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以辦文憑為由斂財 一年後鋃鐺入獄

2018年5月9日,汾陽市公安局陽城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任某、高某報案稱:2017年,犯罪嫌疑人張某寬向二人允諾無需考試便可辦理某大專文憑,並以需繳納相關費用為由,分別收取了兩人現金4000元和2000元。時隔一年多,兩人文憑仍無著落,而張某寬也失去了聯繫。


接到報案後,陽城派出所辦案民警迅速對案情展開分析,同時對張某寬社會關係進行摸排調查。

由於張某寬常年外出打工,居無定所,民警們只好輾轉於文水、汾陽、孝義等地對其展開摸排及布控工作,並於2018年5月11日,在汾陽市峪道河鎮將該張抓獲歸案。

經查,2017年3月份,待業在家的犯罪嫌疑人張某寬為謀取經濟利益,以可為他人辦理某大學文憑為由分別騙取受害人任某、高某人民幣4000元和2000元,後將所騙現金全部用於個人消費。

現張某寬已被汾陽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記者 李婧 王文博 通訊員 任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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