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知識產權貫標領錢不“打烊”!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相關政策:

深圳各區近期補貼:ISO/高新/商標/知識產權貫標領錢不“打烊”!

深圳方圓盛世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日前下達2016年、2017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資金的通知:2016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3791家,其中首次認定2769家,重新認定1022家,獎補資金共16911萬元2017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5256家,其中首次認定3719家,重新認定1537家,獎補資金23206萬元。合計共40117萬元。

《深圳市坪山區支持產業發展實施細則》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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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區對獲得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ATF16949認證證書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萬獎勵。

《深圳市坪山區支持產業發展實施細則》的政策:

1、對首次入選“世界500強”的企業提高資助標準至1億元,同時對上年度產值首次超過500億元,對全區經濟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00萬元獎勵。

2、對申報年度內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全國工業品牌培育示範企業廣東省名牌產品廣東省著名商標的企業,分別給予每張證書(認定文件)一次性3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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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為增強政策的嚴謹性,對於技術改造項目,增加“獲得市級資助的,市、區資助比例合計不超過企業實際投資額的50%”的條款。同時,為了進一步促進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提升企業技術創新水平,對同一企業每年度獲得技術改造資助總額提升至最高1000萬元,同時對納入國家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中央專項並通過驗收的項目,按照上級資助額度的50%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配套資助。

4、為推進區內重點產業企業更好更快發展,調動大規模企業紮根坪山的積極性,對年產值達到100億元、500億元以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企業,降低其年增長門檻要求,以便更加符合企業發展現實。

2018年大鵬新區知識產權管理規範貫標扶持申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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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鵬新區鼓勵企業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推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工作,對貫徹推行GB/T 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並獲得貫標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10萬元的扶持。上年度通過深圳市知識產權局指定認證機構的GB/T 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貫標認證,已取得《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企業積極進行申報。

坪山區科技創新發展實施辦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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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獎勵:

1、境外專利的獎勵標準:獲境外專利局授權的(不含港澳臺地區),獎勵金額2萬元/國/項,通過PCT途徑申請的,對其額外獎勵金額1 萬元/項;同一項專利獲多個國家授權時,最多獎勵5 個國家,且通過PCT 途徑申請的只獎勵1 次。每個單位每年累計資助金額最高1000萬元。申請人為個人的,每年累計資助金額最高50萬元。

國內專利獎勵標準:

1、對獲得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的(含港澳臺地區),每項一次性分別給予500元1000元獎勵;

2、對進入實質性審查階段的國內發明專利一次性資助2000元(通過PCT途徑進入中國國內實審階段的發明專利不再資助),對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後再給予2000元獎勵;

3、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項給予一次性獎勵4000元。

每個單位每年累計國內發明專利資助金額最高1000萬元,外觀設計專利資助金額最高5萬元,實用新型專利資助金額最高10萬元;申請人為個人的,每年累計國內專利資助金額最高50萬元。

4、對企業在計算機軟件開發完成後向國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機構進行了登記,在取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一年內提出申請(以登記發文日為準),每件資助600元,每家企業年度資助金額最高10萬元。

5、對新列入的國家知識產權示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列入的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省知識產權示範企業,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勵;對新列入的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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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研發投入獎勵:

1、對符合研發加計扣除政策並經稅務部門備案的科技型企業,經核准符合條件的,給予其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的10%、最高100萬元的研發投入獎勵。

2、對審計(統計)核定的研發費用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5%(含)以上的企業,結合超出幅度及研發投入,分檔次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企業研發費用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在5%(含)-7%、7%(含)-10%、10%(含)以上的,分別按研發費用支出的1%、3%、4%給予獎勵。

3、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術(含人工智能)、智能製造、新材料、生命健康產業領域(以下簡稱“重點產業領域”)的企業,最高獎勵金額上浮20%。

產學研協同創新資助:

1、對已簽訂項目合作合同、取得合作成果的產學研科技合作項目給予項目合作已支付金額50%、最高100萬元的資助。

2、中央直屬企業、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知名跨國公司、國家科研機構、國家重點大學、廣東省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在坪山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坪山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機構研發總部,引入核心技術並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按照市資助額的50%,給予最高1000 萬元配套支持。

3、支持各類院士工作站、博士後流動站、工作(分)站和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建設,對正常開展科研工作的(須在科研工作人員、科研課題、科研計劃等方面滿足要求),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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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項目資助:

1、在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高新技術產業,高層次人才在坪山區創辦的企業,按人才層次,一次性給予最高200萬元的創業資助;同一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只能獲得一次本項資助。

