740元上调至5032元。新标准于2018年1月起执行。

新疆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32元,按照自治区的政策安排,自2018年起,新疆全疆在岗职工(含私营企业)社保缴费基数由4740元调整为5032元,工资收入低于自治区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按3019元确定缴费基数,工资收入高于自治区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00%的,则按照15096元确定社保缴费基数

此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按照自治区月平均工资5032元作为缴费基数,确有困难的,可在自行选择按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50%确定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3364元。

据悉,此次乌鲁木齐市在岗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未列入上调范围。

新疆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

自5月23日起,新疆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

凡是通过信息比对能够验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视同通过当年资格认证,不再进行现场认证。对于信息比对不能确认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疑似冒领的,原则上与全民参保计划、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工作相结合进行信息核实。

高龄、患病、行动不便者等特殊人员,通过完善有关基础信息,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实现认证。

异地居住人员可不再返回参保地进行现场认证,主要通过异地居住人员远程自助认证,如人社部人脸识别系统认证、自治区人社APP注册认证等方式完成。

国外(境外)居住人员暂继续按照《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办理。

亚心网记者:任华 马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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