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黄河宜川段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保护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全面加强黄河宜川段河道采砂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 2018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黄河宜川段河道所有砂场立即停止采砂作业并关闭停产,将船只等采砂设备撤离河道进行集中封存管理。
二、各采砂场务必于 7 月 5 日前全面清除河道堆砂或砂场内堆砂,恢复河道原貌,保障行洪安全。
三、目前证照齐全的砂场,待汛期结束后要按照中省关于黄河采砂最新政策完善各项手续,符合条件并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开始采砂作业、进行经营。
四、县水务局、公安局、环保局、林业局、交通局、安监局、国土局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打击无证采砂和偷挖滥挖河道砂石资源行为,依法处罚、取缔证照不全的采砂场、采砂船或虽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场。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宜川县人民政府
2018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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