2、創新創業團隊項目資助。對諾獎獲得者、入選國家“千人計劃”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國家“萬人計劃”重點領域創新團隊、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創新創業團隊、深圳市“孔雀計劃”團隊的項目,以及院士團隊創新創業項目,按照市資助額度的50%,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獲得深圳市滾動支持或追加資助的團隊項目,按照市追加資助額度50%,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追加資助。對入選深圳市高層次創新創業預備項目團隊的,認定為坪山區創新科研團隊,按照市資助額度50%,給予最高25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創新創業團隊所創辦的企業,按企業實際支出場地費用的50%,給予最高

600萬元的場地費用資助,最長分五年發放。

3、對引進國家“千人計劃”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深圳市“孔雀計劃”團隊的項目,以及院士團隊創新創業項目等高層次人才團隊和項目的機構,給予30萬元獎勵;對引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其他人才計劃項目團隊的機構,給予5萬元獎勵;引進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培育庫企業的機構,給予2萬元獎勵。

創新產業升級支持計劃——創新創業大賽項目落戶獎勵與創客創業資助:

1、註冊地位於坪山或獲獎後落戶坪山的,予以獎勵。獲得國際、國家級比賽前三等次的項目,分別給予獲獎單位80、50、30萬元的獎勵;獲得省市級舉辦的比賽前三等次的項目,分別給予獲獎單位

60、40、20萬元的獎勵;獲得區級比賽前三等次的項目,分別給予獲獎單位50、30、10萬元的獎勵。同一項目在多級比賽獲獎的,按最高獎勵金額進行差額獎勵。

2、對創客個人、創客團隊等在坪山區成立企業的,經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根據創業企業的技術水平、團隊構成等情況,一次性給予最高10萬元的資助;對獲得市創客創業資助的,按照市資助額50%,給予配套資助。重點產業領域的企業,最高資助金額上浮20%。企業不能重複申請上述兩項資助。

科技中小微企業創業資助:

1、以培育具有核心創新能力、高成長性的源頭企業為目標,對在坪山註冊且未滿三年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和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科技型企業,根據營業收入的2%,一次性予以最高100萬元的創業資助。重點產業領域的企業,最高資助金額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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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

1、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連續兩年營業收入年均增長率達到20%以上,年營業收入達到3000萬元以上且淨利潤達2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

50萬元獎勵,年營業收入達到6000萬元且淨利潤達4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2、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連續三年營業收入年均增長率達到30%以上,年營業收入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年營業收入達到6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3、對符合認定要求的高成長性企業,給予其公司高管每人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企業年營業收入3000萬元(含)以上的,獎勵3人,企業年營業收入6000萬元(含)以上的獎勵5人。

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和新遷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進入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一次性獎勵

5萬元。

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資助:

對高新技術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針對首次研發生產並經非關聯用戶使用的產品,按照其實際營業收入的20%給予獎勵,對重點產業領域的項目,單個企業每年最高200萬元;對其他領域的項目,單個企業資助額度每年最高100萬元。

生物企業獎勵:

1、對取得1、2類新藥I期臨床批件的生物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取得3類新藥I期臨床批件的生物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取得1、2類新藥II期臨床批件的生物企業,給予150萬元獎勵;取得3類新藥II期臨床批件的生物企業,給予75萬元獎勵。對取得1、2類新藥III期臨床批件的生物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企業年度獲得本項獎勵資金總額最高500萬元。

2、對取得藥品生產批件的生物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企業年度獲得本項獎勵資金總額最高500萬元。

3、對將藥品生產批件的生產地址變更到坪山區的生物企業,該藥品上年度營業收入2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50萬元獎勵;該藥品上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含)到2000萬元的,給予30萬元獎勵;該藥品上年度營業收入300萬元(含)到1000萬元的,給予20萬元獎勵。企業年度獲得本項獎勵資金總額最高500萬元。

4、對獲得美國FDA(食品和藥物管理局)認證、歐盟cGMP(動態藥品生產管理規範)認證、CE(歐洲統一)認證、日本PMDA認證、世界衛生組織認證等國際市場準入認證的企業,予以單項認證費用50%,最高100萬元獎勵,對獲得巴西BGMP認證、韓國KGMP認證的企業,予以單項認證費用30%,最高50萬元獎勵。企業年度獲得本項資助資金總額最高500萬元。(更多詳情請諮詢)

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智能製造企業資助:

對獲得《深圳市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設計產業專項資金》企業首套產品示範應用項目資助的,按照市資助額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配套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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